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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资治通鉴-宋-司马光-第695页

坦节度。比至,魏兵已去。先是,群盗聚任城荆榛中,累世为患,谓之“任榛”。申坦请回军讨之,上许之。任榛闻之,皆逃散。时天旱,人马渴乏,无功而还。安都、法系坐白衣领职。坦当诛,群臣为请,莫能得。沈庆之抱坦哭于市曰:“汝无罪而死。我哭汝于市,行当就汝矣!”有司以闻,上乃免之。
  三月,庚申,魏主畋于松山;己巳,还平城。
  魏主立其弟新成为阳平王。
  上自即吉之后,奢淫自恣,多所兴造。丹阳尹颜竣以籓朝旧臣,数恳切谏争,无所回避,上浸不悦。竣自谓才足干时,恩旧莫比,当居中永执朝政;而所陈多不纳,疑上欲疏之,乃求外出以占上意。夏,六月,丁亥,诏以竣为东扬州刺史,竣始大惧。
  癸卯,魏主如阴山。
  雍州所统多侨郡县,刺史王玄谟上言:“侨郡县无有境土,新旧错乱,租课不时,请皆土断。”秋,七月,辛未,诏并雍州三郡十六县为一郡。郡县流民不愿属籍,讹言玄谟欲反。时柳元景宗强,群从多为雍部二千石,乘声皆欲讨玄谟。玄谟令内外晏然以解众惑,驰使启上,具陈本末。上知其虚,遣主书吴喜抚慰之,且报曰:“七十老公,反欲何求!君臣之际,足以相保,聊复为笑,伸卿眉头耳。”玄谟性严,未尝妄笑,故上以此戏之。
  八月,己亥,魏主还平城。
  甲辰,徙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南兗州刺史,以太子詹事刘延孙为南徐州刺史。初,高祖遗诏,以京口要地,去建康密迩,自非宗室近亲,不得居之。延孙之先虽与高祖同源,而高祖属彭城,延孙属莒县,从来不序昭穆。上既命延孙镇京口,仍诏与延孙合族,使诸王皆序长幼。
  上闺门无礼,不择亲疏、尊卑,流闻民间,无所不至。诞宽而有礼,又诛太子劭、丞相义宣皆有大功,人心窃向之。诞多聚才力之士,蓄精甲利兵,上由是畏而忌之,不欲诞居中,使出镇京口;犹嫌其逼,更徙之广陵。以延孙腹心之臣,故使镇京口以防之。
  魏主将东巡,冬,十月,诏太宰常英起行宫于辽西黄山。
  十二月,丁亥,更以顺阳王休范为桂阳王。
  世祖孝武皇帝上大明二年(戊戌,公元四五八年)
  春,正月,丙午朔,魏设酒禁,酿、酤、饮者皆斩之;吉凶之会,听开禁,有程日。魏主以士民多因酒致斗及议国政,故禁之。增置内外候官,伺察诸曹及州、镇,或微服杂乱于府寺间,以求百官过失,有司穷治,讯掠取服;百官赃满二丈者皆斩。又增律七十九章。
  乙卯,魏如广宁温泉宫,遂巡平州;庚午,至黄山宫;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观沧海;戊寅,南如信都,畋于广川。
  乙酉,以金紫光禄大夫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
  丙戌,建平宣简王宏以疾解尚书令;三月,丁未,卒。
  丙辰,魏高宗还平城,起太华殿。是时,给事中郭善明,性倾巧,说帝大起宫室。中书侍郎高允谏曰:“太祖始建都邑,其所营立,必因农隙,况建国已久,永安前殿足以朝会,西堂、温室足以宴息,紫楼足以临望;纵有修广,亦宜驯致,不可仓猝。今计所当役凡二万人,老弱供饷,又当倍之,期半年可毕。一夫不耕,或受之饥,况四万人之劳费,可胜道乎!此陛下所宜留心也。”帝纳之。
  允好切谏,朝廷事有不便,允辄求见,帝常屏左右以待之。或自朝至幕,或连日不出;群臣莫知其所言。语或痛切,帝所不忍闻,命左右扶出,然终善遇之。时有上事为激讦者,帝省之,谓群臣曰:“君、父一也。父有过,子何不作书于众中谏之!而于私室屏处谏者,岂非不欲其父之恶彰于外邪!至于事君,何独不然!君有得失,不能面陈,而上表显谏,欲以彰君之短,明己之直,此岂忠臣所为乎!如高允者,乃真忠臣也。朕有过,未尝不面言,至有朕所不堪闻者,允皆无所避。朕闻其过而天下不知,可不谓忠乎!”
  允所与同征者游雅等皆至大官,封侯,部下吏至刺史、二千石者亦数十百人,而允为郎二十七年不徙官。帝谓群臣曰:“汝等虽执弓刀在朕左右,徒立耳,未尝有一言规正;唯伺朕喜悦之际,祈官乞爵,今皆无功而至王公。允执笔佐我国家数十年,为益不少,不过为郎,汝等不自愧乎!”乃拜允中书令。
  时魏百官无禄,允常使诸子樵采以自给。司徒陆丽言于帝曰:“高允虽蒙宠待,而家贫,妻子不立。”帝曰:“公何不先言?今见朕用之,乃言其贫乎!”即日,至允第,惟草屋数间,布被,缊袍,厨中盐菜而已。帝叹息,赐帛五百匹,粟千斛,拜长子悦为长乐太守,允固辞,不许。帝重允,常呼为令公而不名。
  游雅常曰:“前史称卓子康、刘文饶之为人,褊心者或不之信。余与高子游处四十年,未尝见其喜愠之色,乃知古人为不诬耳。高子内文明而外柔顺,其言呐呐不能出口。昔崔司徒尝谓余云:‘高生丰才博学,一代佳士,所乏者,矫矫风节耳。’余亦以为然。及司徒得罪,起于纤微,诏指临责,司徒声嘶股栗,殆不能言;宗钦已下,伏地流汗,皆无人色。高子独敷陈事理,申释是非,辞义清辩,音韵高亮。人主为之动容,听者无不神耸,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