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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光绪三十一年乙已岁十一月二十八日说合媒人姊夫林老番
在场见叔江发二侄江旭堂
代笔人江旭堂
立承招字人江安清
(一○○)招亲字
同立招亲字人大肚上堡骂头街土名西势陈■〈木盛〉,同妻蔡氏,有生下长女,年登贰拾岁,名唤金娘,今已长成,尚未及笄,托媒引就,向与同堡同庄纪清之胞弟,取名党,前来成婚。当日凭媒议定,择吉成亲,结为朱陈,但愿百年永好,兆叶熊罴,不得推诿。自此招入,每年着月给例银贰大员,付纪清以作家中薪水之资。面限六年为满,任其夫妻搬回归家,不得刁难;若是六年未足,意欲图出,而党着备齐佛银六拾员,交付陈■〈木盛〉收入,以作聘礼,听其娶出,不敢异言生端滋事。
此系两家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招亲字贰幅,各执壹幅,永存为照。
批明:若是六年以满,■〈木盛〉理应备齐佛银拾贰员,作置家器此据,再照。
光绪三十一年贰月日秉笔人蔡福
为媒人陈门杨氏
立招亲字人男家主婚胞兄纪清女家主婚父男陈■〈木盛〉
(一○一)出身进赘字
立出身进赘字人林阿仁,念自行年二十有五,尚未娶妻以为室,愿将出身进赘于人,凭媒引得张国陆之长女为妻,言明聘礼银壹拾贰大元;其银付与媒,交于岳父、母收为酒席床铺并房内应需诸费。及至传下后嗣,定要一个男儿还于张家为嗣;如若仅生一子,作张、林两家均分。言明岳父、母与女婿终身合为一家,不得私将妻子娶出,及至后来纵有家器业产,并作长女、小女以均分,即岳父、母之二老亦要视二婿以待老。但愿夫妻好合,室家咸宜,以期螽斯衍庆,麟趾呈祥。
此系两家喜悦,各无异心,立出身进赘字壹幅,以付岳父、母执照行。
大清光绪甲午二十年月日知见人钟连春
执笔人游功秋
在场人林龙启
为媒人陈门黄氏
立出身进赘字人林阿仁
(一○二)招婚合约字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纪士潭、许限氏等,缘因纪士潭有亲生女儿名看凉,年登拾壹岁,宜家宜室,人之大伦,纪士潭世出无奈,愿将此女儿看凉可配于人,幸许陈氏有亲男儿,名曰许笼,年登贰拾岁,未曾定婚,凭媒说合,两家和合。时同媒三面议定,聘金银陆拾大圆正;其先送定银贰拾四大圆正,余银候至许笼与纪氏看凉完婚后,一齐送交潭收入足讫。言约生育男女,对半均分;若丹桂一枝,承接两姓禋祀;而后日大进家财,亦对半均分。而许笼、纪看凉双人成婚之后,养老送终之后,或合食,或分居,听其随便主裁。
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招婚合约字壹样贰纸,各执壹纸,永远存照行。
批明:纪士潭同媒亲收过字内聘金银拾四大圆正,再照行。
批明:许陈氏有自存在现银柒拾大圆正,再照行。
光绪二十九年癸卯二月日代笔人雷玉鸣
为媒人吴士哖
在场知见人纪怣成许士田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纪士潭许陈氏
(一○三)合约招入婚字
同立合约招入婚字人雷郑氏、宗叔陈雪村等。盖闻人伦之内,莫先夫妇,兹因雷门有抱养郑家之女为媳妇,名唤治娘,年登拾八岁,今因长大,尚未婚配,而陈雪村之侄陈绍在亦未娶妻,时凭媒说合,招于陈在配为夫妇;螽斯衍庆,麟趾呈祥。当媒三面言议,陈在每月愿备出佛银四元,贴于郑氏收入,以为家中费用;如是日后生出男女,各对半均分;若丹桂一枝,可承雷、陈两家禋祀。而雷、陈两家有建置旧业,抽起在外,各姓掌管;若入赘再建立家业,在即与次媳胜娘对半均分;
若雷郑氏百年之费,在亦与次媳对半均分。此系二比喜悦,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同立招入婚字贰纸壹样,各执壹纸,付执照行。
一、批明:此系是雷郑氏前夫去世,招他抚养媳妇成人,倘日后百年,当以礼而行,不得越规,批明再照行。
一、批明:雷郑氏抚养媳妇,今招陈绍在入赘,生则养赡;继则送终,若雷郑氏在日,不能另居各食,批明再照行。
一、批明:若陈绍在招入赘以后再成家致富,雷、陈对半均分,批明再照行。
光绪拾捌年四月日代笔人郭近水
为媒人张腾云
在场知见人雷泉昧陈毓奇
立招入婚字人雷郑氏陈雪村
(一○四)招婚约字
同立招婚约字人王周氏、周芋根等。当思男女居室,人之大伦,因根有与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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