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宣帝纪谓司马懿於景初二年平远东,「收户四万,口三十馀万。」
案:公孙氏所据之地,为前举之三郡及辽东属国,(东莱诸县乃暂时的)辽东属国户口数续汉书虽未载,其数当不甚多,景初二年公孙氏尚有户四万口三十馀万,可知三国初期东北部人口之减耗甚微,盖永和五年东北部之口数亦不过四十万左右也。
故司马懿甫平辽即东创下令听北部人之流寓辽东者还其故乡,
晋书宣帝纪调宣帝平辽东後下令曰:「……中国人欲还旧乡恣听之。」
魏甫灭蜀即以重利募蜀人内移,
魏志三少帝纪陈留王奂咸熙元年:「劝募蜀人能内移者,给廪二年,复除二十岁。」
晋甫灭吴亦即奖请吴人渡江北徙,
晋书武帝纪太康元年:「吴之旧望,随才擢叙,孙氏大将战亡之家,徙於寿阳,将吏渡江复十年,百姓及百工复二十年。」
皆足证北部人少之恐慌多年尚未纾也。
案:北部人口之锐减,固由遭乱死亡者多,亦由迁入南部及东北部者众,东汉末(三国初期)北部人之南迁之事实,别详於拙作东汉末中国北部汉族南迁考,东汉末北部人之东北迁之事实,读者可参看缪凤林氏评东北史纲卷首(中央大学文艺丛刊创刊号)兹不赘述。
三国初期各地户口减耗程度之不同,使固有之人口分布状况大为变更。景元四年魏蜀通计有九十四万馀户,而蜀有二十八万户,其年吴之户数,史无记载,至少当有三十馀万户。吴蜀户数之和竟约略与魏之户数相等,或竟超过之,换言之,即当时南部之户数与北部之户数几不相上下,诚所谓空前之状况矣。
案:景元四年魏平均每户六口强,蜀平均每户不满四口,蜀之口数比较不近情理,故专以户数作比较之标准,户难隐藏,口易逃匿,户数或反较口数为确实也。
北部诸地以冀州之户口为最多,
魏志崔琰传:「太祖破袁氏,领冀州牧,辟琰为别驾从事,谓琰曰,昨按户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也。」
魏志辛毗传:「(文)帝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时连蝗,民饥,群司以为不可,而帝意甚盛,毗与朝臣俱求见,……毗曰,今徙既失民心,又无以食也,帝遂徙其半。」
魏志社畿传载畿子恕疏有云:「冀州户口最多。」
案:社恕此疏上於魏明帝时。
南部蜀之领域内当以蜀郡之户口为最多。
蜀志吕乂传:「蜀郡一都之会,户口众多。」
吴之领域内当以丹阳郡之户口为最多。
案:就晋书地理志所载丹阳宣城二郡户数可以概见。
三国时户口之减耗情形,及其分布状况,大略具於是矣。
二、劳 动
三国时人口之稀少既如上述,而不生产之分子则较汉时或有增无减,所谓不生产之分子,如将士、官吏、妃嫔、伎妾、豪强,皆其甚著者也。魏之将土,极盛时当不下六七十万人,
晋书文帝纪载诸葛诞作乱时司马昭所上表有云:「今诸军可五十万,以众击寡,蔑不克矣。」
案:合此外将士计之,当不下六七十万人。
蜀之将士,极盛时当不下十数万人,
蜀志诸葛亮传注引郭冲五事有云:「亮时在祁山,旌旗利器,守在险要,十二更休,在者八万。」
案:裴松之谓「亮既出战场,本无久住之规,而方休兵还蜀,皆非经通之言。」其说良是,惟郭冲谓亮兵在祁山者八万,当为事实,则合留守者计之,不下十数万人矣。
及蜀之亡,有将士十万二千人,
蜀志後主传注引王隐蜀记:「又遣尚书郎李虎送士民簿,……带甲将士十万二千。」
吴之将士,极盛时当不下三十万人,
吴志诸葛恪传:「於是违众出军,大发州郡二十万众,百姓骚动,始失人心。」
案:合留守者计之,当不下三十万人。
及吴之亡,有众二十三万人,
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浚收其图籍,……兵二十三万。」
合魏蜀吴之兵计之,当不下百万人。此犹就三国本期及末期而言,若在三国初期,群雄之兵当不可以数计。三国时之将士,多以军事为其本业,在社会中构成一种阶级,如魏所谓「士」,即有特殊之涵义,盖指世为兵者而言,士之家庭称曰「士家」,
魏志辛毗传:「帝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
文馆词林六百六十二载晋武帝伐吴诏:「今调诸士家,有二丁三丁取一人,四丁取二人,六丁以上三人,限年十七以上五十以还,先取有妻息者。」
晋书四夷传北狄匈奴:「侍御史西河郭钦上疏曰,……宜及平吴之威,谋臣猛将之略,出北地西河安定,复上郡,实冯栩,於平阳已北,募取死罪徙三河三魏见士四万家以充之。」
士之子称曰「士息」,
魏志陈思王植传注引魏略:「是後大发士息,及取诸国士,植以近前诸国士息已见发,其遗孤稚弱,在者无几,而复被取,乃上书曰,……」
士之女称曰「士女」,必嫁士家,
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注引魏略:「太子舍人张茂……乃上书谏曰,臣伏见诏书,诸士女嫁非士者,一切录夺以配战士。……又诏书听得以生口年纪颜色与妻相当者自代,故富者则倾家尽产,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