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权发遣夔州路转运副使董钺成资日升一任,留再任。仍自今夔州路转运使、副、判官、提举刑狱,如令再任者,并取裁与升任或减磨勘年。」
  审官东院言:「广南两路员阙,愿就之人少。欲乞水土恶弱处为一等,繁难处为一等,其余并为一等,令转运司保明申奏。」从之。
  司农寺言:「诸路命官、使臣,因军期亡殁,其子孙不该荫免者,本户役钱减放五年。」从之。
  诏免京东西路转运司年纪封桩钱粮。以本路言水灾阙乏故也。
  乙丑,遣官谢雨。
  诏:「自今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出职,与主事请受,为州钤辖。」
  权发遣三司使李承之言:「近年以来,朝廷□假资格稍高之人,为其衰迟或不任事,未遽令休退,故置提举、管勾宫观之职,优与俸禄,以示始终恩意之厚。不立员数,而臣僚趋闲贪禄,冒昧无耻,或精神未衰,年齿方壮,便私避事,亦求此职。条制既□,初未厘革,故今内外宫观约百余员,无纤芥职事,岁费廪食不下数万缗,臣窃惜之。乞今后在京宫观提举、提点、管勾官,共毋得过十五员,诸路倍之。如有除授,令依例待阙。所贵勤劳官守之人,有以区别,不虚费国用。」诏自今陈请宫观等差人,年六十以上听差,仍毋过两次。宫观限年及次数,墨本在二月辛亥,今从朱本移入此。
  诏以太皇太后圣体久未康平,其令开封府及诸路访觽所见效口齿科,给装钱乘驿赴阙。
  又诏:「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根括冒耕地为官庄,限年半听民自陈,其方田更不施行。举贷止支钱,纳日计市直许以粮折纳,收息二分,愿纳钱者增一分。」熙宁七年三月六日,又元丰元年十二月十七日,可考。
  司农寺请令诸路依旧置牙司,从之。
  丁卯,诏提举永兴等路刑狱公事王孝先置狱泾州,根治摩丹当博事。能自陈,即免罪;若告得实者,与班行酬銟。事具二年五月乙未。
  成都府等路茶场司言:「应卖茶官如非其人,许本司选择,于事简处对移。如阙正官,即于得替待阙官内差权,或指名牒转运司差。」从之。
  枢密院言:「昨降阔闪弓样,令军器监依样打造。今一千三百六十张已了,九百三十张已了未桦,一万张未计料。」诏其已了并未桦两色内,共先次支二千张与提举教习马军所。元丰元年正月二十一日手札。
  戊辰,录三班奉职刘通一子为三班借职。通随军攻讨山后生羌,充中军大部骑队战殁故也。后父昌祚言,通无子,以其弟逸之子维为后。诏授维官,为通嗣。
  诏秦凤等路转运副使、同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太常博士赵济候经画就绪,与除馆职。
  又诏司农寺:「应常平存留一半钱谷粜籴数目,每岁终类聚,于次年春季点校,仍开具逐路以闻。」
  赐度僧牒百,付京东路转运司,拨还徐州筑城、兴置木岸等所借常平钱。
  前司门郎中王伯瑜乞改京东、河北四路产盐场为市易盐务,官买于醦户【一六】,以售商人。诏都提举市易司召伯瑜审议。苏轼上韩绛书论此。轼时在密州,盖熙宁八年事,当考。伯瑜提举河北、京东盐税再任,在熙宁五年十二月。
  诏同提举荆湖北路常平等事、著作佐郎张琬冲替。坐越职言荆南张颉不当也。熙宁十年七月辛未,颉自荆南帅移广西漕,元佑元年七月己丑除户侍。苏辙【一七】论奏张琬所劾事,具注熙宁十年七月辛未颉移荆南时。张□有子名琬,不知即是此人否。
  己巳,著作佐郎、权检详兵房文字范育复崇文院校书。
  诏河北路权停折纳。以经水灾,粮草贵也。
  刑部员外郎、知制诰熊本落知制诰,为屯田员外郎,分司西京,饶州居住。大理寺丞、权外都水监丞陈佑甫为颍州团练推官。权知都水监主簿、司农寺主簿、婺源县丞史邈追两官,与远小处合入差遣。权外都水监丞、主客郎中范子渊追一官,差遣依旧,并免勒停。权河北东路转运副使、金部员外郎陈知俭追一官【一八】、冲替。文彦博特放。大名府寇氏、临清、清平县干系官吏、并东流南岸都大司,并令提点刑狱司劾之。其运河置鰯,令都水监再柤度。本坐按视浚河不实,缘疏浚有河退地二万二千三百顷,而附会报不以实;法非因公事不得赴州郡酒食,而本违法赴彦博会。子渊所称河退地虽实,而以二年数误并为一年奏上。佑甫、邈、知俭皆附会失实,故有是命。浚川杷仅同儿戏,子渊所陈固多妄,然邈初劝本先行河决利害,乃见彦博,而本言彦博三朝旧臣,小利害安能动摇,又修私敬于彦博。子渊具以告,故上不直本也。朱史削去「浚川杷同儿戏」及「上不直本」等语,专以元断案修定,新本已复存之。元断案固不可隐落,而墨史所书乃实事也。九年十二月癸未,始命本相视。旧纪书:熊本按堤浚河,附会失实【一九】,落知制诰,分司西京。新纪不书。邓润甫作熊本神道碑云:会中贵人程昉欲于卫州西南凿堤引河通江、淮,都水丞范子渊建疏浚司,以铁龙爪疏黄河,谓可以回夺河势,欲会退滩地为疏浚功。事下河北安抚司,帅臣文潞公言小臣兴功罔利,皆非实。诏公覆视,公还奏:「昉云六堤引河非是,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