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军等路转运司,给钱十万缗付秦凤路转运司,以助边费。
  癸丑,岳州司户参军、崇文殿校书、编修三司敕式张谔为光禄寺丞、权检正中书户房公事。
  命都官员外郎、检正中书户房公事熊本,察访梓州路常平等事并体量措置泸州淯井监夷事。新纪但云遣熊本措置泸州夷。
  先是,本及蒲宗孟皆言:「讨淯井蛮不当发西川兵,既弱又远,当发戎州兵而已。」又言:「淯井蛮,不当盛兵讨之,蛮急则恃山林,官军不能入也。然有田以为生,若以兵扰之,使不得田,即亦自困。今不务扰之使不得田,而盛兵讨之,我罢则彼出,我往则彼藏,泸州粮食难继,我师必困。」上以为然,欲即选遣此两人。王安石曰:「臣欲更与计议,续取旨。」时李曼建议欲以王命抚甫望蜐恕及晏子,安石又白上:「此两人皆以为甫望蜐恕、晏子不可以王命崇奖,成其气势,后不可制。臣愚以谓此二族多不过万人,夷俗以王命为重,今宠以爵命,岁时稍加优赐,约以勿相侵扰,彼若怀惠,乃所以绝其兼并之谋。今纵为生夷,即彼自相兼并,非我所能制,何由禁其弥强?」上谓曼失策,安石曰:「曼奏亦但云各领本部,不得相侵扰而已。抚二酋以王命,恐当如此。」上乃以为然。既而安石言本子细,必能了事,遂独遣本,仍令谕本此意。
  河北路察访副使赵子几言,深州安平县及永宁军、祁州界开滹沱新河,其侵凿民田,乞除其税,从之。
  诏泾原路经略司,以官钱偿德顺军蕃部所买马,毋增备价钱。
  诏名硖州新城为安江寨,富州新城为镇江寨,龚溪新寨为龚溪寨。据九域志,安江寨乃硖、中胜、云、鹤、蠞五州,即唐睳州龙标县之东境;镇江寨乃富、锦、圆三州,即唐龙标县地;龚溪寨后为铺,属沅州麻阳县。南江传以此为六月事,今从实录。
  赐泸州军前出战及淯井监宁远寨戍兵特支钱有差。
  甲寅,检正中书户房公事、秘书丞、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章惇改礼房。
  检正中书刑房公事、太子中允沈括详定三司令敕。
  管勾都水监丞侯叔献覆检计白沟河。八月十六日事与此相关,明年正月二十七日罢。
  诏泾原、秦凤、环庆、鄜延、河东五路并依泾原总管司令就粮指挥,有室家兵级分造干粮麻饼,量给茶酒柴水钱。盖裹粮军行所须,阵前火食未办,主将下令乃得食。旧例以配坊郭户,人以为扰,今令军中自办,公私便之。
  鄜延路经略司言,新刺弓箭手教阅武艺已精,乞更番赴巡检下代正兵归京师,诏赵□再相度道里远近、分番更替日月以闻。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可考。
  乙卯,斩两地供输人、北界探事百姓王千,家属送潭州编管。千坐放火燔日沟驿庙,诬北人以求赏也。
  先是,雄州牒涿州捕贼,并指柴头、草秆、蜀黍为证,王安石言:「柴头、草秆、蜀黍岂独北界有之,纵非兵士失火,安知非本地分人与兵士及村耆有隙,故放火以累之乎?」及千事败,御史蔡确言:「放火罪重,千为钱三两千作此,恐非实。」上以语安石,安石曰:「幸于不败,故虽重法亦不惮。又报探一事实,即今后安抚司倚信,非特三两千之利而已。昨河东奏一报探人,尚云十数年前报探郭恩事得实,必可倚信。由此观之,即探报一事实所侥后利,非特三两千也。」放火事,日录差详,在五年十一月八日并十三日。又六年五月十五日或可删附。
  上谓王安石曰:「东军近亦可使。」安石曰:「自陛下令训练,至今诚可使,向时即不然。臣未尝至西北,但见江宁屯驻虎翼、广勇,教之几及半年,都不能得成次第。在今日诚已可用,须更督责诸帅,各课其教阅殿最,不用意者与落职、降差遣。不过行遣一两人,自然各趋诏令,不患兵不精。又此事有数可考,非难知。苟不用心,无可逃罪。今边陲无事,将帅别无责,若教阅不能精,不知安用。」上以为然。上又曰:「近虽立教阅使臣赏罚,却未有兵士劝惩。」安石曰:「兵士即不过厚以银碗、楪子激劝,久教不能成就,即退作厢军而已。」上曰:「止当如此,若转资即可惜。」安石曰:「转资须留之,以赏战功也。」
  丙辰,遣官谢雨。
  诏降敕榜付察访熊本晓谕夷界,除元谋作过首领及手杀命官将校不赦外,余人如能自首归,并免罪。
  审官东院请自今后殿引见京朝官差遣人,不限员数,从之。
  丁巳,诏皇城司系教阅亲从官,比诸军例,支楪子教射。
  梓州路转运司上泸州夷人作过因依,诏知州李曼具折勒夷人纳米以代柴茆事以闻。四月十三日张子瑾奏,可考。
  太子少师李柬之卒。
  庚申,开封府界提点司言,乞令监嵩、庆、懿三陵使臣兼监郭店镇税,省监税使官一员,诏以嵩、庆、懿三陵使臣专奉周朝陵寝弗许。
  辛酉,河北路察访副使赵子几言:「自西山道口东至百济村二百余里,栽榆桑,科买桑椹,石数不少,种在民田,牛羊不敢牧。」察访使曾孝□亦言:「民诉植木占耕地,隔州借车牛载桑榆,甚扰。又科桑椹,及令村社监督浇灌,民甚苦之。」诏下程昉相度。先是,言者谓河北沿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