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遣。
  壬申,观文殿学士、户部尚书、判南京留司御史台张方平知陈州。
  三司言,新法所增吏禄,除旧请外,骞支钱一十七万一千五百五十三缗有奇。实录止云三十万,今从沈括笔谈详书之。诏以熙宁四年后坊场税钱拨还,不足则以市易、市例等钱补之,仍令提举帐司骞考支收数上中书。时内自政府百司,外及监司、诸州胥吏,皆赋以禄,谓之仓法。京师骞增吏禄四十一万三千四百余缗,监司诸州六十八万九千八百余缗。然皆取足于坊场、河渡、市例、免行、役剩、息钱等,而于县官骞入财用,初无少损,且民不加赋,而吏禄以给焉。此段于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掇出附见。沈括云:天下吏人素无常禄,惟以受赇为生,往往有致富者。熙宁三年始制天下吏禄,而设重法以绝请托之弊。是骞,京师诸司骞支吏禄钱三千八百三十四贯二百五十四,骞骞增广,至熙宁八年,予为三司使日,骞支三十七万一千五百五十三贯一百七十八。京师旧有禄者及天下吏禄,皆不预此数。
  枢密院承旨司言,野战及枪刀手之类,今毋得以五服内亲对试,从之。
  诏诸路奏赏,自今功状,并具将官、使臣元将出战兵斩获输折数以闻。
  赠荆湖北路钤辖司指挥陈昌言、陈昌朝为光禄寺丞,录其子各一人为郊社斋郎,以攻狤狑寨死事也。
  癸酉,诏殿前马军司及诸路州军牙教所射草人,依宣试格改为草桩,仍远二十步。
  命河北同提点制置屯田使阎士良专兴修扑桩口,增灌东塘淀泺。先是,沧州北三堂等塘泺,为黄河所注,其后河改道而泺遂填淤。程昉尝请开琵琶湾引河水灌之,功不可成。至是,士良建言宜堰水绝御河,引西塘水灌之,故从其请而有是命。
  甲戌,御史盛陶言:「昨□安持请民输钱免行,都提举市易吕嘉问被诏与府司官详定利害,而嘉问过为苛察,牢取微利,虽稍排定,所费之外,掊敛过多,乞应免行钱更加均定,惟给行人常费之外,其余中下户并与蠲放。」不报。朱本削去。
  诏淮南东路转运司募阙食贫民,兴修扬州江都、高邮、天长界河及古盐河。
  乙亥,上谓辅臣曰:「李靖团力之法,以三人得意者为队,已令李浩试之懿、洽二州,疑亦可行。」王安石等曰:「三代至于汉、魏,皆以五人为伍,至于三人,若一人战死,押官执刀在后,即斩二人,恐不可。然此法亦可增损为用。」上曰:「唐太宗问李靖兵法之要,靖以谓『不出形之,使敌从之』一言而已,此诚简要。」
  又曰:「高宗伐鬼方三年,而周公东征亦三年,何其久也?」安石曰:「古人欲其师之完,故不急务,又其敌有强弱,故难克也。如管、蔡乃武王所使以监商人,其任至重,必非常才,于周之盛时,乃能率觽叛,几危王室,盖非易克者也。」上曰:「君子小人各有道,所以能相敌。」安石曰:「诚如此,以黄帝之圣神,而与蚩尤七十战而后能胜者,由此故也。」
  上曰:「以武王、周公大圣人,商之余俗,至历三纪,然后世变风移,卫文公螮蝀之诗乃能止奔,何也?」安石曰:「商人之俗习于纣恶之日久矣,为其所化,如怨望周人,不使之如商革夏,有服在庭,以利口乱正,非如止奔之易也。」上曰:「文王江、汉之域无思犯礼,卫文公亦能止奔,使国人不齿,何以异此。」安石曰:「卫文公区区一国之君耳,但能正身以御下,得贤才而任之,其地至狭,苟能躬行礼义廉耻,而所置卿大夫同德协心,则彼淫奔之俗,觽人之所恶者,止之固不为难。非若文王之时,身为诸侯,而能使江、汉之人无思犯礼也。」
  命提点仓场沈希颜、御史台推直官穆珣裁定在京□占剩员,他日上谓王安石曰:「剩员乃至八万人,多为官员□占,见吕公弼说有父夷简作某官,当时只有三人当直。」安石曰:「夷简作官若是稍近上,只三人当直,恐伤国体。人主尊如堂,髃臣如陛,上下有等威,乃可临正庶民,若甚削弱,曾不如富人,不知何以为堂陛之势。当时果如此,亦未可为法。且今日官员所被役兵,皆有常数,未见过当,所患在非其人而已。如吕夷简为大臣,纳货赂,废坏朝廷百事,便与一人当直,亦不消得。」上乃笑。此段见七年二月七日,今附此。
  丙子,给度僧牒二千付都提举市易司,募人入钱为秦凤路转运司籴本。
  丁丑,诏京官为提举官者,并为同提举。
  梓夔路察访熊本言:「江安寨兵官以商议买田为名,诱三里夷人斗设等至寨,因诘问伤杀兵官主名,其人自以罪大,即拔刀唱杀,寻斩讫。斗设等剧贼也。」上曰:「此等夷人固不可赦,然诱而诛之,或为它日之害。谓之唱杀,特以此为名耳。」后本乞赏功,上弗许。盖本以檄召戎州司户参军程之元权领江安县密图之,之元即召诸酋见于廷,问景左藏安在。诸酋呼噪不服,因杀九十余人,斗设手刃思忠者,械送泸州陵迟斩之,以祭思忠。之元,眉山人也。朱史云无照据,削去程之元事。今复存之。
  诏司农寺,齐、兖州民冒佃泰山禁地,量地肥瘠立租,令依旧居佃。
  戊寅,新权发遣淮南西路提点刑狱陈枢言:「熙宁五年,苏、湖大稔,米价视淮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