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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资治通鉴-宋-司马光-第265页

为司空。
  耿贵人数为耿氏请,帝乃绍封耿宝子箕为牟平侯。
  孝顺皇帝下阳嘉四年
  春,北匈奴呼衍王侵车师后部。帝令敦煌太守发兵救之,不利。
  二月,丙子,初听中官得以养子袭爵。初,帝之复位,宦官之力也,由是有宠,参与政事。御史张纲上书曰:“窃寻文、明二帝,德化尤盛,中官常侍,不过两人,近幸赏赐,裁满数金,惜费重民,故家给人足。而顷者以来,无功小人,皆有官爵,非爱民重器、承天顺道者也。”书奏,不省。纲,皓之子也。
  旱。
  谒者马贤击钟羌,大破之。
  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免。戊寅,以执金吾梁商为大将军,故太尉宠参为太尉。商称疾不起且一年,帝使太常桓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诣阙受命。商少通经传,谦恭好士,辟汉阳巨览、上党陈龟为掾属,李固为从事中郎,杨伦为长史。李固以商柔和自守,不能有所整裁,乃奏记于商曰:“数年以来,灾怪屡见。孔子曰:‘智者见变思形,愚者睹怪讳名。’天道无亲,可为祗畏。诚令王纲一整,道行忠立,明公踵伯成之高,全不朽之誉,岂与此外戚凡辈耽荣好位者同日而论哉!”商不能用。
  秋,闰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乌桓寇云中,度辽将军耿晔追击,不利。十一月,乌桓围晔于兰池城;发兵数千人救之,乌桓乃退。
  十二月,甲寅,京师地震。
  孝顺皇帝下永和元年
  春,正月,己巳,改元,赦天下。
  冬,十月,丁亥,承福殿火。
  十一月,丙子,太尉宠参罢。
  十二月,象林蛮夷反。
  乙巳,以前司空王龚为太尉。
  龚疾宦官专权,上书极言其状。诸黄门使客诬奏龚罪;上命龚亟自实。李固奏记于梁商曰:“王公以坚贞之操,横为谗佞所构,众人闻知,莫不叹栗。夫三公尊重,无诣理诉冤之义,纤微感概,辄引分决,是以旧典不有大罪,不至重问。王公卒有它变,则朝廷获害贤之名,群臣无救护之节矣!语曰:‘善人在患,饥不及餐。’斯其时也!”商即言之于帝,事乃得释。
  是岁,以执金吾梁冀为河南尹。冀性嗜酒,逸游自恣,居职多纵暴非法。父商所亲客雒阳令吕放以告商,商以让冀。冀遣人于道刺杀放,而恐商知之,乃推疑放之怨仇,请以放弟禹为雒阳令,使捕之;尽灭其宗、亲、宾客百馀人。
  武陵太守上书,以蛮夷率服,可比汉人,增其租赋。议者皆以为可。尚书令虞诩曰:“自古圣王,不臣异俗。先帝旧典,贡税多少,所由来久矣;今猥增之,必有怨叛。计其所得,不偿所费,必有后悔。”帝不从。澧中、漊中蛮果争贡布非旧约,遂杀乡吏,举种反。
  孝顺皇帝下永和二年
  春,武陵蛮二万人围充城,八千人寇夷道。
  二月,广汉属国都尉击破白马羌。
  帝遣武陵太守李进击叛蛮,破平之。进乃简选良吏,抚循蛮夷,郡境遂安。
  三月,乙卯,司空王卓薨。丁丑,以光禄勋郭虔为司空。
  夏,四月,丙申,京师地震。
  五月,癸丑,山阳君宋娥坐构奸诬罔,收印绶,归里舍。黄龙、杨佗、孟叔、李建、张贤、史泛、王道、李元、李刚等九侯坐与宋娥更相赂遗,求高官增邑,并遣就国,减租四分之一。
  象林蛮区怜等攻县寺,杀长吏。交趾刺史樊演发交趾、九真兵万馀人救之;兵士惮远役,秋,七月,二郡兵反,攻其府。府虽击破反者,而蛮势转盛。
  冬,十月,甲申,上行幸长安。扶风田弱荐同郡法真博通内外学,隐居不仕,宜就加衮职。帝虚心欲致之,前后四征,终不屈。友人郭正称之曰:“法真名可得闻,身难得而见。逃名而名我随,避名而名我追,可谓百世之师者矣!”真,雄之子也。
  丁卯,京师地震。
  太尉王龚以中常侍张昉等专弄国权,欲奏诛之。宗亲有以杨震行事谏之者,龚乃止。
  十二月,乙亥,上还自长安。
  孝顺皇帝下永和三年
  春,二月,乙亥,京师及金城、陇西地震,二郡山崩。
  夏,闰四月,己酉,京师地震。
  五月,吴郡丞羊珍反,攻郡府;太守王衡破斩之。
  侍御史贾昌与州郡并力讨区怜等,不克,为所攻围;岁馀,兵谷不继。帝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属问以方略;皆议遣大将,发荆、扬、兗、豫四万人赴之。李固驳曰:“若荆、扬无事,发之可也。今二州盗贼磐结不散,武陵、南郡蛮夷未辑,长沙、桂阳数被征发,如复扰动,必更生患,其不可一也。又,兗、豫之人卒被征发,远赴万里,无有还期,诏书迫促,必致叛亡,其不可二也。南州水土温暑,加有瘴气,致死亡者十必四五,其不可三也。远涉万里,士卒疲劳,比至岭南,不复堪斗,其不可四也。军行三十里为程,而去日南九千馀里,三百日乃到,计人禀五升,用米六十万斛,不计将吏驴马之食,但负甲自致,费便若此,其不可五也。设军所在,死亡必众,既不足御敌,当复更发,此为刻割心腹以补四支,其不可六也。九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