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一段十一坵,在西股中股巷口,受种一甲八分。

  三房业:(契卷对林儿买纸三段,交次房收贮。又过草地一纸,交长房收贮)。

  一、田一段六坵,在过草地,受种一甲五分。一、田一段十坵,在西股二甲九头,受种一甲六分,与长房连契。

  一、田一段十一坵,在北投破圳,受种二甲七分。一、田一段四坵,在北股公巷口,受种七分,与寅孙共契。

  一、园一段三坵,在海丰股■〈艹〈束刂〉〉桐,受种二甲。一、田一段二坵,在南股草湖,受种三分。一、田一段一坵,在南股草湖,受种三分,系典业。一、园一段三坵,在海丰股坎仔等,受种五分。

  自前年,三房契券交长、二房收;至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交房长三贤、圻代。契卷六宗,送还三房子孙獭派同收掌管,批明。

  第三七阄书

  立阄书人何元通。窃以分艺九世同居日盛,家事浩繁,生有七子:长佳、次颜、三助、四全、五入、六炉、七铜。佳、入以早过世,子孙昌盛,难以同居。今且请将家长田甲之业,造阄作七份切分,内抽出田园三宗以为养赡之业,开费以后,轮为子孙日后亦不敢异言滋事。拈阄管业不得争长竞短,以致不和,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阄书一样七纸,各执存照。

  道光十七年四月日。

  代笔人堂侄得禄

  公亲人涂薪

  立阄书人元通

  长房王氏

  次房颜

  三房助

  四房全

  五房三

  六房炉

  尾房铜

  北势尾园五甲一分,坎仔顶园四分五厘,松仔脚厝后园一甲六分,计共三宗,以为养赡开费。

  长房应份三阄长北畔园九分,又一阄田三分。

  二房应份三阄北畔园一甲。

  三房应份一阄田七分五厘,又三阄长园二分。

  四房应份一阄田七分五厘,又三阄长园一分。

  五房应份三阄中田八分,又二阄田四分五厘。

  六房应份二阄中田一甲,又二阄尾甫墘田二分。

  尾房应份三阄南畔一甲。

  抽出二阄长园五分五厘,炉娶妻,与别房无干,批明。

  抽出一阄长园六分五厘,铜娶妻,与别房无干,批明。

  抽出北势尾园计共大小八坵,受种四分,以为长孙份额,永为己业,批明。

  第三八谕示

  余先人自龙蟠渡台,卜居嘉邑安溪藔庄,喜其山川秀媚,风俗淳厚,住于斯经营之,俭积创置厝宅田业,俾世世安居萃处食德服畴,为后世虑至深远也。余不能克迪光垂裕后世,但知和忍俭勤,建置一座房屋厝宅,结婚萧氏,幸生汝兄弟四人,今皆长成婚娶,传子及孙,不欲同居共处,效张公之遗风。然木有分枝,水有衍派,故于生齿之繁,欲为分派之计。爰请房亲集众诸子,同堂共谕,务宜永念同气连枝,毋缘细故,致失和气。今虽分居各爨,各宜经营克振家声。其厝宅、房屋、家器、杂物当作四份均分,但园一段二坵,现为养赡,后为祭祀之资,汝兄弟各宜遵谕均分掌管,不得混争。自后倘能各自勤俭经营,俾仓箱可庆,永垂燕翼,是则余之所望也。今欲有凭,合立谕字一样四纸,各房各执一纸存照。

  谨将各房均分应份房屋间地份界,逐一列明于左,存照。

  一、长房应得南畔大房间,带伸手及拖坪,共四间。其间地至前面伸手壁齐,至陈家宅为界。

  一、次房应得北畔大房间,带伸手及拖坪,共四间。其间地至前面伸手壁齐,至陈家宅为界。

  一、三房应得南畔第五间,带伸手后拖坪,共二间。其间地与房长为界,至陈家为界。

  一、四房应得北畔第五间,带茅厝三间,共四间。其间地与二房为界;其茅草厝三间,现二亲居住,后付与房掌管。

  一、约:四面篱笆,各房公围坚固,不得推诿,批明,再照。

  一、约竹:欉前以阄分各人照额掌管,不得混争,批明,再照。

  同治元年二月日。

  父同胞叔收光选、升车

  庭谕:长房春英

  次房德从

  三房俊杰

  四房钦仰

  代笔人苏赞其

  第三九阄书约字

  同立阄书约字人叶其华、叶其祯、叶其盛等。窃谓木有本而分枝,水有源而分派,人之兄弟亦然。虽则友则恭,形同雁序,而尔昌尔炽,庆衍螽斯,当夫由子及孙之日,不无絜长较短之心,则欲效张公九世同居,而势有所不能。祯等因奉母命,再四思维,慎终于始,欲图久远之计,惟将先父在日所置业产,迄母亲手或置或弃,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