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黄栌岭起长城,北至社平戍,四百馀里,置三十六戍。
戊申,湘东王执湘州刺史王琳于殿中,杀其副将殷晏。
琳本会稽兵家,其姊妹皆入王宫,故琳少在王左右。琳好勇,王以为将帅。琳倾身下士,所得赏赐,不以入家。麾下万人,多江、淮群盗,从王僧辩平侯景,与杜龛功居第一。在建康,恃宠纵暴,僧辩不能禁。僧辩以宫殿之烧,恐得罪,欲以琳塞责,乃密启王,请诛琳。王以琳为湘州,琳自疑及祸,使长史陆纳帅部曲赴湘州,身诣江陵陈谢,谓纳等曰:“吾若不返,子将安之?”咸曰:“请死之。”相泣而别。至江陵,王下琳吏。
辛酉,以王子方略为湘州刺史,又以廷尉黄罗汉为长史,使与太舟卿张载至巴陵,先据琳军。载有宠于王,而御下峻刻,荆州人疾之如仇。罗汉等至琳军,陆纳及士卒并哭,不肯受命,执罗汉及载。王遣宦者陈旻往谕之,纳对旻刳载腹,抽肠以系马足,使绕而走,肠尽气绝。又脔割,出其心,向之抃舞,焚其馀骨。以黄罗汉清谨而免之。纳与诸将引兵袭湘州,时州中无主,纳遂据之。
公卿籓镇数劝进于湘东王,十一月,丙子,世祖即皇帝位于江陵,改元,大赦。是日,帝不升正殿,公卿陪列而已。
丁丑,以宜丰侯循为湘州刺史。
己卯,立王太子方矩为皇太子,更名元良。皇子方智为晋安王,方略为始安王,方等之子庄为永嘉王。追尊母阮修容为文宣皇后。
侯景之乱,州郡太半入魏,自巴陵以下至建康,以长江为限,荆州界北尽武宁,西拒硖口,岭南复为萧勃所据,诏令所行,千里而近,民户著籍者,不盈三万而已。
陆纳袭击衡州刺史丁道贵于渌口,破之。道贵奔零陵,其众悉降于纳。上闻之,遣使征司徒王僧辩、右卫将军杜崱、平北将军裴之横与宜丰侯循共讨纳,循军巴陵以待之。侯景之乱,零陵人李洪雅据其郡,上即以为营州刺史。洪雅请讨陆纳,上许之。丁道贵收馀众与之俱。纳遣其将吴藏袭击,破之,洪雅等退保空云城,藏引兵围之。顷之,纳请降,求送妻子,上遣陈旻至纳所,纳众皆泣,曰:“王郎被囚,故我曹旻逃罪于湘州,非有它志也。”乃出妻子付旻。旻至巴陵,循曰:“此诈也,必将袭我。”乃密为之备。纳果夜以轻兵继旻后,约至城下鼓噪。十二月,壬午晨,去巴陵十里,众谓已至,即鼓噪,军中皆惊。循坐胡床,于垒门望之,纳乘水来攻,矢下如雨,循方食甘蔗,略无惧色。徐部分将士击之,获其一舰。纳退保长沙。
壬午,齐主还鄴;戊午,复如晋阳。
●卷第一百六十五
【梁纪二十一】 起昭阳作噩,尽阏逢阉茂,凡二年。
世祖孝元皇帝下承圣二年(癸酉,公元五五三年)
春,正月,王僧辩发建康,承制使陈霸先代镇扬州。
丙子,山胡围齐离石。戊寅,齐主讨之,未至,胡已走,因巡三堆,大猎而归。
以吏部尚书王褒为左仆射。
己丑,齐改铸钱,文曰“常平五铢”。
二月,庚子,李洪雅力屈,以空云城降陆纳。纳囚洪雅,杀丁道贵。纳以沙门宝志诗识有“十八子”,以为李氏当王,甲辰,推洪雅为主,号大将军,使乘平肩舆,列鼓吹,纳帅众数千,左右翼从。
魏太师泰去丞相、大行台,为都督中外诸军事。
王雄至东梁州,黄众宝帅众降。太师泰赦之,迁其豪帅于雍州。
齐主送柔然可汗铁伐之父登注及兄库提还其国。铁伐寻为契丹所杀,国人立登注为可汗。登注复为其大人阿富提所杀,国人立库提。突厥伊利可汗卒,子科罗立,号乙息记可汗;三月,遣使献马五万于魏。柔然别部又立阿那瓖叔父邓叔子为可汗。乙息记击破邓叔子于沃野北木赖山。乙息记卒,舍其子摄图而立其弟俟斤,号木杆可汗。木杆状貌奇异,性刚勇,多智略,善用兵,邻国畏之。
上闻武陵王纪东下,使方士画版为纪像,亲钉支体以厌之,又执侯景之俘以报纪。初,纪之举兵,皆太子圆照之谋也。圆照时镇巴东,执留使者。启纪云:“侯景未平,宜急进讨;已闻荆镇为景所破。”纪信之,趣兵东下。上甚惧,与魏书曰:“子纠,亲也,请君讨之。”太师泰曰:“取蜀制梁,在兹一举。”诸将咸难之。大将军代人尉迟迥,泰之甥也,独以为可克。泰问以方略,迥曰:“蜀与中国隔绝百有馀年,恃其险远,不虞我至。若以铁骑兼行袭之,无不克矣。”泰乃遣迥督开府仪同三司原珍等六军,甲士万二千,骑万匹,自散关伐蜀。
陆纳遣其将吴藏、潘乌黑、李贤明等下据车轮。王僧辩至巴陵,宜丰侯循让都督于僧辩,僧辩弗受。上乃以僧辩、循为东、西都督。夏,四月,丙申,僧辩军于车轮。
吐谷浑可汗夸吕,虽通使于魏而寇抄不息,宇文泰将骑三万逾陇,至姑臧,讨之。夸吕惧,请服;既而复通使于齐。凉州刺史史宁觇知其还,袭之于赤泉,获其仆射乞伏触状。
陆纳夹岸为城,以拒王僧辩。纳士卒皆百战之馀,僧辩惮之,不敢轻进,稍作连城以逼之。纳以僧辩为怯,不设备;五月,甲子,僧辩命诸军水陆齐进,急攻之,僧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