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设立省会,为南洋之屏蔽。必须开浚利源,经费堪以自给;南北防勇,征调可以灵通:方能永保岩疆,自成一省。现在办防、清赋以及安设水陆电报,本年内外均可次第竣事。惟于铁路一事,臣知其利,因经费无出,踌躇未敢猝议举办。现据该委员等禀请由商人承修,于公款无关出入;将来坐收厚利,实于台湾大局有裨。所有铁路利益,除便于驿务、垦物、商务不计外,目前之大利有三,请为我皇太后、皇上陈之。
台湾四面皆海,除后山无须办防外,其余防不胜防。基、沪、安、旗四口现已购炮筑台,可资守御;其余新竹、彰化一带海口纷歧,万无此兵力处处设守。臣已于奏办台湾善后折内,陈明在案。如遇海疆有事,敌船以旱队猝然登岸,隔绝南北声气;内外夹攻,立见危迫。若修铁路,调兵灵便;何处有警,瞬息即至,无虞敌兵由中路登岸。此有裨于海防者一也。
台湾既经分省,须由中路建设省城,以便控制南北。查彰化桥孜图地方,曾经前任抚臣岑毓英察看地形,可以建省。臣于上年九月,复亲往察看。该处地势平衍、气局开展,襟山带海,控制全台,实堪建立省城。惟地近内山,不通水道;不独建造衙署、庙宇运料艰难,且恐建省之后商贾寥寥。虽有城垣,空无人居。若修车路,商务立见繁盛;于建造各项工程转运之费,节省尤多。此有裨于建立省城者二也。
台北至台南六百里,中隔大溪三道。春夏之处,山水涨漫,行人隔绝。大甲、房里两溪,每年必淹毙数十人。急须造桥,以便行旅。查大甲、房里、曾文三溪,或宽十里、八里;其次小溪二十余道,或宽百余丈、数十丈不等。大甲溪经前任抚臣岑毓英督修石坝以阻漫流,并未修桥,已费洋三十余万元;数月之后,为水冲刷凈尽。臣现由上游窄处议修,统计大小溪桥工必需银三十余万两。今该商等承办车路,此项桥工二十余处一律兴修。暂勿论车路之利,公家先省桥工银数十万两。
此有裨于台湾工程者三也。
臣于光绪六年曾经条陈具奏铁路之利,其时风气未开,不无异议;现在开平业经办有榜样,可释群疑。且台湾与内地情形不同,兴修铁路,商民固多乐从,绅士亦无异议。如蒙天恩俯准开办,有裨于台湾大局实非浅鲜。臣无任惶悚待命之至。
除将商人议立章程另行开单恭呈御览外,谨将台湾拟修车路、创办商务,请旨遵行各缘由,恭折由驿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谨将商办台湾铁路章程各条,恭呈御览。计开:
一、基隆至台湾府城,拟修车路六百余里。所有钢质铁路并火车客车、货车以及一路桥梁,统归商人承办。议定工本价银一百万两,分七年归还,利息按照周年六厘。每年归还数目,使办成后,核量铁路脚价进款数目,再行定议。
一、台北至台南沿途所过地方,土沃民富;应用铁路地基若由商买,民间势必居奇。所有地价,请由官发。其修筑工价,由商自给。
一、基隆至淡水、猫里街至大甲,中隔山岭数重。台湾人工过贵,必须由官派勇帮同工作,以期迅速。
一、车路所用枕木为数过多,现在商船订购未到。须请先派官轮代运,免算水脚。
一、车路造成之后,由官督办、由商经理。铁路火车一切用度,皆归商人自行开支。所收脚价,官收九成偿还铁路本利;商得一成并于搭客另收票费一成,以作铁路用度。除火车应用收票司事人等由官发给薪水外,其余不能支销公费。
一、铁路经过城池街镇如须停车之处,由官修造车房。所有站房、码头,均由商自行修造。
一、此项铁路现虽商人承办,将来即系官物。所用钢质铁条每码须三十六磅,沿途桥梁必须工坚料实,由官派员督同修造。
一、此项铁路,计需工本银一百万两。内有钢条、火车、铁桥等项约需银六十万两,商人或在德厂、或在英厂订购,其价亦须分年归还。如奉旨准办,再与该厂议立合同,由官验明盖印。以后由商自行归还,官不过问。如商人另做别项生意,不能以铁路作抵,另借洋款。
再,臣查铁路之利,不独目前有裨于海防、建省、桥工三事,将来亦可添一大宗入款,以充海防经费。台湾地面窄小,不能如内地利息之厚;该商人等请以七年归还本利,似可有益无绌。惟经理必须得人;若无廉实大员查察会计,将来商人以多报少、任意吞匿,不独无利可余,且恐七年之内铁路工本尚难清偿。查台北府城市面日兴,内山番地土旷人稀,闽、广穷民多有愿来开垦;因轮船水脚过贵,无力渡台。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