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处隘寮,祗为私隘,力寡难支,生番每从而出扰之。虽前宪吴建设石碎仑隘,力亦颇足持,然株守一隅,无地可垦,法未尽善也。上年十二月间,厅宪李念切民瘼,更建隘楼十五座,雇募隘丁分驻巡防,守望相助,其所以为民计者,至详且悉矣!本年二月间,蒙谕饬捐本生息,招佃垦耕,备支隘费,仅以遵谕筹议等事,佥请蒙批在案,等因。爰是公同妥议,捐劝出本银经营生理,兼收山利,以为开垦备支隘费之用。将来生理已有赢余,收成之日,就本的利照份均分,仍将开垦已成田园丈明甲数,照份均分,田园按甲配纳大租隘粮,以供隘费,以垂永远。凡在同事之人,务宜秉公慎察,不得徇私故违。合将一切条规开列于左:

  一、议:官给垦户金广福之公戳,存在公所,公举收掌。遇有公事应用,公同取盖,并銮修二人戳记,合批明,照。

  一、议:奉宪饬捐拈伙设隘防番,招佃开垦,原为地方起见,遇有公事禀案,班房人等不得借索礼费。俟垦成田园之日,先应抽公田甲,充为城隍爷香灯,付班房输管,其大租归纳该隘。至班房人等上流下接,公事公班亦不得藉无份索诈滋事,立批,照。

  一、议:姜秀銮、林德修二人为垦户首,务宜尽力设法开垦。至垦成田园之日,有功在前,酬劳在后。应分别大、小功劳,先踏出二人功劳田外,余作三十份摊分,合批明,照。

  一、议:金广福生理得利银元,先作二八抽分付与。

  一、议:在庄抽的收租,并洽卖草地田园,除给奉隘粮开费外,余概作三十份均分,合批明,照。

  第一八七隘务规约

  立公举请贴,粤宁庄、复兴庄、广兴庄、中科庄、石角庄业主何福兴,佃户张法干、赖长春、巫连文、潘凌云、杨五常、杨三合、林五桂秀、张扬、张新明、管招德、刘世龙、叶五香、李恶古、侯澄水、刘六昌、刘成通、吴复兴、唐官旺、黄石婴、刘蓉煊等。窃河东北隘沿山一带,自抚局散后,南北生番变乱,番务乏人料理。众业佃公同酌议,爰请廖仁海、叶福水出为接充隘首,办理番务,先年原备出碛底银二百大员正,交还前手业佃收回。即日议定,自承充以后,凡北势生番麻欠,隘首应宜支理清楚,并所有一切山场亦宜与番说话,俾众佃得以樵牧种植。如未讲和之隘外,尚无告白,众佃不得妄自擅进;若遇不测,即系自取,其辜与隘首无涉。公议以后,应纳生番草地猪牛费,由众佃隘谷按早、晚两季认串供纳隘首,各不得异言阻抗等情。自此充当以后,如能安抚生番,山场平静,不拘年限,不用换帖,仍照旧规而行。恐口无凭,特立请帖字付为执照。

  一、议:隘务领后,应宜实心料理,以洽众望,不始勤终怠,偶为疏忽,如有失误,不干众佃之事。樵牧原有界限,自不宜卤莽深入,致越隘外;倘遇不测,与隘首无涉。若界内失其觉察,致误一命者,众议帮贴棺椁银六大员;如敢持横藉端滋事,系各庄业佃一力抵挡,此议。

  一、议:北势一带山场,应归隘首主辖,凡众佃欲开山者,宜向隘首斟酌,不得私行开辟,妄自樵采;如有不遵约束,查知,公同责罚,决不姑宽,此议。

  一、议:生番往来交易货物,应归隘首主裁,以为接济之费。嗣后凡有能说番话者,不得与番交换货物,私相授受等情;如或不遵约束,查知,公同重罚,决不容情,此议。

  光绪二十一年次乙未八月日

  立公举请帖字业佃户李恶古、刘成通、张秀杨、林五桂、侯澄水、唐官旺、巫连文

  刘世龙、赖长春、叶五香、何福兴、杨五常、张法干、吴复陆

  生员菅招德、杨焕章、朱瑞星、张新明、刘树南、杨三合、赖正运

  潘凌云、刘六昌、黄石婴、王灒渚、刘蓉煊

  第一八八山批字

  立给山批,隘丁首林开成,缘成奉宪充当摆接隘丁首,雇募隘丁,堵御凶番,则将抛荒山场付成掌管,招佃垦耕,抽收为口粮。兹有佃人范县、刘奂、刘倦、张金英、陈对、陈榜、黄茂、何火、杨钟、陈木等同前来,向给荒山一处,坐落中心仑尾石门内,东至坑为界,西至坑为界,南至大坑为界,北至仑头分水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当日议定山批银二大员正,逐年所有栽种五谷以及茅草各等项,付成抽得为口粮。其山批银二大员,即日成亲收足讫;其所给荒山一处,随照界踏付佃人范县等前去开垦耕作,永远为业。不论栽种五谷杂子以及茅草,付成一九抽得,不得异言反复。口恐无凭,立给山批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字内山批银二大员,再照。

  嘉庆二十二年八月日立给山批。

  代笔人黎却

  第一八九永耕字

  立给永耕字人嘉盛庄众佃户,同隘首陆成安等,情因隘粮缺乏,原有荒埔一所,土名牛栏窝,东至窝尾崀顶倒水为界,南至张振闰界毗连石崁为界,西至窝口沥底罗家坡为界,北至石崁为界,四至界址踏明,众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