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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国食货志--陶元珍-第14页

於事为便。魏明帝乃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
吴之恶货币殊足惊人。孙权嘉禾五年,铸大钱一当五百,
吴志孙权传嘉禾五年:「春,铸大钱一当五百,诏使吏民输铜,计铜畀值,设盗铸之科。」
吴志朱据传:「嘉禾中始铸大钱,一当五百。後据部曲应受三万缗,工王遂诈而受之,典校吕懿疑据实取;考问主者,死於杖下。」
李宝全三国志平议曰:「吕懿疑据实取者,盖当时有当五百及实钱之别。」
通典食货志:「吴孙权嘉平(平乃禾之譌)五年,铸大钱一当五百,文曰大泉五百径一寸三分,重十二铢。」
案:古泉汇有吴当五百大钱图,兹摩於後以供参考。
赤乌元年复铸当千大钱,较蜀之当百钱尤为名不副实,
吴志孙权传赤乌元年:「春,铸当千大钱。」
通典企货典:「赤乌元年铸一当千大钱,径一寸四分,重十六铢。」
案:古泉汇利集卷五图有吴当千大钱四,面文均为大泉当千,背均无文,大小不等。兹摹其最大者及最小者於後以供参考,最小者或系私铸也。泉布统志卷三图有吴当千大钱二,大小不等,孟麟谓小者疑孙皓铸,非是。
至赤乌九年,孙权以民多不以大钱为便,乃下诏罢之云。
吴志孙1权传赤乌九年江引江表传:「是岁,权诏曰,谢宏往日陈铸大钱,云以广货,故听之。今闻民意不以为便,其省息之,铸为器物,官勿复出也。私家有者,敕以输藏,计畀其直,勿有所枉也。」
吴铸大钱至晋元帝时尚多被通用,惟其值远低於面文矣。
晋书食货志:「晋自中原丧乱,元帝过江,用孙氏旧钱,轻重杂行,大者谓之比轮,中者谓之四文」
案:大者当指当千钱,中者当指当五百线。通典食货典「孙氏」下多「赤乌」二字,当系杜佑臆加。晋元帝时所用孙氏旧钱,应不仅赤乌所铸,即嘉禾所铸当五百钱,当亦通用也。
蜀自刘备於建安十九年始铸直百钱,续铸之直百钱甚多,其面文为直百五铢、背好右有为字者,当系犍为郡所铸,知蜀之铸钱不限在一地也。
注:参看前引蜀志刘巴传注後案语。
蜀又铸有传形五铢钱,则与直百钱并行者也。
钱录卷五:「顾烜谱谓昭烈铸传形五铢,盖五字居左,铢字居右,仿传形半两为之。」
古泉汇利集卷五:「传形五铢,顾烜董遹两钱谱俱言蜀汉铸。」
案:传形五铢不必为刘备所铸,当系直百钱行久多弊,故蜀铸此以救民困耳。五铢二字所以传形者,盖自值百钱行,五铢之观念不清,放变更五铢二字之位置,明五字在左铢字在右之钱,非仅直直百钱之百分之一也。古泉汇利集卷五有蜀传形五铢图,兹摹於次以供参考。
三国时金属货币似不甚通行,而非金属货币则反甚通用。非金属货币如丝织物、谷物、食盐之类,皆其甚著者也。
魏志曹洪传注引魏略:「文帝在东宫,当从洪贷绢百匹,洪不称意。」
案:贷绢百匹,非欲悉以制衣,盖欲以绢市易他物耳。
魏志田豫传注引魏略:「豫罢官归居魏县,……汝南为具资数千匹,遣人饷豫,豫一不受。」资下,太平御览八百十七引有绢相字。
案:汝南人以绢数千匹遗田豫,与馈以金钱固无殊也。
魏志夏侯尚传注引魏略:「护军总统诸将,任武官选举,前後当此官者,不能止货赂,故蒋济为护军时,有谣言,欲求牙门,当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
案:千匹五百匹,谓绢也。
魏志胡质传注引晋阳秋:「质之为荆州也,威(质子)自京都省之,….:告归,临辞,质赐其绢一匹为道路粮。」
案:绢安足为道路粮,质锡威组一匹,盖备其割截以易日食耳。
全三国文卷四十载毋丘俭报弟书:「今别致绢二百匹,可以供送葬之事。」
吴志孙皓传凤皇元年注引江表传谓何定:「又使诸将各上好犬,皆千里远求,一犬至直数千匹。」
吴志锺离牧传注引会稽典录:「又揭阳县贼率曾夏等数千人,历十馀年,以侯爵杂缯千匹下书购募,绝不可得。」
案:侯爵及杂缯千匹,正犹所谓金千金邑万户矣。
吴志全琮传:「柔(珠父)当使琮赍米数千斛到吴,有所市易,珠至,皆散用,空船而还。」
吴志朱桓传:「赤乌元年卒,…家无馀财,权赐盐五千斛以周丧事。」
丝织物中之绢,盖几取钱之地位而代之。故如人口价之变动,橘树之收益,均以绢匹计,
注:参看魏志王昶传注引任嘏别传,别传记人口价由十六匹涨至六十匹。又吴志孙休传注引襄阳记,记谓李衡估计橘树之利,每株岁可收绢一匹。
又如石崇奴券乃模拟王褒僮约之作,而其记奴价则与僮约有钱绢之异,
全汉文卷四十二王褒僮约:「神爵三年正月十五日,资中男子王子渊从成都安志里女子杨惠买亡夫时户下髯奴便了,决买万五千。」
全晋文卷三十三石崇奴券:「余元康之际出在荣阳东住,闻主人公言声太粗。须臾,出趣吾车曰,公府当怪吾家嘵嘵邪,中买得一恶羝奴,名宜勤,身长九尺馀,力举五千斤,挽五石力弓,百步射钱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