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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云、贵,贡、监生,每二十卷中一卷,无定额。山东六十九名,山西六十名,河南七十一名,江苏七十六名,安徽四十五名,江西、浙江皆九十四名,福建八十五名,湖北四十八名,湖南四十五名,陕西六十一名,四川六十名,广东七十二名,广西四十五名,云南五十五名,贵州四十名,副榜视正榜取五之一以为额。会试俟三试既毕之后,知贡举分别直省贡士卷数,疏请钦定中额。殿试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三甲无定数。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各有差。
  官生卷中额
  凡官生卷,京堂五品以上及翰詹科道,外官、文官三品,武官二品以上之子,若孙、同胞兄弟及兄弟子,乡试准作官生卷。顺天乡试,满洲蒙古汉军官卷,以十名取中一名;南北贡、监生官卷,以十五名取中一名;直隶、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广官卷,以二十名取中一名;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官卷,以十五名;广西、云南、贵州官卷,以十名取中一名。如官卷不满十者,人民卷通校;文不充数者,以民官卷补中。
  回避
  凡回避,会试及顺天乡试,考官、同考官、知贡举、提调、监试及外帘、执事官之子弟宗族,有服姻娅,皆令回避,不得与试。
  磨勘
  凡磨勘,乡试以取中朱墨卷解部,由部奏请以京堂三品以下、翰詹六品以上官,暨给事中御史,集天安门朝房,各分卷磨勘。会试出榜后,由部请旨简员磨勘,有违式干禁者皆论如法。
  赐燕
  凡赐燕,乡、会试赐考官、知贡举、监临、提调、监试、同考执事各官燕。乡试初入闱,顺天燕于府署,各省燕于布政使司;会试入闱出闱,均燕于礼部。及乡试揭晓,赐考官以下至中式诸生燕,曰鹿鸣燕。殿试传胪,赐一甲进士三人燕于顺天府,府尹暨丞造归第,翌日,赐读卷官以下至诸进士燕于礼部,命内大臣一人主席,曰恩荣燕。与燕者皆礼(仪见精膳司)。
  恩赐冠服金帛
  凡官员诸生中式,各赐冠服及白金二十两。会试给公事费。既成进士,赐白金三十两,一甲三名外加五十两。第一名朝冠朝衣,二名以下表里各一端。
  科场条例
  凡科场条例;据屡科沿革及现行事宜,纂辑成编,每三年续编,颁发直省遵行。
  (三)特典
  博学鸿词
  康熙十六年奉旨举行,与试者一百四十三人,取列一等者二十人,二等三十人;已仕者授翰林院侍读侍讲至编修,未仕者授检讨。其试前告病者,未取而年老者,授内阁中书,听其回籍。雍正十一年奉旨举行,至乾隆元年与试者二百七十六人,取列一等授编修者五人,二等授检讨者五人,授庶吉士者五人。二年绩考,取列一等授检讨者一人,二等授检讨者一人,授庶吉士者二人(会典)。
  保举经学
  乾隆十四年奉旨举行,至十六年应举者四十余人,取列高等,以国子监司业用者二人,年老不能供职授司业衔者二人(会典)。
  召试
凡巡幸所至,除现任京堂及翰詹科道,外官府道以上之亲兄弟子侄,准其迎銮献册,不准应试外,其进士、举人,取列一等者以内阁中书补用,贡、监生特赐举人,授内阁中书,学习行走,或赏给举人。一体会试,列二等者给缎,或令充各馆誊录。康熙四十二年、四十四年两次南巡,江浙考取士子共七十三人。乾隆十六年南巡,考取进士一人,贡、监生八人。二十二年南巡,考取进士一人,贡、监生十人。二十七年南巡,考取进士四人,举人一人,贡监生七人。
三十年南巡,考取进士二人,举人三人,贡监生十人。三十六年巡幸山东,考取贡监生二人。三十八年巡幸天津,考取举人一人,贡监生四人。四十一年巡幸山东及天津,考取进士、举人共七人,贡监生六人。四十五年南巡,考取举人、贡监生十六人。四十九年南巡,考取进士一人,贡监生二十人。五十三年巡幸天津,考取举人一人,贡监生三人。五十五年巡幸山东,考取贡监生二人。五十九年巡幸天津,考取举人一人。嘉庆十三年巡幸天津,考取贡监生六人。
十六年巡幸五台,考取举人三人,贡监生六人。以上皆取列一等,授内阁中书及赏给举人(大清会典)。
  钦赐举人
  有以勋旧子孙而赐者,有以办公出力而赐者,皆与本科举人一体会试。有以年登耄耋而赐者,于乡试三场完毕,未经中式,年届九十,与年届八十教职,及恩、拔、副、优贡生,均请旨赏给举人。年届八十之廪、增、附、贡、监生,赏给副榜;如前科已给副榜者,毋庸再行加恩。会试后年届八十以上之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