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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结案由,截至同治六年冬季止造具清册,呈请移咨察查在案。兹福州、厦、台各口应造同治七年春、夏两季分已结、未结各案,理合备造细册详候察核,分咨总理衙门、钦差大臣察照』等情到本兼署部院,据此。除咨钦差大臣马查照外,相应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仅请察照施行。
  再,闽浙总督系本部堂本任,毋庸会衔;合并咨明。须至咨呈者。
  福建中外交涉事件清册
  福建通商总局为造册呈送事。
  遵将闽省各口与洋人交涉接准各国领事官照会商办事件,截至七年春、夏两季止,分别已结、未结各案,查开案由、逐一声登,同驻札福州各国领事官姓名,理合备造细册呈送查核。须至册者。
  计开——
  七年春、夏季已结各案(略)
  未结各案
  一、合众国领事官李让礼请将台湾琅■〈王乔〉地方收入版图,设官驻兵防守,并请在龟仔甪设立炮台一案。
  前件业经本局会同善后局确查,台湾道、府原禀果否合宜,事关更创;非通筹全局,不足以杜流弊而臻久安。当经会同详覆暨檄饬台湾梁护道会同刘、曾二镇暨台湾府确勘情形,悉心妥议,另具详细章程,据实详办在案;未据覆到。理合登明。
  (余略)
  (见各省美国交涉档)
  ●美副使卫廉士照会总署请饬撤回「颠理」船运米案所立罚单(同治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六二四。
  大美钦命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为照会事。
照得丙寅年九月初三日本大臣照会,以本国「颠理」船主称:由台湾运米到厦门,该处海关称无台湾执照、保单,不准开舱,且要罚货;经厦门陈士领事据情知照并船主立下罚单二千五百洋元,然后令其开舱。因请饬该关毋得禁止洋船运米。嗣经贵亲王照覆称:『前据台湾税司详:早稻收成不旺,是以禁止船只运米出口等语;现行查该省,俟咨覆到日再行照会』等因在案。昨厦门美国李领事申陈,以此案经二年有余未曾完结,现天租洋行已经关闭,「颠理」船主不知所往;
彼时「士咪」、「亚利时」两行出保「颠理」船主罚单,现士咪回国不来。查船主由台湾运米到厦门并非犯例,「颠理」船主所立之罚单如同废纸等语。本大臣因思该船主运米既无背于和约,而保、罚单之两行主一在、一不在,均系保彼时并无走私漏税之事,未便将其名字日〔久〕羁縻。应请贵亲王饬厦门海关将「颠理」船主在荣海关任所立罚单撤回,交李领事销毁。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
  己巳年六月二十二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总署照覆美副使「颠理」船运米案已再行催查(同治八年七月初四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六二五。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为照覆事。
  同治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准贵大臣照会称:『「颠理」船主由台湾运米到厦门海关,因无台湾执照不准开舱,立下罚单二千五百洋元;此案经二年有余未曾完结,请将所立罚单撤回销毁』等因前来。本爵查此案前准贵大臣照会,业经咨行闽省查办并照覆贵大臣查照。嗣准该省咨覆,已经转饬详查核办。现在是否办结?未据知照。除由本衙门再行咨催该省迅速查覆外,相应照覆贵大臣查照可也。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美国钦命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
  同治八年七月初四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总署照会美副使「颠理」船运米案所立罚单已饬退交销毁(同治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六五○~六五一。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为照会事。
  本年六月二十二日准贵大臣照会称:『「颠理」船主由台湾运米到厦门,海关因无台湾执照不准开舱,立下罚单二千五百洋元;此案经二年有余未曾完结,请将所立罚单撤回销毁』等因;经本衙门咨行闽省查覆并照覆贵大臣各在案。兹准该省覆称:已饬厦门口委员照会税务司将「颠理」船主所立罚单交领事销毁等因前来;相应照会贵大臣查照可也。须知照会者。
  右照会大美国钦命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
  同治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闽浙总督英桂等咨呈总署造送同治八年春夏两季福建中外交涉事件清册(同治九年五月十八日)
  ——节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六七○~六八○。
  同治九年五月十八日,闽浙总督英桂等文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