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乙未),免福建台湾、凤山、诸罗三县康熙四十六年分旱灾额赋有差。
闰三月二十三日(庚子),兵部题:『副将以下官员缺出,臣部按双、单月分照例分缺掣补;及掣补之后,该省又行题补,至滋烦扰。查福建台湾、澎湖等处缺出,例系将本省见任官员调补。其福建水师提标、金门、海坛二镇、闽安协、南澳镇左营、烽火营、铜山营以及湖广镇筸、水州二镇、宝庆、辰州、沅州、靖五四协、太柱、两桂、临蓝、宜郴、武冈等五营、四川松潘镇属各营并近海沿边地方例应题补之缺,臣部停其掣补。该督、抚、提、镇即将衔缺相当贤能应题之员,于十日内题补。如无应题之人,即当于题报疏内声明,臣部照例掣补具题。若逾题补之限或于臣部已经补人之后始行题补者,概不准行。其不应题补省分,请悉照旧例归部掣补;一切题补,概不准行。再,武弁之衔于升转大有关系,非虚衔可比。惟陕西、云南、贵州三省边地要缺,准其越衔一、二等题补。此外越衔题补,亦不准行』。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二。
夏五月二十日(乙未),以河南道御史戴梦麟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内阁中书蒋书升为副考官。
秋八月二十九日(壬申),调浙江温州总兵官崔相国为台湾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三。
●康熙四十八年
康熙四十八年(一七○九、己丑)冬十一月十六日(壬午),江南江西总督噶礼疏参江苏布政使宜思恭贪婪,请革职审拟。得旨:「宜思恭着革职。此案着尚书张鹏翮、学士噶敏图前往会同总漕桑额严提究拟具奏。其江苏巡抚于准,案内必有干连;并将于准解任。江苏巡抚员缺紧要,着福建巡抚张伯行调补。……』。
十九日(乙酉),升河南布政使许嗣兴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
●康熙四十九年
康熙四十九年(一七一○、庚寅)秋八月二十二日(甲申),福建浙江总督梁鼐丁母忧,命回籍守制。
二十四日(丙戌),谕吏部:『闽省散赈灾黎,事关重大。总督事务,着将军祖良璧暂行署理。广东巡抚范时崇,着升补福建浙江总督,驰驿赴任。……』。
九月十一日(壬寅),谕吏部:『福建巡抚许嗣兴才力不能任事,着解任。福建巡抚员缺,着浙江巡抚黄秉中调补。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三。
冬十二月初八日(戊辰),兵部议覆:『海澄公黄应缵疏言:伊父黄芳泰以京口总兵官承袭公爵,已故二十年,尚未营葬;恳赐恤典。应行文该督查明,题到再议』。上谕大学士等曰:『平定三逆之事,朕知之甚明。黄应缵之祖黄梧,世祖章皇帝时曾遣人令伊投降;因海寇郑芝龙遗书阻之,故黄梧未降。后郑芝龙之子郑成功寇镇江瓜州,贝子罗托、总兵官梁化凤内外夹攻,大破之。余贼败北投黄梧,黄梧遂献海澄归顺,因封为海澄公。黄梧故后,公爵与伊子黄芳度承袭。黄梧之弟有二子,长子黄芳世、次子黄芳泰。黄芳世自一等侍卫授广东总兵官,耿精忠叛时,黄芳度坚守漳州府,举家被害;黄芳泰逃至广东请兵,值尚之信叛,黄芳泰同伊兄黄芳世、巡抚杨熙力战而出。黄芳泰等实心效力,所立功绩部中亦有档案,不必行查。即着该部查明议奏』。寻兵部议:『黄芳度于逆贼耿精忠叛时,举家殉难;黄芳泰突围请援,引兵入闽,恢复地方。应将黄芳泰赐恤之处,交礼部』。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四。
●康熙五十年
康熙五十年(一七一一、辛卯)夏五月十九日(丁未),以检讨介孝瑹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工部主事刘俨为副考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六。
秋九月初六日(壬辰),兵部议覆:『福建陆路提督蓝理系封疆大臣,纵容盗贼滋蔓,抢夺扰民,不能招抚,又迟延日久,不行奏闻,反巧行粉饰诳奏。应将总督蓝理革职,交刑部治罪。总督范时崇、巡抚黄秉中、漳州总兵官许风、汀州总兵官陈有功照溺职例,俱革职』。得旨:『蓝理前曾奏称「福建水师提督有吴英、陆路提督有臣料理,地方可保宁谧。倘犹有盗贼之事,臣无面目再觐天颜」等语。今盗贼窃发,不能即行剿抚,纵容迄今,尚未尽获。且蓝理居官不端,殊为溺职。着革职,从宽免交刑部。范时崇、黄秉中、许凤、陈有功俱从宽免革职,着各降五级戴罪图功,盗贼务令尽行拏获。如不能尽行拿获,再加议罪』。
命杭州副都统高登符署理福建陆路提督事务。
十五日(辛丑),以镶红旗汉军副都统杨琳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宝录卷」二百四十七。
冬十月丙辰朔,户部议覆:『福建巡抚黄秉中疏言「康熙四十九年,奉上谕蠲免直隶、奉天、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州、云南、贵州等省康熙五十年应征地丁银两至台湾府属三县地亩向征稻榖;并无额编银两;其应征本色稻榖,请应一体蠲免」。查此项钱粮,该抚应于春夏开征之前即行题请;迟至秋季方行俱奏,应不准行』。得旨:『台湾府属五十年应征稻榖,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