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十取出一二;继也,十取出三四;终也,则施延日久,而不肯全部支出,虽至于开垦成功,不特将豫定所有股份定作为废股,不得与人分管其股份土地,且将所有取出多少资本金,亦定作为消灭,而不偿还。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照。

  四、设有豫定所有股份者中,自备工本前去开辟田园及栽植果子、杂物、树木、茶、籴等项,于分管前或要减价纳租,或要全部免租,须当与股份诸人相议承诺,不得擅自执行。至于分管之时,亦不得将自备工本开垦之地占定为所有股份额,须当与人分配,凭阄拈定。分得所有股份位置,亦不得令其偿还工本。倘敢故违,亦将豫定所有股份定作为废股,依照第三条办理。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照。

  五、该豫定所有股份者中,不得私自许出股份外之人插入暗股之份,自定位置开垦,强占为私有股份额;亦不得自定境界位置,私自许出佃人依例开垦,而阻碍股内开垦之奋发;且不得私自分定一位置境界给与他人,而损害股内事业之减少。以上诸款,各宜凛遵,不得违背;倘敢故违,依照第三条中处理,并将所许外人使入境内垦耕者实时逐出境外,不论适宜有无?赔偿应归私许之人负担,不干股份内人等之事。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照。

  六、该豫定所有股份者中,于垦地内不得私窨虗堆及剪做坟茔;亦不得开场设赌,窝藏匪类;并不得私自毁损垦地内竹木、果子、杂物等项。以上诸款,各宜凛遵,不得有违;倘敢故违,公同酌议定以相当处罚。批明。照。

  七、关于开垦者,不论何事,该股份内人等各宜相议妥洽,然后举行办理。至于举办之时,决不许悔恨交相为言于不平;设或有人胆敢反是,依照第六条处理,不得有违。公同批照。

  八、张建生豫定所有股份二股,游世清豫定所有股份二股,黄则水豫定所有股份二股,杨文桂豫定所有股份三股,陈火豫定所有股份一股;计十股。其余二股豫定为十股内人等共有业。自豫定以后,各不得争多退少股份。至于共有业,或照股份额多少摊分,或照资本金多少摊分均可;但欲照股份额多少摊分者,于资本输出之际,须由股份额多少摊出,不得不由股份额多少摊出。至于成功而后,即欲由股份额多少分管,亦不得使先输出资本之人与及其成之际,即将出资本金或收回,而由股份额多少分管,决宜照依本金多少前后分管。此系至公无私,不得有违。公同批照。

  九、该受选举干事长及会计并干事员之人,决不得始也,承任其权柄;终也,逊谢其责成。务宜始终如一。虽至垦事成功而后,不论有无给慰,其勋劳者即听股份内人等酌议,决不得自请有大勋劳,而强使其慰劳。此系公同议举,不得有违。批明。照。

  十、该垦地成功后,登录土地台帐业主权。倘仅登录出首禀请者之姓名,于分管之时,若将业主权移转申请书及诸证明愿书要捺各人之印者,务宜听从其便,不得延迟推诿。其移转费,即由临时酌议可也。但该分管,须就该垦地肥瘦照配,美恶相兼,高低延踏,拈阄为定,凭阄管业,不得纷更,致伤和气。批明。照。

  十一、该股内编出兴业公司为公记,以凭与人交接及来往账项作为证凭。批明。照。

  十二、该公记系交○○收存,不论与人交接之际,虽捺此公记,须再加接手出证凭之人私印,方得足以凭用;如违,亦作花印,不得凭用。批明。照。

  十三、虽捺此公记及加接手出证凭之人私印,其事若非出于至公适宜,而私自与人诈称行为者,则捺私印之人自宜一力抵当,而诸股内人等决不肯坐受。此系公同酌议,勿违。批明。照。

  十四、该股内人等系选举○○为干事长,○○为会计,○○为干事员。批明。照。

  光绪年月日

  同立合伙开垦合约字人黄则水、陈火、张建生、游世清、杨文桂

  第三十九合股字(兼贌耕契约)

  同立合约字人张济若、黄旺先、陈瑞山、商仪廷、庄建元、刘北鸿、刘澧芷等,今因公议各股向业主刘澧芷贌出凤山厅、维新里、竹仔港庄养鱼地,土名顶港仔塭,并塭界内一切大小冬田,限六个年为满:自光绪三十四年一月起,至民国二年十二月止为满。其逐年贌税金,明约前四年,每年缴纳一千四百圆;后二年,每年一千六百圆。其每年税金按作二期分缴:前期定本年份四月冬收成后七月间缴纳一半额;后期定本年份十月冬收成后十二月间缴纳清楚,不得挨延短欠;如过期不缴,或缴纳不清者,听业主起耕。如年限未满,税金依约缴纳,业主亦不得起耕别贌他人。若遇天灾雨水崩塌塭岸,大伤损者,业主自佣工修筑;如崩塌小可,贌户自行修理。其塭按作十三股:业主刘澧芷议得二股、张济若得三股、陈瑞山得二股半、商仪廷得一股半、庄律元得一股、黄旺先得一股、刘北鸿得二股。其塭费及塭税按股均摊支出应用,逐年收成核算结册,除塭税、薪食、伙食、什费及各股资本母利外,如有盈余,抽一分赏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