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景文集分别删补。
  【二三】由是谨九刑之辟上引宋会要二五之八一作「由是慎九州岛之辟」。
  【二四】重食劝分「食」原作「实」,据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景文集改。
  【二五】真宗皇帝干粹日昭「昭」原作「照」,据宋撮要本及上引宋会要、景文集改。
  【二六】育谷冀壤「育」原作「有」,据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景文集改。
  【二七】孝武特崇二庙「崇」原作「宗」,据上引宋会要、景文集改。又同上书此句均作「孝文、孝武特崇两庙」,疑原刊「孝武」上当有「孝文」二字。
  【二八】德宜为帝者宗「帝」原作「王」,据宋撮要本及上引宋会要、景文集改。
  【二九】昔太宗亲郊「昔」原作「者」,据上引宋会要、景文集改。
  【三○】且请以三圣同侑「以」字原脱,据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书补。
  【三一】非夫睿哲聪明「睿」原作「浚」,据宋撮要本改。
  【三二】东头供奉官合门祗候知桂州田丙「桂州」原作「贵州」,据宋会要蕃夷五之八二、北宋经抚年表广南西路条改。
  【三三】至如炼白石以为磬「如」原作「于」,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议乐、治迹统类卷六景佑君臣议乐改。
  【三四】又欲以三辰五灵二十四孝为乐器之饰「二十四孝」原作「二十四考」,据同上书及宋会要乐一之二三改。
  【三五】帝既许照制器「制」原作「旧」,据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治迹统类改。
  【三六】各自取义「自」原作「有」,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及编年纲目卷一○、宋史卷一二六乐志改。
  【三七】宁有一之于律吕「一之」原作「一定」,据宋撮要本、阁本、宋史全文卷七下及同上书改。
  【三八】声重大者为尊「大」原作「浊」,据宋撮要本、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议乐改。
  【三九】持以为货宋史卷二九七段少连传作「吏胥持以为货」。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十七
卷一百十七
  起讫时间 起仁宗景佑二年七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十七
  帝  号 宋仁宗
  年  号 景佑二年(乙亥,1035)
  全  文
  秋七月甲申,诏特赐寇准谥曰忠愍。
  赐武原修河役卒缗钱。
  丙戌,诏以冬至有事于南郊。
  环庆路部署司言,西界首领遇讹等数入寇边,请下鄜延路移文约束,从之。
  封崔府君为护国显应公。府君,唐贞观中为滏阳令,再迁蒲州刺史,失其名。在滏阳有爱惠名,立祠后,因葬其地。咸平三年,尝命磁州葺其庙,而京师北郊及郡县建庙宇,奉之如岳祠,于是因民所向而封崇之。
  赐横陇扫巡守卒缗钱。
  壬辰,诏吏部流内铨,选人历任尝有过者,毋得更名。
  免天下独孤之民支移、折变。
  癸巳,复诏辅臣观新乐于崇政殿,自是再观焉。此据会要。
  戊戌,髃臣请上尊号曰景佑体天法道钦文聪武圣神孝德,表五上,从之。
  庚子,侍御史曹修睦言,李照所改历代乐颇为迂诞,而其费甚广,请付有司按劾之。帝以照所作钟磬颇与觽音相谐,但罢其增造,仍诏谕修睦。
  知杭州郑向言,镇东节度推官阮逸颇通音律,上其所撰乐论十二篇,并律管十三,诏令逸赴阙。
  壬寅,诏:「如闻河北、河东有不逞之民,阴相朋结,号为『棍子社』,亦曰『没命社』。自今捕获者决配它州牢城,为首者奏裁,能自首者除其罪。」
  癸卯,诏选人入为诸王宫教授,外任成资者,二年与京官;未成资,三年与幕职官,又二年与京官。
  先是,修撰乐书所上言,县设建鼓,初不考击,又无三□,且旧用诸鼓率多陋敝。于是敕冯元等详求典故【一】。甲辰,元等言:「建鼓四,今皆具而不击,别设四散鼓于县闲击之,以代建鼓。干德四年,秘书监尹拙上言:『散鼓不详所置之由,且于古无文【二】,去之便。』时虽奏可,而散鼓于今仍在。又雷鼓、灵鼓、路鼓,虽击之皆不成声,故常赖散鼓以为乐节,而雷□、灵□、路□阙而未制。今既修正雅乐,谓宜申敕大匠改作诸鼓,使考击有声。及创为三□,如古之制,使先播之,以通三鼓。罢四散鼓,如干德诏书。」奏可。
  时有上言,以为雷鼓八面,前世用以迎神,不载考击之法,而太乐所制,以柱贯中,故击之无声。更令改造,山趺上出云以承鼓,刻龙以饰柱,面各一工击鼓,一工左执执□以先引。凡圜丘,降神六变,初八面皆三击,推而左旋,三步则止。三者,取阳数也。又再击以为节,率以此法至六成。灵鼓、路鼓亦如之。建鼓植于四隅,皆有左鞞、右应。干隅,左鞞应钟,亥之位也;中鼓黄钟,子之位也;右应大吕,丑之位也。艮隅,左鞞太簇,寅之位也;中鼓夹钟,卯之位也;右应姑洗,辰之位也。巽隅,右应仲吕,巳之位也;中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