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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资治通鉴-宋-司马光-第753页

杀超之当得赏,密自后斩之,头坠而身不僵。玄邈厚加殡敛。门生亦助举棺,棺坠,压其首,折颈而死。
  鸾遣平西将军王广之袭南兗州刺史安陆王子敬。广之至欧阳,遣部将济阴陈伯之先驱。伯之因城开独入,斩子敬。
  鸾又遣徐玄庆西上害诸王。临海王昭秀为荆州刺史,西中郎长史何昌寓行州事。玄庆至江陵,欲以便宜从事。昌寓曰:“仆受朝廷意寄,翼辅外籓。殿下未有愆失,君以一介之使来,何容即以相付邪!若朝廷必须殿下,当自启闻,更听后旨。”昭秀由是得还建康。昌寓,尚之之弟子也。
  鸾以吴兴太宗孔琇之行郢州事,欲使之杀晋熙王銶。琇之辞不许,遂不食而死。琇之,靖之孙也。裴叔业自寻阳仍进向湘州,欲杀湘州刺史南平王锐,防阁周伯玉大言于众曰:“此非天子意。今斩叔业,举兵匡社稷,谁敢不从!”锐典签叱左右斩之。乙酉,杀锐;又杀郢州刺史晋熙王銶、南豫州刺史宜都王铿。
  丁亥,庐陵王子卿为司徒,杜阳王铄为中军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冬,十月,丁酉,解严。
  以宣城公鸾为太傅、领大将军、扬州牧、都督中外诸军事,加殊礼,进爵为王。
  宣城王谋继大统,多引朝廷名士与参筹策。侍中谢朏心不愿,乃求出为吴兴太守。至郡,致酒数斛遗其弟吏部尚书瀹,为书曰:“可力饮此,勿豫人事!”
  臣光曰:臣闻“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二谢兄弟,比肩贵近,安享荣禄,危不预知;为臣如此,可谓忠乎!
  宣城王虽专国政,人情犹未服。王胛上有赤志,骠骑咨议参军考城江祐劝王出以示人。王以示晋寿太守王洪范,曰:“人言此是日月相,卿幸勿泄!”洪范曰:“公日月在躯,如何可隐,当转言之!”王母,祏之姑也。
  戊戈,杀桂阳王铄、衡阳王钧、江夏王锋、建安王子真、巴陵王子伦。
  铄与鄱阳王锵齐名;锵好文章,铄好名理,时人称为鄱、桂。锵死,铄不自安,至东府见宣城王,还,谓左右曰:“向录公见接殷勤,流连不能已,而面有惭色,此必欲杀我。”是夕,遇害。
  宣城王每杀诸王,常夜遣兵围其第,斩关逾垣,呼噪而入,家赀皆封籍之。江夏王锋,有才行,宣城王尝与之言“遥光才力可委”。锋曰:“遥光之于殿下,犹殿下之于高皇;卫宗庙,安社稷,实有攸寄。”宣城王失色。及杀诸王,锋遗宣城王书,诮责之;宣城王深惮之,不敢于第收锋,使兼祠官于太庙,夜,遣兵庙中收之。锋出,登车,兵人欲上车,锋有力,手击数人皆仆地,然后死。
  宣城王遣典签柯令孙杀建安王子真,子真走入床下,令孙手牵出之;叩头乞为奴,不许而死。
  又遣中书舍人茹法亮杀巴陵王子伦。子伦性英果,时为南兰陵太守,镇琅邪,城有守兵。宣城王恐不肯就死,以问典签华伯茂。伯茂曰:“公若以兵取之,恐不可即办。若委伯茂,一夫力耳。”乃手自执鸩逼之。子伦正衣冠,出受诏,谓法亮曰:“先朝昔灭刘氏,今日之事,理数固然。君是身家旧人,今衔此使,当由事不获已。此酒非劝酬之爵。”因仰之而死,时年十六。法亮及左右皆流涕。
  初,诸王出镇,皆置典签,主帅一方之事,悉以委之。时入奏事,一岁数返,时主辄与之间语,访以州事,刺史美恶专系其口。自刺史以下莫不折节奉之,恒虑弗及。于是威行州部,大为奸利。武陵王晔为江州,性烈直,不可干;典签赵渥之谓人曰:“今出都易刺史!”及见世祖,盛毁之;晔遂免还。
  南海王子罕戍琅邪,欲暂游东堂,典签姜秀不许。子罕还,泣谓母曰:“儿欲移五步亦不得,与囚何异!”邵陵王子贞尝求熊白,厨人答典签不在,不敢与。
  永明中,巴东王子响杀刘寅等,世祖闻之,谓群臣曰:“子响遂反!”戴僧静大言曰:“诸王都自应反,岂唯巴东!”上问其故,对曰:“天生无罪,而一时被囚,取一挺藕,一杯浆,皆咨签帅;签帅不在,则竟日忍渴。诸州唯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何得不反!”
  竟陵王子良尝问众曰:“士大夫何意诣签帅?”参军范云曰:“诣长史以下皆无益,诣签帅立有倍本之价。不诣谓何!”子良有愧色。及宣城王诛诸王,皆令典签杀之,竟无一人能抗拒者。孔珪闻之,流涕曰:“齐之衡阳、江夏最有意,而复害之;若不立签帅,故当不至于此。”宣城王亦深知典签之弊,乃诏:“自今诸州有急事,当密以奏闻,勿复遣典签入都。”自是典签之任浸轻矣。
  萧子显论曰:帝王之子,生长富厚,期出闺阃,暮司方岳,防骄翦逸,积代常典。故辅以上佐,简自帝心;劳旧左右,用为主帅,饮食游居,动应闻启;处地虽重,行己莫由。威不在身,恩未下及,一朝艰难总至,望其释位扶危,何可得矣!斯宋氏之馀风,至齐室而尤弊也。
  癸卯,以宁朔将军萧遥欣为豫州刺史,黄门郎萧遥昌为郢州刺史,辅国将军萧诞为司州刺史。遥昌,遥欣之弟;诞,谌之兄也。
  甲辰,魏以太尉东阳王丕为太傅、录尚书事,留守平城。
  戊申,魏主亲告太庙,使高阳王雍、于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