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第二期同年新历十二月终;其第三期及第四期则订于来二年度同六月终及同十二月终。首尾合共四期,计凑还四折足数。经蒙陈任君及外五人出为担保,务于各期照所契约四折之额,逐期摊出一折备足,届期清还,以成全款所约折数,不敢短欠分毫,及逾过期限等情。此系彼此喜从成约,曾经三面议定,立成契约,保日后各无违悔;及如有违约逾期以及不足折数等情,该保证人等愿照契约订期限,备足契约全数银额代还足数。于各银主及诸保证人等倘有违背契约者,亦情愿听银主执行,均不得藉端推托等情。
此乃各人甘愿造成契约,因恐口说无凭,故特立契约书,并将各号在款等件合载纸部一册,付银主中推选代表人收执为证。此照。
台北厅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六番地保证人李吉良
同厅同堡同街十七番地保证人张瑞麒
同厅同堡大稻埕普愿街二十番地保证人张通焕
同厅同堡大龙峒街四百○九番地保证人王石生
同厅同堡同街番地保证人陈任
桃园厅竹北二保杨梅坜街一二三番地保证人叶海
宣统元年月日
字外再批明:保证人每人担保一千圆正。再照。
三井洋行金二千九百六十九圆二十四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一千一百八十七圆六十八钱也;
田中商行金一千三百七十六圆也,的摊四折,该金五百五十圆四十钱也;
米仓商行金七百五十圆也,的摊四折,该金三百圆也;
津坂商行金二百五十圆也,的摊四折,该金一百圆也;
宫副商行金三百九十一圆二十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一百五十六圆四十八钱也;
三益金一千七百六十七圆八十五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七百七十圆也;
建顺金七百七十二圆五十六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三百九圆也;
元春金五百九圆三十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二百三圆七十二钱也;
隆顺金三百二十九圆九十四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一百三十一圆九十八钱也;(以下略之)
第八宽限恳章字
盖闻:生理成败,关乎气运,虽然亦人事扶持不力,店费浩繁,所以耗消迄尽耳。我老德利号商业,近因事务不整,营业货物利短费长,因此负债颇多,通盘扯算,已明不敷巨额显见之事。爰托公亲孙吉祥出首恳求调停,凡属与敝号交关者,不论何人均按以三折摊还,一律办理。即将此簿据捺印示允,以便重照,日后永无翻异。自此许允之后,凡我老德利所有新旧被人欠账项以及货底,概归敝店自行办理,各债主不得异议,亦与诸人无涉。伏乞各宝号并大君子等豪情爽往,曲体商情,助以为感。
此启。
宣统元年五月日
公亲人孙吉祥
和隆号在金八.四二二○七(百元),三折实二.五二六(百元);
永和号在金一.八○(百元),三折实五.四(十元);
广兆昌在金三.五二(百元),三折实一.○五六(百元);
(以下九号略之)
第九宽限恳章字
立恳章人,台南南势街合义号,■〈敢〉店生理,因世景不佳,生理失利,致欠债项计一千元。拜托友人周旋,卖绝货底家司等件,按摊折数,经蒙炉主怜悯,许准集议按作三折清还。望列位诸公海涵允准,各盖图章为凭,情当后报。此启。
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十六日
立恳章人合义号
炉主○○号欠五百元;○○号欠二百元;○○号欠一百元;○○号欠一百元;○○号欠六十元;○○号欠四十元。
第十收折完账盖印簿
宣统元年旧历己酉二月立折账簿,同立账项收折完账盖印簿。但因泉泰号生理不就,无力维持,进退为难,莫奈,恳向与行郊众债主等公同相议账项。今债主等体念泉泰号生理交关之情,是以众债主等喜悦降心相从,愿收所在账项以五折领收完济账项清楚。所有债主账项无论多寡,应照五折领收完账,抹消债项。此系众债主等喜悦,日后不得争较长短,亦不得再行取讨。此系照簿所行盖印为准,其折限至宣统元年旧历己酉四月终备还清楚,不得拖欠。如领收折项之期,债主要领收证在簿。
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账项收折完账盖印簿,付执为照。
振源号在二百元五折金一百元;
美隆号在一百五十六元五折金七十八元;
泰源号在一百四十二元五角五折金七十一元二角五分;
(以下略之)
领收证:
一、金四十六元,五折实收金二十三圆也。
右正领收候也。
宣统元年六月十八日
领收证:
一、金七.九五八九(十元),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