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士京兆韦月将上书告武三思潜通宫掖,必为逆乱;上大怒,命斩之。黄门侍郎宋璟奏请推按,上益怒,不及整巾,屣履出侧门,谓璟曰:“朕谓已斩,乃犹未邪!”命趋斩之。璟曰:“人言中宫私于三思,陛下不问而诛之,臣恐天下必有窃议。”固请按之,上不许。璟曰:“必欲斩月将,请先斩臣!不然,臣终不敢奉诏!”上怒少解。左御史大夫苏珦、给事中徐坚、大理卿长安尹思贞皆以为方夏行戮,有违时令。上乃命与杖,流岭南。过秋分一日,平晓,广州都督周仁轨斩之。
御史大夫李承嘉附武三思,诋尹思贞于朝,思贞曰:“公附会奸臣,将图不轨,先除忠臣邪!”承嘉怒,劾奏思贞,出为青州刺史。或谓思贞曰:“公平日讷于言,及廷折承嘉,何其敏邪?”思贞曰:“物不能鸣者,激之则鸣。承嘉恃威权相陵,仆义不受屈,亦不知言之从何而至也。”
武三思恶宋璟,出之检校贝州刺史。
五月,庚申,葬则天大圣皇后于乾陵。
武三思使郑愔告朗州刺史敬晖、亳州刺史韦彦范、襄州刺史张柬之、郢州刺史袁恕己、均州刺史崔玄与王同皎通谋。六月,戊寅,贬晖崖州司马,彦范泷州司马,柬之新州司马,恕己窦州司马,玄白州司马,并员外置,仍长任,削其勋封;复彦范姓桓氏。
初,韦玄贞流钦州而卒,蛮酋宁承基兄弟逼取其女,妻崔氏不与,承基等杀之,及其四男洵、浩、洞、泚,上命广州都督周仁轨使将兵二万讨之。承基等亡入海,仁轨追斩之,以其首祭崔氏墓,杀掠其部众殆尽。上喜,加仁轨镇国大将军,充五府大使,赐爵汝南郡公。韦后隔帘拜仁轨,以父事之。及韦后败,仁轨以党与诛。
秋,七月,戊申,立卫王重俊为皇太子。太子性明果,而官属率贵游子弟,所为多不法;左庶子姚珽屡谏,不听,珽,璹之弟也。
丙寅,以李峤为中书令。
上将还西京,辛未,左散骑常侍李怀远同中书门下三品,充东都留守。
武三思阴令人疏皇后秽行,榜于天津桥,请加废黜。上大怒,命御史大夫李承嘉穷核其事。承嘉奏言:“敬晖、桓彦范、张柬之、袁恕己、崔玄使人为之,虽云废后,实谋大逆,请族诛之。”三思又使安乐公主谮之于内,侍御史郑愔言之于外,上命法司结竟。大理丞三原李朝隐奏称:“晖等未经推鞫,不可遽就诛夷。”大理丞裴谈奏称:“晖等宜据制书处斩籍没,不应更加推鞫。”上以晖等尝赐铁券,许以不死,乃长流晖于琼州,彦范于瀼州,柬之于泷州,恕己于环州,玄于古州,子弟年十六以上,皆流岭外。擢承嘉为金紫光禄大夫,进爵襄武郡公,谈为刑部尚书;出李朝隐为闻喜令。
三思又讽太子上表,请夷晖等三族,上不许。
中书舍人崔湜说三思曰:“晖等异日北归,终为后患,不如遣使矫制杀之。”三思问谁可使者,湜荐大理正周利用。利用先为五王所恶,贬嘉州司马,乃以利用摄右台侍御史,奉使岭外。比至,柬之、玄已死,遇彦范于贵州,令左右缚之,曳于竹槎之上,肉尽至骨,然后杖杀。得晖,呙而杀之。恕己素服黄金,利用逼之使饮野葛汁,尽数升不死,不胜毒愤,掊地,爪甲殆尽,仍捶杀之。利用还,擢拜御史中丞。薛季昶累贬儋州司马。饮药死。
三思既杀五王,权倾人主,常言:“我不知代间何者谓之善人,何者谓之恶人;但于我善者则为善人,于我恶者则为恶人耳。”
时兵部尚书宗禁客、将作大匠宗晋卿、太府卿纪处讷、鸿胪卿甘元柬皆为三思羽翼。御史中丞周利用、侍御史冉祖雍、太仆丞李俊、光禄丞宋之逊、监察御史姚绍之皆为三思耳目,时人谓之五狗。
九月,戊午,左散骑常侍、同中书门下三品李怀远薨。
初,李峤为吏部侍郎,欲树私恩,再求入相,奏大置员外官,广引贵势亲识。既而为相,铨衡失序,府库减耗,乃更表言滥官之弊,且请逊位;上慰谕不许。
冬,十月,己卯,车驾发东都,以前检校并州长史张仁愿检校左屯卫大将军兼洛州长史。戊戌,车驾至西京。十一月,乙巳,赦天下。
丙辰,以蒲州刺史窦从一为雍州刺史。从一,德玄之子也,初名怀贞,避皇后父讳,更名从一,多谄附权贵。太平公主与僧寺争碾硙,雍州司户李元纮判归僧寺。从一大惧,亟命元纮改判。元纮大署判后曰:“南山可移,此判无动!”从一不能夺。元纮,道广之子也。
初,秘书监郑普思纳其女于后宫,监察御史灵昌崔日用劾奏之,上不听。普思聚党于雍、岐二州,谋作乱。事觉,西京留守苏瑰收系,穷治之。普思妻第五氏以鬼道得幸于皇后,上敕瑰勿治。及车驾还西京,瑰廷争之,上抑瑰而佑普思;侍御史范献忠进曰:“请斩苏瑰!”上曰:“何故?”对曰:“瑰为留守大臣,不能先斩普思,然后奏闻,使之荧惑圣听,其罪大矣。且普思反状明白,而陛下曲为申理。臣闻王者不死,殆谓是乎!臣愿先赐死,不能北面事普思。”魏元忠曰:“苏瑰长者,用刑不枉。普思法当死。”上不得已,戊午,流普思于儋州,馀党皆伏诛。
十二月,己卯,突厥默啜寇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