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栏栅,妇人衣通裙,所获首级多凿齿者,即古巴郡板盾七姓蛮、南平獠之故地,请以南平为名。本又乞权拨大宁监每岁应副陕西及成都府监赴新建军寨募人入中粮储。并从之。九域志:南平军,熙宁七年招取西南蕃部,以渝州南川县铜佛坝地置军,治南川县。又云:熙宁七年,以涪州隆化县隶军【一○】,仍省渝州南川县为镇入焉。元丰元年复置南川县。不知实录何故却系之八年十一月,或当移入七年十一月,并七年二月末所书割涪州隆化县【一一】隶南平军亦移入此后,更埙考详。按事迹先后,则九域志误,实录不误。然实录七年二月末所书割涪州隆化县隶南平军亦误。
  权发遣熙河路经略司高遵裕言,河州军粮乏绝,已命出熙河州、宁河寨三处买马场所管茶买钱,以给河州支费,乞坐专辄之罪。诏释之。
  诏自今提举三司帐司、磨勘司官止差一员。
  荆湖北路转运使孙构【一二】言:「下溪州刺史彭师晏等十人内附,已遣知辰州陶弼等部兵夫筑下溪州城寨。」时南江新定,师晏据北江之下溪州,桀黠难制。弼以谋间其党保静、永顺等六州酋豪,使自相仇。师晏举族为诸酋所攻杀,仅以身免。弼乃为书委其用事首领周兴,谕以祸福。师晏遂与兴及觽数千来降。弼取其地,筑城寨五。弼,永州人也。明年正月二十二日,送师晏等诣阙,二月四日弼加忠刺。
  赐渝州军前兵士、土丁特支钱,割渝州隆化县隶南平军。实录于七年二月末书此。按南平军以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建,不应七年二月已有军名,实录误也。九域志又承其误。今移入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建南平军之后。
  注  释
  【一】四囤「囤」原作「团」,据阁本及正文、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七神宗置南平军改。
  【二】合赴教场「场」字原脱,据阁本及上文补。
  【三】大约中岁亩收一石「大」上原衍「田」字,据阁本删。
  【四】一副兵马使「一」原作「二」,据阁本改。
  【五】及未敢发人上京贡奉「敢」原作「散」,据阁本改。
  【六】麻谷寨水□铺当拆移「拆」原作「折」,据阁本改。
  【七】王兖「兖」原作「衮」,据阁本及本书卷二一九熙宁四年正月乙未条改。
  【八】数十部族据有之「族」原作「旋」,据阁本改。
  【九】增置开边通安安稳三寨「三」原作「二」,据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七神宗置南平军改。
  【一○】以涪州隆化县隶军「隆」原作「龙」,据宋会要方域七之九、宋史卷八九地理志改。下同。
  【一一】涪州隆化县「州」原作「川」,据同上二书改。
  【一二】荆湖北路转运使孙构「构」原作「桷」,据宋史卷三三一本传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七十一
卷二百七十一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八年十二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七十一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八年(乙卯,1075)
  全  文
  十二月己丑,命辅臣祈雪。
  皇第三女封淑寿公主。
  秘书丞、直集贤院、同提举三司勾院、磨勘司王安礼知润州。先是,吕惠卿言安礼任馆职,狎游无度。于是安礼乞出,即从之。王安石犹以惠卿昔居忧在润州,欲使安礼求其过失故也。此据司马记闻。
  光禄寺丞、司农寺勾当公事唐义问言:「朝廷遣司农官五员管勾河东路籴纳,臣亦在遣中。体问本路,久被旱歉。今岁虽薄收,未足偿积岁之苦,而体量司、转运司出钱争籴,物价踊贵,下户益困。愿罢司农官【一】,须丰年计置。又怀、代二州秋稼不登,民失伸诉,前次累年欠负,一旦举催,百姓往往逃徙。愿一切倚阁,而怀州更纾偿纳之期,稍□民力。」诏如义问奏,其怀州常平钱期至来年夏纳,更有其余灾伤州郡仿此施行。义问,介次子也。
  诏司农寺以河北两路坊场钱或借免役□剩钱二十万缗,给河北水利司计置;澶州刍豆内免役□剩钱【二】,仍以他场钱偿之。初,诏都提举市易司借内藏库钱,而本库言见阙钱应付,乞将市易司合还本库银绢令水利司兑借计置,故有是诏。
  翰林医官秦迪赐紫章服,治王安石疾有劳也。此据御集。
  庚寅,起居舍人、知饶州曾布知荆南。吕惠卿既罢,上以手札问王安石,曰:「或言卿欲拟奏召曾布赴阙,复任以事,未知信否,可密具奏。」然安石讫不召布也。布未赴荆南,改知潭州,以光禄卿、直史馆张靖知荆南。上问安石,据御集一百五十一卷,不知安石如何具奏。布讫不召,当是布子□所云「陛下无以其刀笔小才,忘其滔天大恶」,或政在此时,移潭州乃此月二十三日,今并书。曾□,绍兴初为言官韩璜所击,为其父作释诬云:「先公以不从王、吕为聚敛刻剥之事,所以唆谪至落三职,但以右正言知饶州。是时铨曹谨检举之法,从官半年检举,凡八经检举,始复直集贤院。熙宁末,神宗复用先公为北门学士,王荆公奏云:『陛下无以其刀笔小才,而忘其滔天大恶。』盖以论市易事不同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