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其誉者。如此,则毁誉不妄,善恶分矣。凡无世不有言事,无时不有下令。然升平不至,昏危相继,何哉?设令之本非实故也。”书奏,忤旨,自解去职。朗,峤之弟也。
侍中谢庄上言:“诏云:‘贵戚竞利,悉皆禁绝。’此实允惬民听。若有犯违,则应依制裁纠;若废法申恩,便为明诏既下而声实乘爽也。臣愚谓大臣在禄位者,尤不宜与民争利。不审可得在此诏不?”庄,弘微之子也。
上多变易太祖之制,郡县以三周为满,宋之善政,于是乎衰。
乙丑,魏濮阳王闾若文、征西大将军永昌王仁皆坐谋叛,仁赐死于长安,若文伏诛。
南平穆王铄素负才能,意当轻上;又为太子劭所任,出降最晚。上潜使人毒之,己巳,铄卒,赠司徒,以商臣之谥谥之。
南海太守萧简据广州反。简,斌之弟也。诏新南海太守南昌邓琬、始兴太守沈法系讨之。法系,庆之之从弟也。简诳其众曰:“台军是贼劭所遣。”众信之,为之固守。琬先至,止为一攻道;法系至,曰:“宜四面并攻;若守一道,何时可拔!”琬不从。法系曰:“更相申五十日。”日尽又不克,乃从之。八道俱攻,一日即破之。九月,丁卯,斩简,广州平。法系封府库付琬而还。
冬,十一月,丙午,以左军将军鲁秀为司州刺史。
辛酉,魏主如信都、中山。
十二月,癸未,以将置东宫,省太子率更令等官,中庶子等各减旧员之半。
甲午,魏主还平城。
●卷第一百二十八
【宋纪十】 起阏逢敦牂,尽著雍阉茂,凡五年。
世祖孝武皇帝上孝建元年(甲午,公元四五四年)
春,正月,己亥朔,上祀南郊,改元,大赦。甲辰,以尚书令何尚之为左光禄大夫、护军将军,以左卫将军颜竣为吏部尚书、领骁骑将军。
壬戌,更铸孝建四铢钱。
乙丑,魏以侍中伊馛为司空。
丙子,立皇子子业为太子。
初,江州刺史臧质,自谓人才足为一世英雄;太子劭之乱,质潜有异图,以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庸暗易制,欲外相推奉,因而覆之。质于义宣为内兄,既至江陵,即称名拜义宣。义宣惊愕问故,质曰:“事中宜然。”时义宣已奉帝为主,故其计不行。及至新亭,又拜江夏王义恭,曰:“天下屯危,礼异常日。”
劭既诛,义宣与质功皆第一,由是骄恣,事多专行,凡所求欲,无不必从。义宣在荆州十年,财富兵强;朝廷所下制度,意有不同,一不遵承。质自建康之江州,舫千馀乘,部伍前后百馀里。帝方自揽威权,而质以少主遇之,政刑庆赏,一不咨禀。擅用湓口、钩圻米,台符屡加检诘,渐致猜惧。
帝淫义宣诸女,义宣由是恨怒。质乃遣密信说义宣,以为:“负不赏之功,挟震主之威,自古能全者有几?今万物系心于公,声迹已著;见几不作,将为它人所先。若命徐遗宝、鲁爽驱西北精兵来屯江上,质帅九江楼船为公前驱,已为得天下之半。公以八州之众,徐进而临之,虽韩、白更生,不能为建康计矣。且少主失德,闻于道路;沈、柳诸将,亦我之故人,谁肯为少主尽力者?夫不可留者年也,不可失者时也。质常恐溘先朝露,不得展其旅力,为公扫除,于时悔之何及。”义宣腹心将佐咨议参军蔡超、司马竺超民等咸有富贵之望,欲倚质威名以成其业,共劝义宣从其计。质女为义宣子采之妇。义宣谓质无复异同,遂许之。超民,夔之子也。臧敦时为黄门侍郎,帝使敦至义宣所,道经寻阳,质更令敦说诱义宣,义宣意遂定。”
豫州刺史鲁爽有勇力,义宣、质素与之相结。义宣密使人报爽及兗州刺史徐遗宝,期以今秋同举兵。使者至寿阳,爽方饮醉,失义宣指,即日举兵。爽弟瑜在建康,闻之,逃叛。爽使其众戴黄标,窃造法服,登坛,自号建平元年;疑长史韦处穆、中兵参军杨元驹、治中庾腾之不与己同,皆杀之。遗宝亦勒兵向彭城。
二月,义宣闻爽已反,狼狈举兵。鲁瑜弟弘为质府佐,帝敕质收之,质即执台使,举兵。
义宣与质皆上表,言为左右所谗疾,欲诛君侧之恶。义宣进爽号征北将军。爽于是送所造舆服诣江陵,使征北府户曹版义宣等,文曰:“丞相刘,今补天子,名义宣;东骑臧,今补丞相,名质;平西硃,今补车骑,名修之。皆版到奉行。”义宣骇愕,爽所送法物并留竟陵,不听进。质加鲁弘辅国将军,下戍大雷。义宣遣咨议参军刘谌之将万人就弘,召司州刺史鲁秀,欲使为谌之后继。秀至江陵见义宣,出,拊膺曰:“吾兄误我,乃与痴人作贼,今年败矣!”
义宣兼荆、江、兗、豫四州之力,威震远近。帝欲奉乘舆法物迎之,竟陵王诞固执不可,曰:“奈何持此座与人!”乃止。
己卯,以领军将军柳元景为抚军将军;辛卯,以左卫将军王玄谟为豫州刺史。命元景统玄谟等诸将以讨义宣。癸巳,进据梁山洲,于两岸筑偃月垒,水陆待之。义宣自称都督中外诸军事,命僚佐悉称名。
甲午,魏主诣道坛受图箓。
丙申,以安北司马夏侯祖欢为兗州刺史。三月,己亥,内外戒严。辛丑,以徐州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