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李亲笔)

  批明:李报买过黄仙李宅地,因仙李收执上手契贮在竹箱内被鼠咬坏,面看无迹,仙因家资乏费,再转出尽字一纸,卖过李报为准。倘或日后他人假冒私造宅契;查出,不堪应用,批明,存照,行。

  第二四之二卖杜绝尽根宅契字

  同立卖杜绝尽根宅契字人萧垄社李江,有承祖父明买过黄家槟榔、竹围、树木、果子宅地一所,年带管事王春正供谷一斗五升正,坐落土名在本庄潭墘角内,带砖仔井一口,东至东路,西至黄家宅,南至林家宅并竹岸,北至车路,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愿将宅地、槟榔、发物、果子卖与本庄杨葵观出头承买,三面言议着下时价银一百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见交讫;其宅地、槟榔、杂物、果子,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收成纳课抵利,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找,亦不敢言赎。保此宅系是江等承祖父自置之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涉,亦无重张挂欠财帛以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江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同立杜绝卖尽根宅契一纸,并带上手契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见收过面银一百大元完足,再照,行。

  道光二十八年十一月日。

  为中人陈光守

  知见人李妈求

  立卖杜绝尽根宅契字人李江

  代笔人陈国基

  第二五卖杜卖尽根契字

  立卖杜绝尽根契人萧垄庄陈珠琳、陈传和,有承父宅一份,又买过邱德、潘庇二份,合为一所,年带番租银五角,东至东家宅,西至银主并徐家宅并墓在内,南至陈、王二家宅,北至车路带竹,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先尽问叔兄弟侄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卖与本庄陈维玉出头承买,三面言议着时价一百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其宅随时付银主掌管,不敢阻挡,日后子孙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宅系是琳等自己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挂欠他人以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琳等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卖杜绝尽根契一纸,并带上手契十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一百大元完足,再照,行。

  咸丰八年十二月日。

  为中人陈善

  知见人男修

  立杜绝尽根宅契人陈珠琳、传和

  代书人杨章

  第二六卖杜绝契字

  同立卖杜绝契人麻豆社大埕内长房郭振檀、次房肇旺、三房肇读、四房肇笔、五房肇琪、六房肇深,同承祖父与伯祖君绵明买槟榔宅地一所,坐落麻豆街东势头,年带番租银一中元,内带槟榔、荖叶、竹木、果子、杂物等项,并砖井、厕池,东至本家宅并吴家宅,西、南俱至车路,北至本家宅,四至明白为界。此宅系是三份,檀等应得二份,年配租银三角三占零三厘。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槟榔宅二份出卖,先尽问叔兄弟侄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本家永合号出头承买,三面言议着时价银二百六十大元。其银即日同中见交讫;其宅内槟榔、荖叶、竹木、果子、杂物等项,并砖井、厕池一尽在内,付与银主前去起耕掌管,收成纳租,不敢阻挡。自此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找言赎,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宅系是檀等承祖父之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等情;如有不明,檀等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同中言明,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杜卖绝尽根契一纸,并带上手契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见收过契内银二百六十大元完足,再照,行。

  同治四年五月日。

  为中人郭琴

  同立卖杜绝尽根契人郭肇深

  肇笔、肇旺、振檀、肇读

  书契人肇琪

  知见人婶陈氏

  第二七卖尽杜绝契字

  立卖尽杜绝契人麻豆社吴阵生,有承祖父阄分应份内槟榔宅一所,坐落麻豆街东势头,内带槟榔、竹木、果子、杂物等项,并砖井一口,东至吴家祖墓为界,西至车路为界,南至车路为界,北至□家宅为界,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与郭宅出头承买,三面言议卖过清水剑银三百三十大元。其银即日同中交明;其宅内槟榔、竹木、果子、杂物等项并砖井一口,一尽俱付与郭宅执事收成,永为己业,不敢阻挡。保此宅果系阵生自承祖父物业,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阵生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卖尽杜绝契字一纸,付郭宅收执为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