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门,吞灭诸胡,胜兵四十馀万。
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中之上麟德元年(甲子,公元六六四年)
春,正月,甲子,改云中都护府为单于大都护府,以殷王旭轮为单于大都护。
初,李靖破突厥,迁三百帐于云中城,阿史德氏为其长。至是,部落渐众,阿史德氏诣阙,请如胡法立亲王为可汗以统之。上召见,谓曰:“今之可汗,古之单于也。”故更为单于都护府,而使殷王遥领之。
二月,戊子,上行幸万年宫。
夏,四月,壬子,卫州刺史道孝王元庆薨。
丙午,魏州刺史郇公孝协坐赃,赐死。司宗卿陇西王傅义等奏孝协父叔良死王事,孝协无兄弟,恐绝嗣。上曰:“画一之法,不以亲疏异制,苟害百姓,虽皇太子亦所不赦。孝协有一子,何忧乏祀乎!”孝协竟自尽于第。
五月,戊申朔,遂州刺史许悼王孝薨。
乙卯,于昆明之弄栋川置姚州都督府。
秋,七月,丁未朔,诏以三年正月有事于岱宗。
八月,丙子,车驾还京师,幸旧宅,留七月;壬午,还蓬莱宫。
丁亥,以司列太常伯刘祥道兼右相,大司宪窦德玄为司元太常伯、检校左相。冬,十月,庚辰,检校熊津都督刘仁轨上言:“臣伏睹所存戍兵,疲羸者多,勇健者少,衣服贫敝,唯思西归,无心展效。臣问以‘往在海西,见百姓人人应募,争欲从军,或请自办衣粮,谓之“义征”,何为今日士卒如此?’咸言:‘今日官府与曩时不同,人心亦殊。曩时东西征役,身没王事,并蒙敕使吊祭,追赠官爵,或以死者官爵回授之弟,凡渡辽海者,皆赐勋一转。自显庆五年以来,征人屡经渡海,官不记录,其死者亦无人谁何。州县每发百姓为兵,其壮而富者,行钱参逐,皆亡匿得免;贫者身虽老弱,被发即行。顷者破百济及平壤苦战,当是时,将帅号令,许以勋赏,无所不至;及达西岸,惟闻枷锁推禁,夺赐破勋,州县追呼,无以自存,公私因弊,不可悉言。以是昨发海西之日,已有逃亡自残者,非独至海外而然也。又,本因征役勋级以为荣宠;而比年出征,皆使勋官挽引,劳苦与白丁无殊,百姓不愿从军,率皆由此。’臣又问:‘曩日士卒留镇五年,尚得支济,今尔等始经一年,何为如此单露?’咸言:‘初发家日,惟令备一年资装;今已二年,未有还期。’臣检校军士所留衣,今冬仅可充事,来秋以往,全无准拟。陛下留兵海外,欲殄灭高丽。百济、高丽,旧相党援,倭人虽远,亦共为影响,若无镇兵,还成一国。今既资戍守,又置屯田,所借士卒同心同德,而众有此议,何望成功!自非有所更张,厚加慰劳,明赏重罚以起士心,若止如今日已前处置,恐师众疲老,立效无日。逆耳之事,或无人为陛下尽言,故臣披露肝胆,昧死奏陈。”
上深纳其言,遣右威卫将军刘仁愿将兵渡海以代旧镇之兵,仍敕仁轨俱还。仁轨谓仁愿曰:“国家悬军海外,欲以经略高丽,其事非易。今收获未毕,而军吏与士卒一时代去,军将又归;夷人新服,众心未安,必将生变。不如且留旧兵,渐令收获,办具资粮,节级遣还;军将且留镇抚,未可还也。”仁愿曰:“吾前还海西,大遭谗谤,云吾多留兵众,谋据海东,几不免祸。今日唯知准敕,岂敢擅有所为!”仁轨曰:“人臣苟利于国,知无不为,岂恤其私!”乃上表陈便宜,自请留镇海东。上从之。仍以扶馀隆为熊津都尉,使招辑其馀众。
初,武后能屈身忍辱,奉顺上意,故上排群议而立之;及得志,专作威福,上欲有所为,动为后所制,上不胜其忿。有道士郭行真,出入禁中,尝为厌胜之术,宦者王伏胜发之。上大怒,密召西召侍郎、同东西台三品上官仪议之。仪因言:“皇后专恣,海内所不与,请废之。”上意亦以为然,即命仪草诏。
左右奔告于后,后遽诣上自诉。诏草犹在上所,上羞缩不忍,复待之如初;犹恐后怨怒,因绐之曰:“我初无此心,皆上官仪教我。”仪先为陈王咨议,与王伏胜俱事故太子忠,后于是使许敬宗诬奏仪、伏胜与忠谋大逆。十二月,丙戌,仪下狱,与其子庭芝、王伏胜皆死,籍没其家。戊子,赐忠死于流所。右相刘祥道坐与仪善,罢政事,为司礼太常伯,左肃机郑钦泰等朝士流贬者甚众,皆坐与仪交通故也。
自是上每视事,则后垂帘于后,政无大小皆与闻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生杀,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
太子右中护、检校西台侍郎乐彦玮、西台侍郎孙处约并同东西台三品。
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中之上麟德二年(乙丑,公元六六五年)
春,正月,丁卯,吐蕃遣使入见,请复与吐谷浑和亲,仍求赤水地畜牧,上不许。
二月,壬午,车驾发京师,丁酉,至合璧宫。
上语及隋炀帝,谓侍臣曰:“炀帝拒谏而亡,朕常以为戒,虚心求谏;而竟无谏者,何也?”李勣对曰:“陛下所为尽善,群臣无得而谏。”
三月,甲寅,以兼司戎太常伯姜恪同东西台三品。恪,宝谊之子也。
辛未,东都乾元殿成。闰月,壬申朔,车驾至东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