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永兴军李谘为枢密直学士。永兴衣冠子弟,多恃荫无赖者,谘悉杖之,境内肃然。
  内殿崇班、带御器械夏元正为合门宣事舍人。元正初以武技自陈,召见,诏骑射,擢为带御器械,既而以其父守赟方典禁兵,故改命之。
  下溪州蛮彭仕端、仕羲等来贡方物。
  癸丑,河北知州军多武臣,其幕职官又或经学出身,而书断案牍,颇不通。诏自今令吏部流内铨选尝为人荐举者注拟之【二一】。
  流内铨言:「应初任官未得求试书判拔萃,须历四考以上,方得投状。其见任沿边川、广、福建及见系铨司起请移官人,并须回日投状,仍先以所纳到判词,编排作三等具奏。乞下两制别差官考定。」诏:「历官三考以上,乃听投状。看详判词,分三等,只委判铨官。余从之。」
  十一月乙卯朔,黔州蛮、舒延蛮来贡方物。
  庚申,诏:「京朝官自今依景德四年七月敕,到阙以前转官及三年者听磨勘,未及者须四年。其任广南、四川及三年,许上课于审官院。」
  癸亥,冬至,上率百官上皇太后寿于会庆殿,乃御天安殿受朝。秘阁校理范仲淹奏疏言:「天子有事亲之道,无为臣之礼;有南面之位,无北面之仪。若奉亲于内,行家人礼可也;今顾与百官同列,亏君体,损主威,不可为后世法。」疏入,不报。晏殊初荐仲淹为馆职,闻之大惧,召仲淹,诘以狂率邀名且将累荐者。仲淹正色抗言曰:「仲淹缪辱公举,每惧不称,为知己羞。不意今日反以忠直获罪门下。」殊不能答。仲淹退,又作书遗殊,申理前奏,不少屈,殊卒媿谢焉。又奏疏请皇太后还政,亦不报,遂乞补外。寻出为河中府通判。欧阳修作仲淹神道碑,云太后将以至日大会前殿,上率百官为寿,仲淹言之,其事遂已。按仲淹疏入不报,上寿会庆殿,未尝已也,岂修谓止在便殿不在前殿,为听仲淹之言乎?然供张便殿,实自王曾执奏,非由仲淹矣,修盖误,今不取。富弼作仲淹墓碑,亦云疏奏,遂罢上寿仪。然后颇不怿,寻出为河中府通判。弼亦误。今但取其出倅河中府,附见于此。僧文莹以为仲淹时任右司谏,太后先遣中使谕令勿言,此妄也,今不取。
  庚午,诏天下孤独疾病之民,所在为致医药存视之。
  诏:「逃田十年见荒闲者,听百日复业,与免赋役。后五年,与减旧税十之八。限满不至,他人请佃者,亦如之。」
  上封者言,今岁开封府举进士者至千九百余人,多妄冒户籍,请条约之。癸酉,诏:「举人有开封府户籍七年以上不居他处者,听取解。虽无户籍,亦不曾占名他州者,先经所属投牒察访行实,召京朝官二人保之,违犯则保官以违制论。其外州寄应者,悉令还本贯,与理旧举场第。若行赂而妄冒乡贯三代者,以违制失论,不以荫赎。」
  丙子,诏广南、福建官丁忧未有替人而见任事者,续其俸。
  绣州蛮向光绪遣使来贡方物。
  庚辰,赐莫州、顺安军修城卒缗钱。
  癸未,诏陕西弓箭手已刺而逃者,听本家权以少壮子弟代役,满三月不首,即使其子弟为之。
  是月,诏自今每遇南郊大礼,录周世宗从孙一人班行。此据本志,当考。
  十二月丁亥,赐永静军修城卒缗钱。
  庚寅,以知制诰李仲容判礼部。故事,茂才异等、高蹈邱园、沈沦草泽三科所上策论,先委礼部考核以闻【二二】,乃得召试。时直史馆康孝基判礼部,定富弼等十人词理皆优,上意其品藻未精,故改命仲容,而以孝基为同判,仍取弼等策论覆校之。弼,河南人也。
  丁酉,诏河北盗决屯田堰岸者,从盗决堤防律,再犯者送河南州军编管。
  庚子,诏中书,自今朝官以上告词,别录本上禁中。
  乙巳,赐深州、邢州修城卒缗钱。
  己酉,契丹遣奉国军节度使耶律高、崇禄少卿韩知白来贺皇太后正旦。
  庚戌,遣中兴军节度使耶律倚、宾州防御使韩昭一来贺正旦。
  辛亥,以左司谏、龙图阁待制孔道辅知郓州,坐纠察刑狱事不当也。曹利用未败时,道辅尝言:「利用及上御药罗崇勋窃弄威权,宜早斥去,以清朝廷。」立对移刻,太后可其言,乃退。利用既被谴死,而崇勋固在云。本传云道辅除左正言,受命日,论奏枢密使曹利用、上御药罗崇勋窃弄威柄,宜早斥去,以清朝廷。立对移刻【二三】,太后可其言,乃退。按道辅为左正言,乃天圣元年八月,此时利用及崇勋骄恣之状犹未着,道辅必不以受命日首论此二人。及五年十二月,迁左司谏,或可论矣。然距利用贬黜尚一年余,遽云太后可其言,亦妄矣。且利用不应与崇勋同论,或道辅果曾同论二人,亦必不在始受命日。传盖误也。今略加删润,附道辅知郓州后。道辅出守,未必不由论崇勋故耳,当考。
  先是,有越黄河者十数人系郓州狱,吏白罪当徒,道辅皆释之,因曰:「异时河决南燕,至于郓,故有禁。今河水复故道,为干河,何禁也。」此据附传,正传削去。
  河朔罹水患,朝廷以民疲不任繇率,故王楚埽尚未塞,都大巡护澶、滑河堤高继密,请自澶州嵬固埽下接大堤东北,即高阜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