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诏员外郎以上致仕者,录其子为秘书省校书郎,三丞以上为太庙斋郎。
  丙寅,诏淮南民大饥,有聚为盗者,其令转运使张亿经画以闻。
  丁卯,以真宗顺容李氏为宸妃。是日,宸妃薨。宸妃始生帝,皇太后即以为己子,使皇太妃保视之。帝即位踰十年,宸妃默默处先朝嫔御中,未尝自异,人畏太后,亦无敢言,终太后世,帝不自知宸妃所出也。疾革,乃进位,遽薨,年四十六。三宫发哀,成服苑中。赠妃曾祖应已及祖金华主簿延嗣为光禄少卿,父左班殿直仁德为崇州防御使,母董氏为高平郡太君。攒涂于嘉庆院,葬于洪福院之西北隅。始,宫中未治丧,宰相吕夷简朝奏事,因曰:「闻有宫嫔亡者。」太后瞿然曰:「宰相亦预宫中事邪?」引帝偕起。有顷,独出,曰:「卿何闲我母子也!」夷简曰:「太后他日不欲全刘氏乎?」太后意稍解。有司希太后旨,言岁月未利,夷简黜其说,请发哀成服,备宫仗葬之。时有诏欲凿宫城垣以出丧,夷简遽求对,太后揣知其意,遣内侍罗崇勋问何事,夷简言凿垣非礼,丧宜自西华门出。太后复遣崇勋谓夷简曰:「岂意卿亦如此也!」夷简曰:「臣位宰相,朝廷大事,理当廷争。太后不许,臣终不退。」崇勋三反,太后犹不许,夷简正色谓崇勋曰:「宸妃诞育圣躬,而丧不成礼,异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谓夷简今日不言也。」崇勋惧,驰告太后,乃许之。凿垣事,据魏泰东轩记事【三】。宸妃以二月二十六日薨,辍视朝三日。三月初一日发哀成服,初四日赠三代,十四日葬,又辍朝。今并书之。宸妃之号,前此亦未见,恐是创置也。当考【四】。
  诏京朝官就移差遣,不拘以中书审官,但自近移远者,即及三年,并与磨勘。
  诏选人求试律断案者,须历任三考以上。
  三月乙亥,诏淮南饥民有愿隶军而不中者,听隶下军。
  丙子,诏举人授上佐文学、助教、参军者,听自便。以蕲州言文学戚元彧尝举进士,授散官,而例与负贩者不得私出入也。
  己卯,诏永兴军毋纵畜牧蹂践秦始皇陵庙。
  先是,缘边主兵官多役军士斩薪烧炭,往往逃避山谷,或聚而为盗。庚辰,下诏禁之,仍令转运使察举。
  戊子,始行天圣编敕。
  诏淮南灾伤州军募人输粟,以济饥民。实录于十二月癸丑再书募淮南民入粟救饥者,今止一书。李侩十朝纲要:淮南、江东大饥。
  太常博士明镐者,安邱人,初为蕲州幕职,知州邓余庆贪暴不法,州事皆镐持正之。薛奎领秦州、益州,皆辟镐自随。于是,镐罢益州通判,还朝赐对。上问辅臣以镐所能者,奎曰:「镐文妙学博,而沈鸷有谋,能断大事,愿陛下亟用之。」己丑,命镐权开封府推官,寻即真。
  初,李宸妃入宫,其弟用和纔七岁,后不复相闻知。用和穷困,凿纸钱为业,居京师。妃既生子,太后使刘美及张怀德访妃亲属,得用和于民间,补三班奉职,累迁右侍禁、合门祗候。癸巳,特迁用和礼宾副使。
  三司请下陕西市材木二十九万,诏减其半。
  甲午,天章阁待制王鬃为淮南灾伤州军体量安抚使,合门祗候王永锡副之。
  丙申,龙图阁直学士马季良为江南东路灾伤州军体量安抚使,西上合门使曹仪副之。遣官祈雨。
  丁酉,诏河北路练士马、葺器械,毋得弛备。
  上封者言在京百司岁补正名者三十余人,又选满出官者无定数,望自今罢逐年试补及出官,惟遇南郊许试补五十人,其出官之数亦如之。诏可。寻复诏每岁试补以二十人为额,仍毋得陈乞优试。旧制,百司人问律文并疏义,既所对合格,复令口诵之,盖防怀挟传授之弊。其自叙劳绩,或臣僚为之陈乞,特免口诵,谓之优试者率中选。故条约之。后诏乃四月己酉,今联书之。
  黎州言漖部川山前后百蛮都王黎在请三岁一入贡,诏谕以道路遐远,令五年一入贡。
  戊戌,诏曰:「江、淮之间,仍岁旱暵,民之失职,朕甚闵焉。比遣使安抚,其与长吏虑系囚,流以下降一等,杖笞释之。」
  两浙转运司言大中祥符五年已放诸路丁身钱【五】,而婺、秀二州尚输钱如故。己亥,诏悉除之。
  诏权停贡举。
  四月丙午,御崇政殿录系囚。
  辛亥,契丹遣安东军节度使萧好古、太仆卿王永孚来贺干元节。
  戊午,诏流内铨,自今初等幕职官本资应入令录而愿知县者,听之。
  诏近臣非受诏毋得举官乞试馆职,其已试而推恩者毋得再求试。
  武昌留后钱惟济在定州五年,于是入觐,命再守成德,以疾不行。惟济喜宾客,丰宴犒,家无余赀,帝特赐白金二千两,旧负公使钱七百万,一切贷之。及卒,别赐赙钱二百万、绢千匹。惟济颇知书,少挟文艺。性皦察,自谓有将帅才。前在成德,凡六年,曹玮将兵屯真定,颇称其能戢下。然苛忍,所至牵蔓满狱。凡重囚弃市,或令人断手足、探肝胆,加备诸毒,用以威觽,观者莫不色动,而惟济自若,人畏之,道不拾遗。在定州,有妇人视其夫前妻之子不仁,至烧铜钱以灼臂,惟济取其所生儿置雪中,械母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