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亦无,今据删。〔一六九〕“其余以俟中使者出报”,此句聚珍本作“其余禺中使者出报”,字有脱误,当以御览卷九0所引为正。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作“其余遇中使者出报”,亦有讹脱。〔一七0〕“所见”,聚珍本脱,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亦脱。〔一七一〕“诏诰天下令薄葬”,“诏”字下原衍“有”字,聚珍本无,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亦无,今据删。〔一七二〕“八年闰月”,此年闰四月。〔一七三〕“五郡”,原误作“五部”,聚珍本不误,今据改。
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八年“闰月,帝自征嚣,河西大将军窦融率五郡太守与车驾会高平”。李贤注:“五郡谓陇西、金城、天水、酒泉、张掖。”后汉纪卷六云:建武闰四月,“窦融与五郡太守将步骑数万、辎重五千两与上会第一”。第一属高平县。
〔一七四〕“入”,聚珍本同,注云:“太平御览作‘西’。”聚珍本辑者所用御览与影宋本御览字异。 〔一七五〕“出城餐糗糒”,“餐”字下原衍“粮”字,聚珍本无,今据删。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建武“九年春,嚣病且饿,出城餐糗糒,恚愤而死”。李贤注云:“郑康成注周礼曰:‘糗,熬大豆与米也。’说文曰:‘糒,干饭也。’”
〔一七六〕“腹胀死”,此下聚珍本有以下一段文字:“十一年,幸章陵,修园庙旧宅田里舍。”注云:“文选李善注作‘过章陵,祠园庙’。”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十一年……三月己酉,幸南阳;还,幸章陵,祠园陵。”后汉纪卷六云:“十一年春三月己酉,上幸南阳,过章陵,祠园庙。”通鉴卷四二云:“十一年春三月己酉,帝幸南阳,还幸章陵,庚午,车驾还宫。”皆不言修园庙旧宅田里舍。初学记卷二四引东观汉记云:“建武十七年,幸章陵,修园庙旧宅田里舍。
”显然,聚珍本所辑是据初学记,把十七年事误系于十一年。范书光武帝纪十七年载:冬十月“甲申,幸章陵,修园庙,祠旧宅,观田庐,置酒作乐,赏赐。……。乃悉为舂陵宗室起祠堂。……。十二月,至自章陵”。事又见通鉴卷四三。初学记所引与范书、通鉴完全相合。又光武帝在建武十一年幸章陵,来去匆匆,未能久停,不可能修园庙旧宅。而十七年幸章陵,停留两月之久,故有时间修园庙旧宅。聚珍本编次失误,可以肯定无疑。又按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引东观汉记云:“建武中,更名舂陵为章陵,光武过章陵,祠园庙。
”此所引乃东观汉记光武帝纪建武三年文,已见前。聚珍本在此引李善注所引为注,舛乱失次。
〔一七七〕“入犍为界”,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吴汉伐公孙述,出师实在十一年十二月。下‘入犍为界’云云,乃在次年正月,方是十二年事,此盖通始事言之。”〔一七八〕“诏书告汉直拥兵到成都”,此“成都”乃“广都”之误。后汉纪卷六云:“汉入犍为界,诸县多城守。诏令汉直到广都,据其心腹,诸城自下。汉意难之。既进兵广都,诸城皆降。”可为确证。〔一七九〕“独言朝廷以为我缚贼手足矣”,此句文义不明,必有脱文。〔一八0〕“遣轻骑至成都,烧市桥”,此为拔广都后事,上文叙事未完。
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入犍为界,诸县皆城守。汉乃进军攻广都,拔之。遣轻骑烧成都市桥,武阳以东诸小城皆降。”〔一八一〕“成都十万人,不可轻也”,原无下句。此二句聚珍本作“成都十万余众,不可轻也”,今据补下句。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帝戒汉曰:‘成都十余万众,不可轻也。’”〔一八二〕“且”,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作“但”。〔一八三〕“移徙辄自坚”,此叙事未完。据范晔后汉书吴汉传、后汉纪卷六所载,此下有吴汉违诏兵败事,被引书者删去。
〔一八四〕“下诏让吴汉副将刘禹曰”,此句文选卷五二魏文帝典论李善注引作“上诏让汉曰”。后汉记卷六作“诏让吴汉、刘尚曰”。按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汉“副将武威将军刘尚”。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尚’字作‘禹’。”
〔一八五〕“婴”,文选卷五二魏文帝典论李善注作“孩”,与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同。 〔一八六〕“家有弊帚,享之千金”,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五二魏文帝典论李善注、王应麟急就篇补注卷三亦引,今据增补。“家有弊帚,享之千金”,为民间习语,言人各自以其所有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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