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宝文阁待制。秉前以父丧去渭州,丧满,得知荆南,秉辞疾奉祠。于是言者论秉熙宁闲推行二浙盐法,所配流无虑万余人,故责之。右正言刘安世言:「臣伏闻累有臣僚论列卢秉昨在两浙推行榷盐之法,务为惨刻,残虐一路,比蒙朝廷下本道根究,皆有实状。而害民之甚者,自行法以来,其所配流一万二千余人。如闻□恩,止落学士,犹以待制提举宫观,中外之议皆谓未安。伏惟圣朝爱养元元【一三】,不欲一物失所,而秉出将使指,总按一道,未闻宣布惠泽,兴利除害,而专为身谋,不顾义理,罔上以虚课,虐下以苛法,愁苦之声溢于道路。议者皆谓诛剥掊克,与□居厚略同,而峻刑害物,则又过之。虽降一官,尚玷侍从,恐无以戒戢奸暴,慰塞民情。伏望圣慈特详此理,比附□居厚例,重行黜责,以答公议。」(旧录云:「言者论秉熙宁闲推行两浙盐法,犯禁抵罪者多。后以期赦,率听从便,而论者尚及之,坐此被责。」新录但删去「后以期赦,率听从便」并「尚」字,于秉罪状殊不详。今用秉本传及刘安世章别修,不知初论秉者谁也,当考五月六日赵君锡云云。)
  河东路经略司言:「北界步骑七百余人,于解板沟界出没;及府州河滨、斥堠堡,有西贼百余骑,袭获一骑,推验是北人。」诏曾布将所获北人推问来历,牒送北界。
  癸卯,诏宗室嫁娶,依旧制大宗正司勘验。(三月十七日诏云云。)
  永宁军博野县民张永昌五世同居,诏加旌表。
  注  释
  【一】又诏编敕及春秋颁降条其勿印卖「其」原作「具」,据阁本改。
  【二】逐寨各止三四百人「寨」原作「塞」,据阁本及宋会要兵二八之三二改。
  【三】荆湖南北路「湖南」二字原倒,按:宋荆湖北路江陵府镇名荆南,见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元丰九域志卷七,既言湖北路,不当更言荆南,又按本书文例,常以两路名共一「路」字,此处「南湖」二字显倒,故乙。
  【四】实录阁本「实录」下有「但书」二字。
  【五】张诫「诫」原作「诚」,据阁本及宋会要兵八之三○、十朝纲要卷一二改。
  【六】面奉圣旨「奉」原作「奏」,据阁本及苏东坡集奏议集卷四乞罢学士除闲慢差遣札子改。
  【七】知延州赵□为枢密直学士「枢密」下原衍「院」字,据阁本删。
  【八】伏望陛下留神省览「省」字原脱,据阁本补。
  【九】而孤寒疏远罕得而进上「而」字原作「如」,据阁本改。
  【一○】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吕公着免册礼按:宋会要礼五九之五载东平郡王赵颢授两镇节度使,进封昌王后,奏辞临轩册命之礼,并谓「故事,亲王大臣例辞册礼」,此处「免」上显有脱文,据本书文例,疑脱「乞」字。
  【一一】而侪类相与为之囊橐「侪」原作「齐」,据阁本改。
  【一二】二年正月二十四日丁丑圣旨「二十四日」原作「十四日」。案:元佑二年正月甲寅朔,则丁丑为二十四日。本段正文三言元佑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圣旨」,从未言及「十四日」;本段注文下文亦有「若系今年正月二十四日」云云,「十四日」显为「二十四日」之误,故补「二」字。
  【一三】伏惟圣朝爱养元元「惟」原作「望」,据阁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十
卷四百十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三年五月丙午尽是月丙辰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十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三年(戊辰,1088)
  全  文
  五月丙午朔,翰林学士兼侍读苏轼、户部侍郎苏辙同转对。轼言三事:
  其一、谨按唐太宗着司门令式云:「其有无门籍人有急奏者,皆令监门司引奏,不许关碍。」臣以此知明主务广视听,深防蔽塞,虽无门籍人犹得非时引见。祖宗之制,自两省、两制近臣,六曹、寺、监长贰有所欲言,及典大藩镇、奉使一路出入辞见,皆得奏事殿上,其余小臣、布衣,亦时特赐召问,非独以通下情,知外事,亦以考察髃臣能否情伪,非苟而已。臣伏见陛下嗣位以来,惟执政日得上殿外,其余独许台谏官及开封知府上殿,不过十余人。天下之广,事物之变,决非十余人者所能尽,若此十余人者,不幸而非其人,民之利病不以实告,则陛下便为天下太平,无事可言,岂不殆哉!其余臣僚虽许上书言事,而书入禁中,如在天上,不加反复诘问,何以尽利害之实?而况天下事有不可以书载者,心之精微,口不能尽,而况书乎?恭惟太皇太后以至德在位,每加抑损,以谦逊不居为美,虽然明目达聪,以防壅塞,此乃社稷大计,岂可以谦逊之故而遂不与髃臣接哉?方今天下多事,饥馑、盗贼、四夷之变,民劳、官冗、将骄、卒惰、财用匮乏之弊,不可胜数。而政出帷箔,决之庙堂大臣,尤宜开兼听广览之路,而避专断壅塞之嫌,非细故也。伏望圣慈更与大臣商议,除台谏、开封知府已许上殿外,其余臣僚,旧制许请间奏事【一】、出入辞见许上殿者,皆复祖宗故事,则天下幸甚。
  其二、凡为天下国家,当爱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