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亦必无此理。」卞退谓布曰:「公之言甚好,然外人已传召梁惟简归,此不可不虑。」布曰:「公但安心,苏轼、辙辈必未便归也,其它则未可知耳。」寻批出除忠彦等七人,忠彦以资政殿大学士知大名府,除吏部尚书。李清臣以资政殿大学士知真定府,除礼部尚书。黄履以右正议大夫知亳州,除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中太一宫兼侍读。惇尝言前执政有例作经筵,故履有是除。又以集贤殿修撰、知蔡州陆佃为吏部侍郎;集贤殿修撰、知和州郭知章为工部侍郎;集贤殿修撰知海州曾肇、中书舍人集贤殿修撰知润州龚原为秘书监兼侍讲。三省得御批,即施行。布谓惇曰:「昨御批本令密院参议进入姓名,今乃不见御批,何也?」寻呼堂吏诘责,惇遣吏白布曰【三五】:「此依官制,不敢卤莽。」布曰:「然则御批违官制也?」
  赐前宰相、执政官及宗室:戚里衣带器币有差,以登极恩也。先是,大行遗赐,密院先已得旨支给,及是,与三省同呈,前宰执不带职者及张敦礼等责降人,恐合依例与登极恩赐。上及太后皆以为合支给。三省言:「张敦礼章疏诋毁神宗政事,云始于王安石,成于蔡确,是神宗朝无一事是也。」太后曰:「自家戚里,不合管他朝廷事。然当时行遣得他亦太重。」
  是日,上批付三省、枢密院云:「秦希甫等奏鄯、湟州利害不同,已札付希甫,令般运粮草等应副,及令于经略司及提举司常平等应不许支借钱物内借支三十万去讫。令三省、密院更详议脚乘、合应副事件,疾速施行。」
  又令城寨未得仓卒兴工,别听处分。
  丙申,章惇、曾布入对,因拟定:「希甫所乞调发陕西一路人夫保甲难议施行外,已尽许雇秦州车乘头口。又通远军等处亦有可雇召,如不足,更以差去厢军相兼般运。候有备,于春夏以来,渐次先后进筑鄯、湟一带堡寨。如鄯州不可守,亦须极力营办,为固守湟州之计。余依御前札子指挥施行。」上深然之。布又曰:「此乃不得已也,如前所奏,医治拯救而已。」上曰:「未弃舍间,须极力应副。」惇曰:「圣谕如此,曲尽事情矣。」
  丁酉,太史局言:「大行皇帝山陵,斥土用四月四日;启菆用七月十一日;灵驾发引,用七月二十日;大葬用八月八日。」从之。诏山陵制度,并依元丰八年例施行。
  江淮等路提点坑冶铸钱兼措置铜事王奎言:「诸处新坑有用官钱令坑户开发去处,若至矿宝浩瀚,还纳官钱了当外,有矿宝,除填纳不问多少,并系元管开发,新坑户卖钱入己,显属侥幸。今相度诸路坑场,如有坑户系用官钱开发坑□,若遇矿宝,除填纳官钱了当外,有剩钱分给施行。」从之。(会要有此,三年正月二十九日事【三六】,十一月九日,可考。)
  注  释
  【一】并疾速检举施行「疾」原作「俟」,据阁本改。
  【二】仍各赐银帛有差「仍」原作「乃」,据阁本改。
  【三】郎阿章当议并未赏功绩优与迁补「绩」原作「续」,据阁本改。
  【四】即扶持上马以来「来」原作「上」,据阁本改。
  【五】当宁而流涕「宁」原作「□□一」,据阁本、活字本改。
  【六】今删去前项四百八十一字按前文实为四百七十六字,作「四百八十一字」疑有讹误。
  【七】十八日丙申按绍兴四年三月辛亥朔,十八日乃戊辰,本月无丙申,疑误。
  【八】至元符三年正月十三日暴崩按哲宗死于元符三年正月己卯,是月戊辰朔,己卯乃十二日,疑作「十三日」非是。
  【九】至晚必吐「晚」原作「免」,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前后一日皆不坐「后」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一】余谓上服药久「余」下原有「请」字,「上」字原脱,据阁本删补。
  【一二】至是日早聚仆射厅「是」下原衍「一」字,据阁本删。
  【一三】不当入「入」下原衍「布」字,据阁本删。
  【一四】然则当日时政记固已削去卞语矣「去」原作「京」,据阁本改。
  【一五】所请宜不许宜许「宜许」二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六】五月同御内东门小殿垂帘「月」原作「日」,按宋史卷一三英宗纪:「五月戊辰,初御延和殿。」又本卷下文有「五月同御小殿」之句,现据改。
  【一七】知客司白亲王以下皆用两表「客」原作「容」,据阁本改。
  【一八】亦古所罕有「古」,阁本作「近」。
  【一九】太平兴国二年所用是何服纪「二」原作「三」,据阁本及本条下文小字注改。
  【二○】礼官议「议」原作「仪」,据活字本及下文壬午条改。
  【二一】曾布白上「白」原作「曰」,据阁本改。
  【二二】许转运司于别司应系官及封桩钱物内借支「应」原作「庑」,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三】此已见十五日按此事前载辛巳日,应为十四日。
  【二四】令如府州折氏「府」原作「此」,据阁本及宋史卷四九二外国传、宋会要蕃夷六之三六改。
  【二五】开府仪同三司「仪」原作「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