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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资治通鉴-宋-司马光-第1173页

之;虏以晙为卖己,由是复叛。上以不能遂定群胡,丙午,贬晙为梓州刺史。
  丁未,梁文献公姚崇薨,遗令:“佛以清净慈悲为本,而愚者写经造像,冀以求福。昔周、齐分据天下,周则毁经像而修甲兵,齐则崇塔庙而驰刑政,一朝合战,齐灭周兴。近者诸武、诸韦,造寺度人,不可胜纪,无救族诛。汝曹勿效儿女子终身不寤,追荐冥福。道士见僧获利,效其所为,尤不可延之于家。当永为后法!”
  癸亥,以张说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
  冬,十月,河西、陇右节度大使郭知运卒。知运与同县右卫副率王君B134,皆以骁勇善骑射著名西陲,为虏所惮,时人谓之王、郭。B134遂自知运麾下代为河西、陇右节度使,判凉州都督。
  十一月,丙辰,国子祭酒元行冲上《群书四录》,凡书四万八千一百六十九卷。
  庚午,赦天下。
  十二月,乙酉,上幸骊山温汤;壬辰,还宫。
  是岁,诸王为都督、刺史者,悉召还京师。
  新作蒲津桥,熔铁为牛以系纟亘。
  安州别驾刘子玄卒。子玄即知几也,避上嫌名,以字行。著作郎吴兢撰《则天实录》,言宋璟张说使证魏元忠事。说修史见之,知兢所为,谬曰:“刘五殊不相借。”兢起对曰:“此乃兢所为,史草具在,不可使明公枉怨死者。”同僚皆失色。其后说阴祈兢改数字,兢终不许,曰:“若徇公请,则此史不为直笔,何以取信于后!”
  太史上言,《麟德历》浸疏,日食屡不效。上命僧一行更造新历,率府兵曹梁令瓚造黄道游仪以测候七政。
  置朔方节度使,领单于都护府,夏、盐等六州,定远、丰安二军,三受降城。
  玄宗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上之下开元十年(壬戌,公元七二二年)
  春,正月,丁巳,上行幸东都,以刑部尚书王志愔为西京留守。癸亥,命有司收公廨钱,以税钱充百官俸。
  乙丑,收职田。亩率给仓粟二斗。
  二月,戊寅,上至东都。
  夏,四月,己亥,以张说兼知朔方军节度使。
  五月,伊、汝水溢,漂溺数千家。
  闰月,壬申,张说如朔方巡边。
  己丑,以馀姚县主女慕容氏为燕郡公主,妻契丹王郁干。
  六月,丁巳,博州河决,命按察使萧嵩等治之。嵩,梁明帝之孙之。
  己巳,制增太庙为九室,迁中宗主还太庙。
  秋,八月,癸卯,武强令裴景仙,坐赃五千匹,事觉,亡命。上怒,命集众斩之。大理卿李朝隐奏景仙赃皆乞取,罪不至死。又,其曾祖寂有建义大功,载初中以非罪破家,惟景仙独存,今为承嫡,宜宥其死,投之荒远。其辞略曰:“十代宥贤,功实宜录;一门绝祀,情或可哀。”制令杖杀。朝隐又奏曰:“生杀之柄,人主得专;轻重有条,臣下当守。今若乞取得罪,便处斩刑;后有枉法当科,欲加何辟?所以为国惜法,期守律文;非敢以法随人,曲矜仙命。”又曰:“若寂勋都弃,仙罪特加,则叔向之贤,何足称者;若敖之鬼,不其馁而!”上乃许之。杖景仙一百,流岭南恶处。
  安南贼帅梅叔焉等攻围州县,遣骠骑将军兼内侍杨思勖讨之。思勖募群蛮子弟,得兵十馀万,袭击,大破之,斩叔焉,积尸为京观而还。
  初,上之诛韦氏也,王皇后颇预密谋,及即位数年,色衰爱弛。武惠妃有宠,阴怀倾夺之志。后心不平,时对上有不逊语。上愈不悦,密与秘书监姜皎谋以后无子废之,皎泄其言。嗣滕王峤,后之妹夫也,奏之。上怒,张嘉贞希旨构成其罪,云:“皎妄谈休咎。”甲戌,杖皎六十,流钦州,弟吏部侍郎晦贬春州司马;亲党坐流、死者数人,皎卒于道。
  己亥,敕:“宗室、外戚、驸马,非至亲毋得往还;其卜相占候之人,皆不得出入百官之家。”
  己卯夜,左领军兵曹权楚璧与其党李齐损等作乱,立楚璧兄子梁山为光帝,诈称襄王之子,拥左屯营兵数百人入宫城,求留守王志愔,不获。比晓,屯营兵自溃;斩楚璧等,传首东都。志愔惊怖而薨。楚璧,怀恩之侄;齐损,迥秀之子也。壬午,遣河南尹王怡如京师,按问宣慰。
  癸未,吐蕃围小勃律王没谨忙,谨忙求救于北庭节度使张嵩曰:“勃律,唐之西门,勃律亡则西域皆为吐蕃矣。”嵩乃遣疏勒副使张思礼将蕃、汉步骑四千人救之,昼夜倍道,与谨忙合击吐蕃,大破之,斩获数万。自是累岁吐蕃不敢犯边。
  王怡汉权楚璧狱,连逮甚众,久之不决;上乃以开府仪同三司宋璟为西京留守。璟至,止诛同谋数人,馀皆奏原之。
  康待宾馀党康愿子反,自称可汗;张说发兵追讨擒之,其党悉平。徙河曲六州残胡五万馀口于许、汝、唐、邓、仙、豫等州,空河南、朔方千里之地。
  先是,缘边戍兵常六十馀万,说以时无强寇,奏罢二十馀万使还农。上以为疑,说曰:“臣久在疆场,具知其情,将帅苟以自卫及役使营私而已。若御敌制胜,不必多相冗卒以妨农务。陛下若以为疑,臣请以阖门百口保之。”上乃从之。
  初,诸卫府兵,自成丁从军,六十而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