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该佃有不法滋事以及欠大租项,本局定即一概起耕,毋贻后悔。合给佃批字,付执为照。

  咸丰元年二月日本局给。

  第四节宗教

  第一 执照

  第二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三 转典契字

  第四 转典契字

  第五 献空地为祀业契字

  第六 卖杜绝尽根瓦店契字

  第七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八 尽根绝契字

  第九 转典契字

  第一○ 典契字

  第一一 卖尽杜绝根契字

  第一二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一三 丈单

  第一四 丈单

  第一五 条规

  第一六 章程

  第一七 杜卖尽根店契字

  第一八 杜卖尽根水田契字

  第一九 杜卖尽根水田契字

  第二○ 丈单

  第二一 丈单

  第二三 丈单

  第二三 卖杜绝洗找尽根契字

  第二四 大卖永远断根店契字

  第二五 合约管业契字

  第二六 条规

  第二七 阄书字

  第二八 卖归公会份尽根字

  第二九 杜卖尽根水田契字

  第三○ 杜卖尽根水田字

  第三一 杜卖尽根水田字

  第一执照

  福建台湾噶玛兰管理民番粮埔海防分府、加五级纪录十次翟,为给发遵照事。案据金振昌呈称:查有奇立丹底百叶浦埔港澳一所,东至大港,西至奇立丹番田并二十九甲界;南至其武兰港;北至抵美简番田并升科界,经昌请给,蒙准差协番总理查勘,果与民番无涉,具图禀复。蒙批:既系民番无争水港,候饬传请升之金振昌具结领照,酌定年限起科。遵照该处澳口接连大港,海水回潮,涌浪滔滔,必须沿边商筑堤岸,以截涌潮;又须多设斗门,以通澳内,溪水方可蓄养采捕鱼虾,其沿边湳地庶可涸出。开垦塭田工本浩大,成功必须数载,俟应限至二十六年起限,历年采捕鱼虾,酌征税银十二元;其沿边涸池可开塭田,每甲酌纳租谷一石等情。据此,案查先据该户具呈,业经饬差协同番总理林兴邦查覆去后,旋据林兴邦等禀称:该户指请四至界内果系港澳,与民番并无干碍等情,当经批准饬传,具限领照在案。兹据前情,查水道港■〈氵义〉,兰地未有办过升科之案,并查此外鲜有别处水利可以汇同升科。现在建设神祗坛,招僧住持,即以此项拨充香灯,其租息俟五年届限,酌定榜示外,合行给照。为此,照给该户金振昌即便遵照四至界址管业,赶紧兴工砌筑堤岸,开垦采捕,以副届限定则,完纳香灯租谷,毋得逾限以及越界侵占民番田地,致干查究,毋违,须照。

  右照给垦户金振昌准此。

  嘉庆二十一年十二月日给分府。

  第二卖杜绝尽根契字

  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郡城内赤坎楼王潭,有承先父明买过黄将自致旷厝地一所,在大铳街山埔头,东至陈路,西至路,南至路,北至陈家为界,四至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托中引就,卖与三山国王庙为公地,三面言议着下时价佛银一十二大元。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旷厝地随即将上手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听其自然,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得言找言赎,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厝旷地果系是潭先父明买物业,与房亲人等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宝为碍以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潭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一纸,并上手契二只,共三纸,付执为照。批明: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一十二大元足,再照。

  光绪十三年月日。

  为中人陈成记

  知见人妻黄氏

  代书人陈栋

  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王潭

  第三转典契字

  立转典契字人下太子境王在记,有明典过张文生中则园三坵,过丈共六分七厘五毫零八微正,年纳新租钱粮银一两一钱二分三厘五毫。土名坐落柴头园仔,其东西四至载在上手大契内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园出典,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典与龙王庙阮才记出头承典,三面言议着下时价六八佛银一百六十八元。其银即日同中见交收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起耕,招佃耕作,收成纳课。其园不限年月,听在备足契面银一齐清还,赎回原契,银主不得刁难;如无银取赎,仍付银主依旧掌管,不敢阻挡,亦不敢异言生端。保此园果系是在明典之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为碍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