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田十顷。
  辛卯,命翰林学士晁宗□、内侍押班史崇信同议茶法。
  壬辰,除宜、融州夏税。
  乙未,诏自今试举人,非国子监见行经书,毋得出题。从翰林侍读学士李淑之请也。
  五月庚子,赐进士张宗雅同出身。宗雅既下第,自陈能讲三经,诏国子监试而命之,仍附春牓。张宗雅何人,当考,不然,削去。齐贤六子皆连「宗」字,乃无所谓宗雅者。驸马张惇礼先世当考。
  乙巳,御崇政殿,录系囚,杂犯死罪降从流,情罪重者刺配五百里外牢城,流以下递降一等,杖以下释之。三京畿内特遣官,诸路令转运使副、提点刑狱疏决之。
  丁未,录故襄阳县尉刘道济子初为郊社斋郎,以道济出捕寇,渡汉江溺死故也。
  戊申,诏吏部流内铨新及第诸科人年十七以下者,令守选。
  太常丞、直史馆、判盐铁勾院、同修起居注叶清臣父参知苏州致仕。清臣请外以便养,壬子,授两浙转运副使。时,并太湖有民田,豪右据上游,水不得泄,民不敢诉。清臣建言疏盘龙汇、沪渎港入于海,民赖其利。
  甲寅,右司谏韩琦言:「大中祥符八年敕,犯销金者斩。比下诏申警,其捕获者固宜准敕从事。而审刑院创意定罪止徒三年,恐坏先朝之法,启奢僭之渐,请复用祥符旧敕。」诏御史台、刑部与审刑院、大理寺详定以闻。
  六月戊辰,资政殿大学士宋绶知审官院。初,翰林侍读学士梅询知审官院,虞部员外郎潘若冲求为白波发运判官,询怒其求不已,因忿詈之,若冲亦出不逊语,询即以其事闻。乃降若冲小处差遣,而询亦代去。
  西上合门使、康州刺史、知雄州葛怀敏召对边事,复遣还雄州,特授莱州团练使。右司谏韩琦言:「怀敏在武臣流辈,虽粗有才干,却未尝别着劳效。朝廷名器,理须爱重。若臣僚能显立边功,未知何以奖劝。欲望特行追寝,以正滥赏之失。」不报。
  丙子,三司检法官孙抗请三司刑名之有疑者,如开封府例,许至大理寺商议,从之。抗,黟人也。
  戊寅,罢天下举念书童子。皇佑三年九月可考。
  己卯,建州言自正月雨至四月,溪水大涨入州城,坏民庐舍。赐死者家钱有差【二】,葬祭其无主者。
  帝留意农事,每以水旱为忧。甲申,诏天下州郡每旬上雨雪状,着为令。
  戊子,权知司天少监杨惟德等言:「来岁己卯闰十二月,则庚辰岁正月朔日当食。请移闰于庚辰岁,则日食在前正月之晦。」上曰:「闰所以正天时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许。张唐英政要云:景佑四年冬,司天上言:「明年正旦日食,此为三朝之始,人君尤忌之。请移闰月以避之。」上亦以为然,以问大臣。参知政事程琳曰:「日者觽阳之长,人君之象,今有所食,盖陛下干纲之道或有所亏而致,惟修德政可以免。」上曰:「卿言极是,朕亦思之,不如自责,可以答天变。」上畏天之变,不为日者所惑如此。
  己未,诏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通坟典、明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及茂才异等四科,并同试策题。详明吏理、可使从政,洞识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才任边寄凡三科,各为策题。
  秋七月丁酉,详定茶法所张观等请入钱京师,以售真州等四务十三场茶。直十万者,又视景佑三年数损之,为钱六万七千。入中河北愿售茶者又损一千,而诏又第损二千。于是入钱京师止为钱六万五千,入中河北为钱六万四千而已。
  戊戌,诏以冬至有事于南郊,其乘舆服御等物,令三司务从简约。
  辛丑,赐讨安化州蛮土军缗钱。
  庚戌,新作舍人院紫薇阁,上亲篆其牓。
  癸丑,赐襄州学田五顷。
  丙辰,髃臣表上尊号曰宝元体天法道钦文聪武圣神英睿孝德,上不许。髃臣五上表,上谓宰相张士逊曰:「唐穆宗云:『强我懿号,不若使我为有道之君;加我虚尊,不若处我于无过之地。』朕每爱斯言,卿等亦宜悉此意。」士逊恳请不已,上不得已,乃诏「英睿」二字不称,余从所请。熊克九朝通略:上以穆宗之言戒士逊,盖有旨哉。
  右司谏韩琦言:「前奉诏详定钟律,尝览景佑广乐记【三】,睹李照所造乐,不合古法,皆率己意,别为律度,朝廷因而施用,识者久以为非【四】。今将亲祀南郊,不可重以违古之乐上荐天地宗庙。窃闻太常旧乐见有存者,郊祀大礼,请复用之。」诏资政殿大学士宋绶、御史中丞晏殊同两制详定以闻。绶等言:「李照新乐,比旧乐下三律。觽论以为无所考据。愿如琦请,郊庙复用和岘所定旧乐。旧乐钟磬不经照镌磨者【五】,犹存三县奇七虡【六】,郊庙殿廷,可以更用。」乃诏太常旧乐悉仍旧制,李照所造勿复施用。琦以五月上言,绶等以七月定议,今从本志,联书之。
  都官员外郎魏庄自陕西催市籴粮草还,既得对,乃面求为省府官。右司谏韩琦言:「庄人品凡下,止因王随援引,得知赤县,而三司希意荐举,俾往陕西。辞日已赐三品服,今敢复有干□,请劾正其罪。」戊午,降庄通判扬州。
  壬戌,御崇政殿,策试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