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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资治通鉴注-宋-胡三省-第170页

安,见皇后兄王信说曰:〔说,式芮翻;下同。〕“长君弟得幸于上,后宫莫及,而长君行迹多不循道理者。〔长,知两翻。行,下孟翻。〕今袁盎事即穷竟,梁王伏诛,太后无所发怒,切齿侧目于贵臣,窃为足下忧之。”〔为,于伪翻;下精为同。〕长君曰:“为之柰何?”阳曰:“长君诚能精为上言之,得毋竟梁事;长君必固自结于太后,太后厚德长君入于骨髓,而长君之弟幸于两宫,〔长君之弟,谓皇后也。如淳曰:两宫,太后宫及帝宫也。〕金城之固也。〔师古曰:言其荣宠无极而不可坏,故取喻于金城。〕昔者舜之弟象,日以杀舜为事,及舜立为天子,封之于有卑。〔卑,音鼻。师古及柳宗元皆以为零陵之鼻亭即象所封。〕夫仁人之于兄弟,无藏怒,无宿怨,厚亲爱而已。〔用孟子语意。〕是以后世称之。以是说天子,徼幸梁事不奏。”长君曰:“诺。”乘间入言之,〔徼,工尧翻。间,古苋翻。〕帝怒稍解。
是时,太后忧梁事不食,日夜泣不止,帝亦患之。会田叔等按梁事来还,至霸昌廐〔霸昌廐在长安东。括地志:在雍州万年县东北三十八里。〕取火悉烧梁之狱辞,空手来见帝。〔见,贤遍翻。〕帝曰:“梁有之乎?”叔对曰:“死罪!有之。”上曰:“其事安在?”田叔曰:“上毋以梁事为问也!”上曰:“何也?”曰:“今梁王不伏诛,是汉法不行也;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卧不安席,此忧在陛下也。”上大然之,使叔等谒太后,且曰:“梁王不知也;造为之者,独在幸臣羊胜、公孙诡之属为之耳,谨已伏诛死,梁王无恙也。”〔恙,余亮翻。〕太后闻之,立起坐餐,气平复。
梁王因上书请朝。〔朝,直遥翻。〕既至关,茅兰说王,使乘布车、从两骑入,匿于长公主园。〔服虔曰:茅兰,孝王大夫。张晏曰:布车,降服自比丧人也,长公主,即馆陶长戈主嫖。〕汉使使迎王,王已入关,车骑尽居外,不知王处。太后泣曰:“帝果杀吾子!”帝忧恐。于是梁王伏斧质于阙下谢罪。太后、帝大喜,相泣,复如故,悉召王从官入关。〔从,才用翻。〕然帝益疏王,不与同车辇矣。〔疏,与疎同;下同。〕帝以田叔为贤,擢为鲁相。〔相鲁王余也。〕
中三年(癸巳,公元前一四七年)
①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
②夏,四月,地震。
③旱,禁酤酒。〔酤,工护翻,谓卖酒也。〕
④三月,丁巳,立皇子乘为清河王。〔高帝置清河郡于齐、赵之间,今以为王国。〕
⑤秋,九月,蝗。
⑥有星孛于西北。〔孛,蒲内翻。〕
⑦戊戌晦,日有食之。
⑧初,上废栗太子,周亚夫固争之,不得;上由此疏之。而梁孝王每朝,常与太后言条侯之短。〔梁王与条侯有隙,见前三年。〕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帝让曰:“始,南皮、章武,先帝不侯,〔南皮侯窦彭祖,太后弟长君之子;章武侯窦广国,太后弟也。班志,南皮、章武皆属勃海郡。〕及臣即位乃侯之;信未得封也。”窦太后曰:“人生各以时行耳。自窦长君在时,竟不得侯,死后,其子彭祖顾得侯,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趣,读曰促。〕帝曰:“请得与丞相议之。”上与丞相议。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帝默然而止。其后匈奴王徐卢等六人降,〔降,户江翻。〕帝欲侯之以劝后。丞相亚夫曰:“彼背主降陛下,〔背,蒲内翻。〕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徐卢等为列侯。〔徐卢,容城侯;赐,桓侯;陆强,遒侯;仆?,易侯;范代,范阳侯;邯郸,翕侯。?,师古音怛。〕亚夫因谢病。九月,戊戌,亚夫免;以御史大夫桃侯刘舍为丞相。〔索隐曰:桃县属信都郡。〕
中四年(乙未,公元前一四六年)
①夏,蝗。
②冬,十月,戊午,日有食之。
中五年(丙申,公元前一四五年)
①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高帝置常山郡,属赵国;吕后分为王国;文帝并为赵国;今复以王舜。〕
②六月,丁巳,赦天下。
③大水。
④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
⑤九月,诏:“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谓原情定罪,本不至于死,而以律文傅致之。〕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厌,服也;师古曰:一涉翻,又于涉翻。谳,鱼列翻,又鱼蹇翻,平议也。〕
⑥地震。
中六年(丁西,公元前一四四年)
①冬,十月,梁王来朝,上疏欲留;上弗许。〔褚少孙曰:诸侯王朝见天子,汉法凡当四见耳:始到,入,小见。到正月朔旦,奉皮荐璧玉贺正月,法见。后三日,为王置酒,赐金钱财物。后二日,复入小见,辞去。凡留长安,不过二十日。小见者,燕见于禁门内,饮于省中。〕王归国,意忽忽不乐。〔乐,音洛。〕
②十一〔章:乙十一行本“一”作“二”;本同。〕月,改诸廷尉、将作等官名。〔时改廷尉为大理,将作少府为大匠,奉常为太常,典客为大行令,长信詹事为长信少府,将行为大长秋,主爵中尉为都尉。〕
③春,二月,乙卯,上行幸雍,郊五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