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四年正月自以萧注代夙。又陶弼以嘉佑六年闰八月知容州,治平三年自钦州改邕州,在邕州五年改鼎州,又改辰州。当三年冬,弼亦必在邕州,故安石奏欲易弼。弼寻改鼎州及辰州,九年二月乃复知邕州。
  是月,废宪州,以静乐县隶岚州。新纪附年末。十一年复置【三八】。
  注  释
  【一】诏河北饥民流徙京西「徙」原作「徒」,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雍之笴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选举三四之四九均作「雍之奇」。
  【三】李杭同上诸本同。同上书作「李抗」。
  【四】张田同上诸本同。同上书作「张由」。
  【五】谭立之同上诸本同。同上书作「谭邱之」。
  【六】二十二人编年纲目卷一八作「二十一人」。本书卷二一一、宋会要选举三四之四八均作「二十九人」。
  【七】王子韶「韶」原作「诏」,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二九王子韶传改。
  【八】海原作「梅」,据阁本、活字本改。
  【九】若以重并轻后止从加重活字本同。阁本及宋史卷二○一刑法志均无「止从」二字,疑是。
  【一○】二十二日原作「二十一日」,据本书卷二二○、二三○改。
  【一一】凡衙前赔费与吏之诛求「前」原作「门」,据阁本改。
  【一二】具使臣所犯及刑名「具」原作「其」,据阁本改。
  【一三】正刺史以上如旧制「刺史」原作「敕使」,按上文应作「刺史」,因改。
  【一四】湖城县「湖」原作「潮」,据阁本及元丰九域志卷三、宋史卷八七地理志改。
  【一五】捉生都军主赐俸钱「赐」,阁本、活字本均作「增」,疑是。
  【一六】乞依旧法作两料青苗钱「料」原作「科」,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五三之一一改。
  【一七】青苗钱料次「料」原作「科」,据同上书改。
  【一八】为并代钤辖「并」原作「并」,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九】自唐末至周「至」字原脱,据宋会要刑法一之八补。
  【二○】犹有重于旧律者「重」原作「用」,据宋会要刑法一之八、宋史卷二○一刑法志改。
  【二一】陛下「陛」原作「升」,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刑法一之八改。
  【二二】诏转运使选官与成都府转运司徱刷年计外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五作「又诏陕西转运选官与成都府路转运司徱刷年计外」。
  【二三】输送「输」原作「轮」,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书改。
  【二四】虽欲自达「达」原作「竭」,据宋会要兵二八之九改。
  【二五】龙猛原作「猛虎」,据阁本删补。
  【二六】幕府「幕」原作「募」,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七】奏逵沮军事「沮」下原衍「奏」字,据阁本删。
  【二八】泸州「泸」原作「庐」,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九】纲运「运」原作「会」,据宋会要食货六六之三三改。
  【三○】岂朕为民父母之意哉「民」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三一】仍各赐帛二百「各」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三二】捍御「捍」原作「悍」,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三】或更致交趾之疑「致」原作「至」,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四】则是秦与义渠之事也「也」字原脱,据阁本补。
  【三五】疆埸原作「强场」,据文义改。
  【三六】候假开取旨正文作「候开假取旨」,此处「假开」二字疑倒。
  【三七】徙原作「徒」,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八】复置「复」原作「后」,据阁本及元丰九域志卷四、宋朝事实卷一八、宋史卷八六地理志宪州条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十八
卷二百十八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三年十二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八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三年(庚戌,1070)
  全  文
  十二月丁巳朔,管勾两浙路常平等事、著作佐郎王醇,令审官东院就移合入差遣,以殿中丞、审官西院主簿张靓代之。醇在任不推行新法故也。六月二十八日,张靓、赵子云并为主簿,从韩缜所举。四年四月十八日癸酉,醇及林英、张峋皆冲替。当移此附彼。会要云:以英等在任不推行新法。与实录稍异。
  诏全道郴潭衡邵永州、桂阳监有溪峒蛮、猺处县主簿、尉,及逐州监银、铜、铅、锡坑冶官,令转运司依川、广七路法就差。
  戊午,诏三司岁给濮王宫公用钱五千缗。先是,诏濮王宫兄弟量克俸钱,奉濮王四仲月祭飨。至是,宗朴言近制不许克宗室俸钱,故以公钱给之。
  诏宣抚使韩绛不须亲至河东,止移文往来【一】。其非招抚部族、开拓疆土、勾抽兵马、取索钱粮事,更不关预。
  上批:「边事方起,河东岚、石、隰、麟、府州最是缓急应援陕西之地,近岁虚屯军马,颇闻粮草阙乏。令三司出钱三十二万缗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