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界矣。恐御集所云乃再差,非始差也。
  诏自今礼部奏名第一、第十人以上,放牓日至第四甲未唱名者,取旨。
  西蕃十朝纲要云宗哥首领。鬼章寇五牟谷、熙河钤辖韩存宝等败之。诏存宝子三班奉职资与转一官,候年及参班日补合门祗候;知河州鲜于师中兄阆州文学师民为试将作监主簿,免试注官;余迁官给赏;蕃官殿侍以上仍更与支赐。
  上批:「京师马食粟豆,见在不及年支。其广济河元额岁漕京东斛斗,可速委官修完坝闸。」此据御集增入。
  诏:「闻今岁畿内夏苗茂盛,京师军食比向时颇减耗,东南蝗旱,上供米又多已截留。可令司农寺于府界屯兵县分广籴,拨与三司,以东南诸路折纳钱帛渐偿之。」
  庚辰,西京左藏库使、带御器械高居简,西作坊使、嘉州团练使、带御器械王中正并为内侍押班。
  大理寺丞景思谊为内殿崇班、秦州都监。思谊,思立弟也。时丁母忧,以思立故,特有是命。
  新知岷州种谔言:「并边招置弓箭手外,有荒闲地,欲不拘蕃汉兵民,权招耕种,依乡原例平分,无牛具者,令于回易息钱内支借,候收熟拨还。」从之。
  诏:「南平军欲留义军防拓,虑人情远戍不便,令熊本相度以闻。」已而本奏,成都府路比蕃贼寇扰,人户兵力寡弱,乞权留防守。从之。
  辛巳,屯田郎中周尹兼侍御史。当考是谁荐。
  雄州言,北界于两属费家庄六村各差强壮六十人置弓箭手,每夜更宿,欲移文涿州诘问。从之。
  诏:「雄州归信、容城知县尉近累与北人斗,射伤人口,令王道恭严约束,仍具析因依以闻。」
  内殿崇班、德顺军静边寨主田璟言:「边事之作,未有不由熟户者,平时入西界盗孳畜人户等,及夏人来理索,却反称有西人入汉界为盗。边臣或未晓彼情,或希功赏,增饰事状,更致掩杀无辜。且蕃部盗孳畜人户,未有酋首、邻族不知者,但上下蒙蔽,积久以成边隙。欲乞指挥逐寨,如有入西界作贼,重立赏格,许人陈告,庶绝引惹。」于是,诏诸捕获入西界窃盗者,依常法倍赏之。
  诏殿试进士初考官翰林学士陈绎、集贤校理孙洙王存、崇文院校书练亨甫范镗、审官东院主簿陆佃各罚铜二十斤;覆考官翰林学士杨绘、龙图阁直学士宋敏求、同修起居注钱藻、秘阁校理陈睦、崇政殿说书沈季长、检正中书刑房公事王震各罚铜十斤。并坐考校第一甲进士不当也。
  壬午,诏均州团练副使、随州安置刘彝追毁出身以来告敕,送涪州编管。以御史中丞邓绾言,沈起、刘彝虽已降责,尚有未尽,乞治彝张皇之罪,重行诛戮故也。朱本改墨本云:尚有未尽,及沈起所言刘彝张皇之罪,乞重行诛戮。签贴云:「以中书时政记添修,新本云此朱史私意,今依旧文。」
  枢密院言:「开封府界保甲,令提举司自今每岁十二月引呈一县,仍先于十一月内具逐县人数申枢密院取旨点定。」旧纪云:诏阅京畿保甲,岁一县。新纪不书。
  癸未,西京左藏库副使杨从先为安南道行营战棹都监。先是,从先言从海道出兵为便,欲冒大洋深入西南隅,绕出贼后,捣其空虚,因以兵邀会占城、真腊之觽,同力攻讨。上是其言,遂授此职,令募兵以往。此据郭逵所受诏札增修。
  都水监言故工部郎中侯叔献道死,乞优给赙。诏录其子择中太庙斋郎,赐绢三百匹。
  注  释
  【一】三司开拆司「拆」原作「折」,据阁本及太平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改。
  【二】河北缘边安抚司「北」原作「南」,据阁本改。
  【三】其天池一项「项」原作「顷」,据文义改。
  【四】二月九日下「九」字下原衍「十」字,据阁本删。
  【五】诏与招讨司队将「司」原作「同」,据阁本改。
  【六】以日计口数「计」原作「记」,据阁本改。
  【七】两属人户「人」字原脱,据阁本及上下文补。
  【八】广西钤辖「钤」原作「全」。按宋武官有钤辖而无「全辖」,「全」显为「钤」之误,故改。
  【九】三班奉职「奉」原作「供」,据阁本改。
  【一○】其家例遭焚略「例」原作「倒」,据阁本改。
  【一一】乞分司西京「西」原作「两」,据阁本改。
  【一二】兵法先声有夺人之心「声」原作「人」,据涑水纪闻卷一三改。
  【一三】充钦廉白州巡检同上书无「白」字。
  【一四】徽诚等州「诚」原作「城」,据阁本改。
  【一五】熙宁八年各本同。「八年」,宋会要选举二之一一作「六年」。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七十四
卷二百七十四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九年四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七十四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九年(丙辰,1076)
  全  文
  夏四月丙戌朔,上批付郭逵等:「近据广西转运使李平一奏:『将来大军进讨,合用般粮人夫四十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