副将林珠发往军台效力赎罪。

  ——以上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五十。

  五月初三日(丁巳),以前福州将军文煜为内大臣。

  十四日(戊辰),谕军机大臣等:『何璟、丁日昌奏「日本阻梗琉球贡物请旨办理」、吴赞诚奏「遵旨赴台并布置船政事宜」各一折。琉球此次所贡方物,为日本所阻,该国王遣陪臣等前赴福州投递密咨,恳给凭赴部沥陈;琉球世守藩服、岁修职贡,日本何以无故梗阻?是否藉端生事,抑系另有别情?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即传知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等俟到日本后,相机妥筹办理。至琉球使臣暨通事人等,即着何璟、丁日昌饬令统行回国,毋庸在闽等候。吴赞诚现在前赴台湾,该处一切事宜经丁日昌实力经营,粗有头绪;应如何筹画布置?着吴赞诚随时咨商何璟、丁日昌次第施行,勿稍松劲。丁日昌假期将满,一俟病体稍痊,仍着驰赴台湾,以副委任。吴赞诚渡台后,省中船政事宜,即着责成道员吴仲翔妥为筹划。至购办船只为目前要务,经费支绌、措手为难,闽海关欠解款项甚多;亟应速行筹解。着何璟于该关应解之款按月照数拨解,并将新旧欠款陆续解清,以济要公而维大局。将此由四百里各谕令知之』。

  十六日(庚午),两江总督沈葆桢、闽浙总督何璟、福建巡抚丁日昌奏:『福建新设台北府知府,请以江苏海州直隶州林达泉调署』。允之。

  十七日(辛未),谕军机大臣等:『福建布政使葆亨,着何璟悉心察看;如竟不能胜任,即行据实参奏,毋稍迁就。将此谕令知之』。

  二十三日(丁丑),福建巡抚丁日昌奏:『请拨台湾办理轮路经费,改办马车路,并购铁甲船』。得旨:『该衙门议奏』。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查铁甲船一项事属制敌利器,所请移费购船,实为先其所急起见;应由丁日昌咨商南、北洋大臣会同派员,分别订购。又称「台湾铁路,俟矿务大兴,再行举办。拟先拨款二、三十万两,设立马车路,以利行师」;实非无见。应请饬下丁日昌先行举办』。从之。

  二十四日(戊寅),闽浙总督何璟奏:『日斯巴尼亚狡谋未息,商同抚臣先派调办洋务道员唐廷枢前赴厦门,与该国领事面论曲直,冀早商办了给。抚臣丁日昌似可留省养病,暂缓赴台』。得旨:『即由该督知照丁日昌暂缓赴台;如遇有紧要事件,仍即迅往筹办,毋稍延缓』。又奏:请准开支抚臣办公渡台经费;得旨:『嗣后该抚渡台时,每月开支经费银一千五百两;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五十一。

  六月十三日(丁酉),谕〔内阁〕:『何璟、丁日昌奏:特参废弛营伍之守备等语。台湾沪尾营水师守备嘉朝泰,平日不能约束兵丁、整顿营伍,以致该营犯事及老弱充数至人十余名之多,实属荒怠不职。嘉朝泰着即革职、永不叙用;以为玩视营务者戒』。

  ——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五十二。

  秋七月初五日(戊午),福建巡抚丁日昌赏假回籍养痾,以布政使葆亨署福建巡抚。

  ——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五十三。

  二十八日(辛巳),谕军机大臣等:『吴赞诚奏「查勘台湾后山一带情形,会筹应办事宜」一折,吴赞诚由恒春至卑南一带沿途查勘,业将后山南路、中路设法布置,所筹尚为周妥。现在台湾地方静谧,所有招抚开垦事宜自应妥为筹办,以竟全功。该京卿接办伊始,力任其难;刻下病体当已就痊,仍应将未尽事宜随时会商何璟次第举行,期于民番相安、地方日有起色,以收成效。将此由四百里谕令知之』。

  以巡缉不力,革驻防台湾后山游击朱荷恩职。

  ——以上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五十四。

  八月初六日(戊子),调福建布政使葆亨为山西布政使,以广东按察使周恒祺为福建布政使。

  十二日(甲午),闽浙总督何璟等奏「台北遭风抚恤情形」。得旨:『据奏台北遭风,情形甚重;着即分饬营厅各员妥筹抚恤,毋令一夫失所』。

  豁免台湾府属未完同治十年分供粟三万九千一百七十一石零及未完糯米易榖十五石零。

  ——以上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五十五。

  二十四日(丙午),谕内阁:『吏部奏「隔省调署知府与例未府,声明请旨」一折,前据沈葆桢等奏「福建台北府知府,请以江苏海州直隶州知州林达泉试署」,系为新设海疆要缺、因地择人起见;林达泉仍准其试署。嗣后不得援以为例』。调福建福宁镇总兵吴光亮为福建台湾镇总兵官,以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张其光为福建福宁镇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五十六。

  九月初二日(甲寅),督办福建船政候补三品京堂吴赞诚奏「威远」铁胁船展轮出洋并厂务情形」;报闻。

  初十日(壬戌),两江总督沈葆桢等奏「安徽贵池县境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