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同中亲收过契面银四十大元足,再照,行。

  光绪七年十一月日。

  为中人蔡清水、李阿宝

  知见人王赖氏

  代笔人林有得

  同立典契字人王森

  第三一典契字

  立典契字人邑内东门杨黄氏,有承祖父草山一所,址在苦爪寮,土名倒寮,东至路为界,西至坑为界,南至车路为界,北至许厝墓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银费用,先问房亲叔侄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向与东门内颜助观典借佛银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过杨黄氏亲收,愿将草山交过银主掌管,日后不得异言生端。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典契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再批明: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明白。

  又再批明:限十年为满,备办银元取赎。

  又再批明:上手契字一纸,连典契字一纸,合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又再批明:失银分二钱。

  光绪四年月日。

  代笔人叶荣

  为中人杨俊

  在场知见人女婿陈丙

  立典契字人杨黄氏

  第三二典契字

  立典契字人许应,有自开垦山园二段。其一段,址在大岸,东至典主园界,西至典主园界,南至典主园界,北至坑界。其一段,址在大浦红涂,东至烦弟园界,西至美弟园界,南至水沟界,北至烦弟园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为界。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此二处之园出典,先尽问至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族弟玉水出首承典,当日三面议定时值典价银四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明约自咸丰戊午年起,限至癸亥年收成止,共五年为满,备足原典契面银,送返玉水赎回典字,玉水不得刁难;倘无银送返者,依旧付银主耕作,应亦不敢阻挡滋事。保此二处之业系应自己开垦物业,与别房人等无干,并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应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典契字一纸,送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实收过典契字内佛银四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咸丰八年五月日。

  代笔人洪耀光

  为中人胞侄辨

  在场知见人简扁

  立典契字人许应

  批明:日后若要取赎之时,务必于十月间送银,方可取赎,批照,行。

  第三三典园契字

  立典园契字人许三才,有自买过山园一段,并带竹木在内,其坐落界址,俱载在上手买契内明白。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园出典,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族亲勇叔出首承典,当日三面议定时值典契价银八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园并竹木等随即踏明界址,交付勇叔前去掌管,招耕别佃,收租纳课。明约园无租,税银无利息。自道光戊申年十一月起,至辛亥年十二月止,典限已满,任才备足原典契面银,送返勇叔赎回园契,勇叔不得刁难等事;若无原典银清返明白,仍将此园永付勇叔耕作,才亦不敢异言阻挡,生端滋事。保此园明系才自置物业,与别人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才一力抵挡,不干勇叔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典契字一纸,并带上手契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见共实收过典契内佛银八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族兄振声

  为中人族叔东窗

  在场知见母亲林氏

  立典园契字人许三才

  第三四胎借银字

  立胎借银字人林言、林劝尔兄弟等,有承祖父遗下山仑一条,土名戆和山,东至溪为界,西至蓝家山为界,南至坑山为界,北至坑为界。又一段厝地一所,址在崩崁庄,东至车路为界,西至严家厝地为界,南至许家厝地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厝地以及山仑出借,先问至亲人等无银可借,外托中问到北投埔族叔林汝德身边借出佛银三十大元正。其银即日交收足讫。三面议约银无利息,山仑与厝地无租税,将此业交付与银主前去掌管为业。保此业系是言承祖父物业,与别房亲叔兄弟侄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其山仑厝地不期年限,言有备齐字内佛银,送还银主,赎回原字;如无银送还者,其业依旧银主掌管,永远为业。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借银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实收过字内佛银三十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同治九年八月日。

  秉笔人严清云

  为中人林九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