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趂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卖杜绝契一纸为照。

  批明:即日执出上手契,同中批明周趂抽出应份田,卖教堂郭德光掌管等语分明,再照。

  批明:即日同中亲收领过契面佛银六十大元六八正完足,再照。

  咸丰十年正月日。

  为中人颜下

  代书人蔡向

  知见人母亲黄氏

  立卖杜绝尽根田契字人周趂

  第四 卖杜绝塭契字

  立卖杜绝塭契字人前金庄田寮黄振,有明买过铃仔寮庄林国祯鱼塭一口,内在杂树等物,坐落土名前金社尾庙后,东至颜家田为界,西至海港为界,南至许家塭为界,北至赵家田为界,四至明白为界,历年带纳许永隆户内饷银二元正。振从前有求人预备多银出借交振,今因乏银还数,愿将此鱼塭等物出卖,出问房亲人等各不承受,外托中人引就招得前金庄教堂传教士郭德光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价契面佛银一百大元六八正。其银即日同中两相交讫明白;其塭等物,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掌管出起耕,饲鱼收息纳饷,永为己业。一卖终休,日后自己以及子孙人等不得言找言赎,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塭系振明买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并无上手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振出头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卖塭契一纸,并缴上手契二纸,合共三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同中亲收领过契面佛银一百大元六八正完足,再照。

  批明:昔年周义有上手老契二纸,交林国祯收执;嗣后追问老契情形,国祯明报老契二纸已失落,未知何方等人盗去,倘日后有人献出老契,不得应用,立批,再照。内注「寮」字、「掌」字、「管」字。

  同治十一年三月 日。

  为中人 马阿铁

  代书人 蔡向高

  知见 李秀

  颜下

  许合

  林水连

  立卖杜绝塭契字人 黄振

  光绪十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大竹里局验契给单讫。

  第五 换塭地字

  立换塭地字人大竹里前金塭寮庄许德利等,有承先人明买黄芳塭一口,现另筑塭外一所,周围数十丈,成三角形,址在本塭之北畔,东至教堂荒田,西至海,南至本塭岸外,北至教堂塭,四至明白为界。今愿与教堂黎铎德有承先人明买荒田一所,现作塭地,周围数十丈,成长方形,址在教堂墙外路西,其西、南、北俱至许家塭,四至明白为界对换,其有带配租项,各愿自己完纳。即日同中见踏明界址对换,各自掌管,永为己业。自此一换永休,日后不得异言生端。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换塭地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 日。

  立换塭地字人 许德利

  代书人 杨圃志

  第六之一调换田地字

  立调换田地字人前金庄塭寮许葛、许蕃,承父明买过蔡明等应份田地一所,土名坐址前金港墘洋。兹葛、蕃踏得田地一节,其长二丈,其阔五丈,东至教堂地为界,西至教堂地为界,南至墙外离墙一尺为界,北至教堂地基为界,四至明白为界,历年带纳许永隆大租谷三斗正。今因要地安居,愿将此田地调换,托中引就前金教堂传教土梁明严出首承换,当日同中三面言定,愿换得教堂从前租买过蔡岐山、蔡定等应份田地一坵,坐址前金港墘洋,其长十四丈,其阔六丈五尺,东至教堂地的界址为界,西至许家厝为界,南至许家地为界,北至安多尔南畔窗前滴水地为界,四至明白为界,历年带纳许永隆大租谷五斗正。其契、字两相交过明白;其田地随即踏明界址交换,付教堂掌管为厝地,以作本处教堂公产,永为己业,日后葛、蕃子孙人等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调换田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同中调换契字两相交明;其地亦两相踏明界址,交过明白,再照。

  光绪(丙戌)十二年荔月日。

  为中人方士达

  代书人王振南

  立调换田地契字人前金庄塭寮许葛

  许蕃

  第六之二调换田地契字

  立调换田地契字人前金庄教堂传教土梁明严,有承先辈传教土郭德光租买过蔡岐山,蔡定等应份田地一所以为厝地,坐址土名前金港墘洋。兹严踏得田地一坵,其长十四丈,其阔六丈五尺,东至教堂地的界址为界,西至许家厝为界,南至许家地为界,北至安多尔南畔窗前滴水地为界,四至明白为界,历年带纳许永隆大租谷五斗正。今因要地安居,愿将田地调换,托中引就前金塭寮许葛、许藔出首承换,当日同中三面言定,愿换得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