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九卿,亲属势位,〔九0〕不能及许、史、王氏之半。至永平,后妃外家贵者,裁家一人备列将校尉,在兵马官,充奉宿卫,阖门而已无封侯豫朝政者。自皇子之封,皆减旧制。尝案舆地图,〔九一〕皇后在傍,言钜鹿、乐成、广平各数县,租谷百万,帝令满二千万止。诸小王皆当略与楚、淮阳相比,〔九二〕什减三四,〔九三〕曰:“我子不当与先帝子等。”又国远而小于王,善节约谦俭如此。〔九四〕八月,〔九五〕帝崩于东宫前殿,在位十八年,时年四十八,谥曰孝明皇帝,葬显节陵。〔九六〕十二月,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庙与世宗庙同日而祠,祫祭于世祖之堂,共进武德之舞,如孝文皇帝祫祭高庙故事。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九七〕即位,删定拟议,稽合图谶,封师太常桓荣为关内侯,亲自制作五行章句。每飨射礼毕,正坐自讲,〔九八〕诸儒并听,四方欣欣。是时学者尤盛,冠带搢绅游辟雍而观化者以亿万计。〔九九〕御览卷九一
〔一〕 “孝明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二显宗孝明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九、卷一0。汪文台辑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卷一、谢沈后汉书、袁山松后汉书、华峤后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类聚卷一二引袁山松后汉书云:“皇帝讳阳,一名庄,字子丽。”四库全书考证云:“明帝本名阳,建武十九年立为皇太子,始改名庄。范书明帝纪直作讳庄,盖举后以概前,观光武建武十九年诏书可见。”
〔二〕 “世祖之中子也”,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一引云:“明帝,光武第四子。”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显宗孝明皇帝讳庄,光武第四子也。”
〔三〕 “建武四年五月甲申”,此句至“师傅无以易其辞”诸句原无,御览卷九一引,今据增补。
〔四〕 “颜”,类聚卷一二引同,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作“项”。
〔五〕 “以”,御览卷九一引作“曰”,类聚卷一二引作“以”,今据改。
〔六〕 “年十岁通春秋”,原误作“至十三年通春秋”。类聚卷一二引作“年十三通春秋”,“三”乃“岁”之讹。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十岁能通春秋。”可证。
〔七〕 “循”,抚摩。汉书李陵传云:“立政等见陵,未得私语,即目视陵,而数数自循其刀环。”颜师古注云:“循谓摩顺也。”“头”,类聚卷一二引作“颈”。“季子”,即季札。
〔八〕 “阳对曰”,四库全书考证云:“按东观为本朝之史,不应称帝名,当属后人所加。”
〔九〕 “年”,此字原无,类聚卷一二引有,今据增补。
〔一0〕“三岁进爵为王”,原无“进”字,类聚卷一二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建武十五年封东海公,十七年进爵为王。”
〔一一〕“容貌壮丽”,书钞卷一引此一句。
〔一二〕“亲密九族”,书钞卷六引此一句。
〔一三〕“诏废郭皇后”,原无“诏”字,类聚卷一二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十七年载:“冬十月辛巳,废皇后郭氏为中山太后,立贵人阴氏为皇后。”
〔一四〕“以上为皇太子”,此句类聚卷一二引作“上以东海王立为皇太子”。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十九年载:“六月戊申,诏曰:‘春秋之义,立子以贵。东海王阳,皇后之子,宜承大统。皇太子彊,崇执谦退,愿备藩国。父子之情,重久违之。其以彊为东海王,立阳为皇太子,改名庄。”
〔一五〕“治尚书”,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师事博士桓荣,学通尚书。”桓荣传云:“建武十九年,年六十余,始辟大司徒府。时显宗始立为皇太子,选求明经,乃擢荣弟子豫章何汤为虎贲中郎将,以尚书授太子。世祖从容问汤本师为谁,汤对曰:‘事沛国桓荣。’帝即召荣,令说尚书,甚善之。拜为议郎,赐钱十万,入使授太子。”
〔一六〕“四”,原作“九”,聚珍本同。书钞卷一二、类聚卷一二、唐类函卷二五引作“四”,今据改。
〔一七〕“无所不照”,此句以上一段文字,聚珍本据各书所引连缀为“孝明皇帝讳阳,一名庄,世祖之中子也。建武四年夏五月甲申,帝生,丰下锐上,项赤色,有似于尧。世祖以赤色名之曰阳。幼而聪明睿智,容貌庄丽,十岁通春秋,推诚对,师傅无以易其辞。母光烈皇后初让尊位为贵人,故帝年十二以皇子立为东海公。时天下垦田皆不实,诏下州郡检覆,百姓嗟怨,州郡各遣使奏其事。世祖见陈留吏牍上有书曰:‘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因诘吏,吏抵言于长寿街得之。世祖怒。时帝在幄后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世祖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世祖令虎贲诘问,乃首服,如帝言。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