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国朝开宝六年,太祖始召进士试之于廷,当时公卿不知建明,易以策问,而惟诗赋之用,因沿至今,莫之能改。神宗皇帝以为非,天子临轩,所以延见贡士,询求治道之体,熙宁三年,始改问策,迄于元丰,五赐策矣。乃者陛下遵先帝之旧,亲策进士,所问灾异、侵伐、官□、财费之类,皆今日急务,不可以已,而议者独疑以为定例,人可预造,何哉?且韦布草野之士,修于家,肄于学,日夜讲说者,固所以待问于上也。诚能摅其蕴蓄,应问如响,不失所对,虽预备而贯穿之,何害于得士?若夫知捃掇陈说,充以芜语,无当于对问,而弗加汰择,如荒唐滥中,佞谀希合,以异为瑞之类,而弗加纠绌,皆考官之过,非策之訾也。议者徒知对策之宿造预作,不知辞律之学亦有记诵类集之患,知进士之备问,不知贤良茂才之备问尤详也。臣等以谓学校教诸生,州郡发解,礼部考贡士,今已悉用诗赋,足以审其辞。所有御前试进士,宜一依先帝故事试策,合于古义,于体为允。其御试对策,虽有文采,而于所问义不相当,若词涉谀媚及文理簄浅者,宜约旧制量定分数,取旨黜落,不得雷同入等。如此则士无滥中,而考官不敢率意升降矣。」贴黄称:「制策所问,安有定制?或古今政务,或天人名数疑难之类,如汉董仲舒对策符命性情文质之异,杜钦以经对六事系目,临时诏旨,非簄远所能一一预度,不当偶以前日阴雪,觽人所知,而谓皆可以宿造也。」(按孔武仲传:武仲为著作郎,请御试复用三题。此奏称昨因赐对具陈,则恐非武仲。盖垂帘日非宰执、台谏未尝得对也。武仲为著作郎乃元佑四年四月,此指挥非武仲所请,明甚。不知果出于谁,当考。二月十六日,赵挺之请试策,吕公着家传可考。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又有殿试三题指挥,然讫不行。十一月初十日,彭汝砺议;闰十二月末,李常等议。)
  注  释
  【一】诏王冲贼徒党家属仍旧编管「仍」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既而发运司言「司」原作「使」,据阁本改。
  【三】熙宁八年五月初以江淮荆浙等路制置盐矾为专职而发运使副为兼领案:据本书本条注文、卷二六七熙宁八年八月癸卯条及宋会要职官四二之二五,熙宁八年五月乃以发运使、副兼制置盐茶矾等事,而以江、淮、荆、浙等路制置盐矾兼发运使、副则始于当年八月。疑此处「五月」为「八月」之误。
  【四】当年十一月发运司申请「司」原作「使」,据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五】缘发运司见今带制置盐矾茶事「司」原作「使」,据同上书改。
  【六】勘会茶盐事已专差官提举「盐」下原衍「矾」字,据同上书删。
  【七】朝廷设官「设」原作「试」,据阁本及尽言集卷三论胡宗愈除右丞不当改。
  【八】徇私下比「下比」二字原倒,据同上书乙正。
  【九】乞充台省之选「乞」原作「复」,据同上书改。
  【一○】谓户部郎官有近来参详立法之人「官」原作「中」,据本书卷四一一元佑三年五月甲戌条、尽言集卷三论胡宗愈除右丞不当改。
  【一一】皆已孀归「归」原作「妇」,据阁本及上引尽言集改。
  【一二】既而诱说厥妹「既」原作「税」,据同上书改。
  【一三】荆湖南北「湖南」二字原倒,据宋会要蕃夷五之九一乙正。
  【一四】虽有失仪旷职之罚「之罚」二字原倒,据阁本及苏东坡集奏议集卷五乞郡札子乙正。
  【一五】十一月二日乃遣百禄「遣」原作「迁」,据阁本及本书卷四一六元佑三年十一月甲辰条改。
  【一六】不知几千万之工料一旦成空「万」原作「里」,据阁本改。
  【一七】是时章献太后垂帘「太」原作「皇」,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一回河改。
  【一八】已先差张问王令图等相度「相度」二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九】人工物料丰备「工物」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二○】遽投沙壖「投」原作「役」,据阁本改。
  【二一】前后台谏章疏不可胜计「章」字原脱,据尽言集卷三论胡宗愈除右丞不当补。
  【二二】近日孙觉以病免「免」原作「死」,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十六
卷四百十六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三年十一月癸卯尽是月甲辰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十六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三年(戊辰,1088)
  全  文
  十一月癸卯朔。
  甲辰,三省、枢密院言:「检会都水使者王孝先状:『伏思大河决塞不常,为国之患屡矣。比自小□之决,遂失堤防,贻患为甚。欲乞于西岸上自北京内黄第三埽,先起截河堤一道,与旧河孙村口相照,仍相度于樊河第三河靠水作缕河小堤,闸断河门,于大名府南第四铺下至孙村口北,仿往时作汴河规模,开修减水河一道,分杀水势,东趋入海。』寻召到孝先及俞瑾等,令陈述利害。据孝先等称,除孙村口外,更无不近界河可以回河入海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