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泾原奏,降羌喝强山言,西人欲以今秋并兵寇一路,仍云更不与实,衮都宗托卜德言不攻城塞也,但觅便深入,杀掳人户。上深以为忧。觽亦言,羌人如此即是得策。曾布曰:「泾原鎫边,人物富庶,若贼马入境,所获不赀,为中国害不细,此诚不可忽,当更详戒边臣,为备御之计。」上亦然之。再对,上又及泾原报,布曰:「适指挥极草草,朝廷当更别降丁宁约束备御条件。」上曰:「边人遭杀戮,皆无辜。」布曰:「不惟杀戮无辜,兼于国威亏损不细。」(约束条件,合是初五日所载者。)
  己酉,诏以今年十一月十二日有事于南郊。
  东上合门使、勾当皇城司周宥再任。
  诏:时气暑热,应在京工役,鎫给假三日。
  又诏,学官岁一试。
  泾原路经略司言:「收到部落子讹山等二十二人归汉。按讹化唱山乃妹勒都逋亲随得力背嵬,能率人归附,心甚明白,望特与补一殿侍名目。」从之。
  泾原又奏,于没烟置二堡子。(布录己酉。)
  熙河奏:遣王舜臣出界讨荡。(布录己酉。)
  诏:刘混康茅山所居庵之旁,已营殿宇,可赐名元符观。
  是日,御史蔡蹈上殿,曾布再对,因言蔡蹈曾向人说,密院人吏多不肃。臣谋谟德业无补朝廷,久妨贤路,臣所自知。若以密院职事言之,实不至有不整齐者。臣自备位以来,凡本院合用条格编类次序,无不全备明白,可以遵用,以至人吏行遣文字,有一字未安,亦臣亲笔刊改。至于边事,皆出臣等思虑,非人吏所能裁处,以此凡指挥之事,文字一一皆臣亲笔草定,虽送三省看详,其闲所增损者,百无一二。惟是昨探报王可权受赃事,皆是诈欺,悉已施行,今日见禁人吏,亦是因此干连彰露。其武臣与院吏饮食干请,乃是元佑六年事,今已七八年,非今日不肃。方今武德探报甚密,望更赐采察,若有不职,不敢逃责。上笑曰:「蹈云何?」布曰:「言人吏不肃。」上哂之而已。
  庚戌,诏左司员外郎曾取与入内内侍一员,同共取索删修大礼令。(御集七月四日。)
  辛亥,御史台言:「元丰官制朝参班序,有日参、六参、望参、朔参,已着为令。元佑五年改朔参官兼赴六参,有失先朝分别等差之意,请止依元丰仪令。」从之。
  枢密院奏:虽已检会今年四月二十二日指挥,令诸路帅臣多方讲议应敌方略,及内有道路险隘,可以控扼得贼马之处,各选差兵官以劲兵利器伏截守把,使贼不能深入,凡百先事措置,过为备御,尚虑诸州帅臣不切逐一丁宁约束,先事措置,临时致有阙误,须至再行检举前后所降朝旨,及合行画一约束事件下项【一】。(四月二十二日指挥未见。)画一指挥七项:
  一、应沿边有道路险隘,可以控扼贼马去处,多方博采觽议,子细审之,本路兵将官某人可以当得某处,各分定地分,责委逐人伏截守把,仍各令指挥合要得力战斗部队将、使臣、军员等,并合要兵马器械,逐一相度应副,无令阙事。
  一、兵将官使臣等分定险隘地分,各要把截得贼马不能深入近里钞掠人户。如遇贼马侵犯,虽见有小利可乘,不得辄有那动兵马,抛离守把去处。如因此致透漏贼马入本地分作过,鎫从军法施行。
  一、泾原路山前、山后堡寨不少【二】,及静边一带,最系人户庄园物业繁富之处,及德顺军等处,有自来不曾经贼马侵犯地分,除责委兵将官守把伏截外,尚虑不测透漏,深入近里,劫虏杀伤人畜财物,如至时,合先行回避,即仰更切相度稳当【三】,密行告谕人户,暂将财物之类,取便般移于贼马不可到处,权暂回避;其人口、孳畜,亦尝作迁移回避贼马之计,无令缓急枉遭掳掠。仍选委城寨官令密切告谕,无令先事张皇行遣,致人户惊疑,及差人前去催促,漤致骚扰人户。如密探得知,稍不依如此指挥,必定重行黜责。应陕西、河东其余路分管下有似此去处,亦仰详此指挥,相度施行。
  一、逐路如有贼马并兵侵犯,除选委兵将官于要害险隘处守把伏截外,其余兵马仍相度分作头项,各于要害利便处驻札,务在持重。如遇贼马头重处,或见得闲隙有利可乘,即相度贼势厚薄,分头或并力前去掩击捍御。如辄敢逗遛观望,致失机会,鎫从军法施行。
  一、选委有谋虑兵将官、统制、将佐,各据本路兵马多少,精选骑兵,分为部队,差使臣、将校管押,择利驻札。或分擘,或合力择便掩击;或俟惰归之时,即行追袭;或先于回路埋伏,等截邀击。其乘机应变,临时应接事件,鎫子细检详绍圣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所降朝旨施行。
  一、遇贼马并兵侵犯,依准今来指挥,分擘兵将于险隘要便处把截驻札,务要捍御障蔽得蕃汉人户不至横被劫掳。及把截驻札、乘便邀击、追逐摧败贼觽,其本路帅臣,不得广占得力将佐兵马,多于附近帅府处驻札,只为自保卫之计,致贼马于往来之际,猖獗自肆,无所忌惮。
  一、贼马并兵一路,即仰各策应路分画时多差得力兵将前去应援,务要张大声势,足以沮挠贼计;或径趋贼马归路,扼其要害,邀击回归贼觽;或径趋贼后老小孳畜【四】、粮草辎重屯泊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