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不许。太子谋泄,为夸吕所杀,复立其少子嵬王诃为太子。叠州刺史杜粲请因其衅而讨之,隋主又不许。
是岁,嵬王诃复惧诛,谋帅部落万五千户降隋,遣使诣阙,请兵迎之。隋主曰:“浑贼风俗,特异人伦,父既不慈,子复不孝。朕以德训人,何有成其恶逆乎!”乃谓使者曰:“父有过失,子当谏争,岂可潜谋非法,受不孝之名!溥天之下,皆朕臣妾,各为善事,即称朕心。嵬王既欲归朕,唯教嵬王为臣子之法,不可远遣兵马,助为恶事!”嵬王诃乃止。
长城公下祯明元年(丁未,公元五八七年)
春,正月,戊寅,大赦,改元。
癸巳,隋主享太庙。
乙未,隋制诸州岁贡士三人。
二月,丁巳,隋主朝日于东郊。
遣兼散骑常侍王亨等聘于隋。
隋发丁男十万馀人修长城,二旬而罢。夏,四月,于扬州开山阳渎以通运。
突厥沙钵略可汗遣其子入贡于隋,因请猎于恒、代之间,隋主许之,仍遣人赐以酒食。沙钵略帅部落再拜受赐。
沙钵略寻卒,隋为之废朝三日,遣太常吊祭。
初,沙钵略以其子雍虞闾懦弱,遗令立其弟叶护处罗侯。雍虞闾遣使迎处罗侯,将立之,处罗侯曰:“我突厥自木杵可汗以来,多以弟代兄,以庶夺嫡,失先祖之法,不相敬畏。汝当嗣位,我不惮拜汝!”雍虞闾曰:“叔与我父,共根连体。我,枝叶也,岂可使根本反从枝叶,叔父屈于卑幼乎!且亡父之命,何可废也!愿叔勿疑!”遣使相让者五六,处罗侯竟立,是为莫何可汗。以雍虞闾为叶护。遣使上表言状。
隋使车骑将军长孙晟持节拜之,赐以鼓吹、幡旗。莫何勇而有谋,以隋所赐旗鼓西击阿波;阿波之众以为得隋兵助之,多望风降附。遂生擒阿波,上书请其死生之命。
隋主下其议,乐安公元谐请就彼枭首;武阳公李充请生取入朝,显戮以示百姓。隋主谓长孙晟:“于卿何如?”晟对曰:“若突厥背诞,须齐之以刑。今其昆弟自相夷灭,阿波之恶非负国家。因其困穷,取而为戮,恐非招远之道。不如两存之。”左仆射高颎曰:“骨肉相残,教之蠹也,宜存养以示宽大。”隋主从之。
甲戌,隋遣兼散骑常侍杨同等来聘。
五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秋,七月,己丑,隋卫昭王爽卒。
八月,隋主征梁主入朝。梁主帅其群臣二百馀人发江陵;庚申,至长安。
隋主以梁主在外,遣武乡公崔弘度将兵戍江陵。军至都州,梁主叔父太傅安平王岩、弟荆州刺史义兴王献等恐弘度袭之,乙丑,遣其都官尚书沈君公诣荆州刺史宜黄侯慧纪请降。九月,庚寅,慧纪引兵至江陵城下。辛卯,岩等驱文、武、男、女十万口来奔。
隋主闻之,废梁国;遣尚书左仆射高颎安集遗民;梁中宗、世宗各给守冢十户;拜梁主琮上柱国,赐爵莒公。
甲午,大赦。
冬,十月,隋主如同州;癸亥,如蒲州。
十一月,丙子,以萧岩为开府仪同三司、东扬州刺史,萧讠献为吴州刺史。
丁亥,以豫章王叔英兼司徒。
甲午,隋主如冯翊,亲祠故社;戊戌,还长安。
是行也,内史令李德林以疾不从,隋主自同州敕书追之,与议伐陈之计。及还,帝马上举鞭南指曰:“待平陈之日,以七宝装严公,使自山以东无及公者。”
初,隋主受禅以来,与陈邻好甚笃,每获陈谍,皆给衣马礼遣之,而高宗犹不禁侵掠。故太建之末,隋师入寇;会高宗殂,隋主即命班师,遣使赴吊,书称姓名顿首。帝答之益骄,书末云:“想彼统内如宜,此宇宙清泰。”隋主不悦,以示朝臣。上柱国杨素以为主辱臣死,再拜请罪。隋主问取陈之策于高颎,对曰:“江北地寒,田收差晚;江南水田早熟。量彼收获之际,微征士马,声言掩袭,彼必屯兵守御,足得废其农时。彼既聚兵,我便解甲。再三若此,彼以为常;后更集兵,彼必不信。犹豫之顷,我乃济师;登陆而战,兵气益倍。又,江南土薄,舍多茅竹,所有储积皆非地窖。密遣行人因风纵火,待彼修立,复更烧之。不出数年,自可财力俱尽。”隋主用其策,陈人始困。
于是杨素、贺若弼及光州刺史高劢、虢州刺史崔仲方等争献平江南之策。仲方上书曰:“今唯须武昌以下,蕲、和、滁、方、吴、海等州,更帖精兵,密营度计;益、信、襄、荆、基、郢等州,速造舟楫,多张形势,为水战之具。蜀、汉二江是其上流,水路冲要,必争之所。贼虽于流头、荆门、延洲、公安、巴陵、隐矶、夏首、蕲口、湓城置船,然终聚汉口、峡口,以水战大决。若贼必以上流有军,令精兵赴援者,下流诸将即须择便横渡;如拥众自卫,上江水军鼓行以前。彼虽恃九江、五湖之险,非德无以为固;徒有三吴、百越之兵,无恩不能自立矣。”隋主以仲方为基州刺史。
及受萧岩等降,隋主益忿,谓高颎曰:“我为民父母,岂可限一衣带水不拯之乎!”命大作战船。人请密之,隋主曰:“吾将显行天诛,何密之有!”使投其柿于江,曰:“若彼惧而能改,吾复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