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改正。
  【四五】嘉佑六年「六」原作「八」,据同上二本及本书卷一九四改。
  【四六】王广渊「渊」原作「源」,据同上二本及本书卷一九四、宋史卷三二九王广渊传改。下同。
  【四七】皨助圣明「明」,同上二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三五乞经筵访问札子均作「性」。
  【四八】国朝故事「故事」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四九】□原作「襄」,据同上二本改。
  【五○】祠官皆回班向上「班」字原脱,据同上二本及编年纲目卷一七补。
  【五一】当考「当」字原脱,据同上二本补。
  【五二】知杂学士参乘自公着始「学士」原作「事」,据同上二本改补。
  【五三】致斋之日「日」,同上二本均作「内」。
  【五四】称臣入贡「入」,同上二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三三西边札子均作「奉」。
  【五五】弓箭手有住在沿边者「住」字原脱,据宋本及同上书补。
  【五六】一路有警则三路皆耸「警」原作「惊」,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改。下同。
  【五七】然后遣来「来」,同上书作「还」。
  【五八】又复回去「回」,宋撮要本及同上书均作「抽」。
  【五九】谅祚所以依旧遣使称臣奉贡者「依旧」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补。
  【六○】其所以招诱不逞之人者「以」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六一】欲以采访中国虚实之事「采」原作「来」,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改。
  【六二】失其所恃「恃」原作「持」,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六三】窃恐其为国家之患不可忽也「忽」,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均作「量」。
  【六四】一应文武臣僚同上二本、阁本及同上书均无「一」字。
  【六五】并许上书自言「自言」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补。
  【六六】勿以其人官职之疏贱「官职之」原作「之官职」,据同上二本及同上书乙正。
  【六七】今议崇奉濮安懿王「今议」二字原脱,据同上二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五濮议补。
  【六八】进任两制臣僚「任」原作「士」,据同上二本及同上书改。
  【六九】乃为盛美「盛」原作「甚」,据宋撮要本及同上书改。
  【七○】自古强臣滋盛「盛」原作「甚」,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七一】琦犹遂非「琦」字原脱,据同上二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五濮议补。
  【七二】天道盈虚之理「道」原作「理」,据宋撮要本及同上书改。
  【七三】臣观琦之才之功「之功」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七
卷二百七
  起讫时间 起英宗治平三年正月尽是年三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七
  帝  号 宋英宗
  年  号 治平三年(丙午,1066)
  全  文
  春正月壬申,翰林学士、给事中、知制诰范镇为翰林侍读学士、集贤殿修撰、知陈州。案宋史,镇以草制误,改侍读学士,明年迁翰林,出知陈州。其改集贤殿修撰,知制诰,则在仁宗朝,此时镇亦不兼给事中。与此互异。初,镇草韩琦迁官制,称引周公霍光【一】,谏官吕诲驳之。于是琦表求去位,镇批答曰:「周公不之鲁,欲天下之一乎周。」上以镇不当引圣人比宰相,其意谓琦去位,则讴歌狱讼不归京师,欲罢镇内职。执政因谕镇令自请外,而有是命。或曰镇与欧阳修雅相善,及议濮王追崇事,首忤修意【二】,修乘间为上言:「镇以周公待琦,则是以孺子待陛下也。」镇坐此出。镇元年闰五月罢学士,为侍读。二年三月丙寅,复为学士。三年正月壬申,乃出。□□升劾邓温伯章有云:「范镇草韩琦制词云『史称霍光,义形于主』,既以韩琦比霍光,则上当为昭帝矣。英宗深嫌之。镇本无奸心,止以比琦失当,犹罢学士,出知陈州。」与此不同。当考。镇集九十五卷有批答韩琦乞退第三表,实举周公,恐升误也。引霍光乃元年闰五月迁右揆制诰。案劾邓温伯当是孙升。
  上于制诰多亲阅,有不中理,必使改之。尝谓执政曰:「此人君谟训,岂可褒贬失实也?」先是,知制诰韩维奏事便殿,尝言:「人君好恶,当明见赏刑,以示天下,使人知所避就,则风俗可移。」又言:「圣贤思虑,不能全无过差,假如陛下误有处分,改之则足以彰纳善从谏之美。」及镇补外,维言:「镇诚有罪,自可明正典刑,若其所失止在文字,当函容以全近臣体貌。陛下前黜钱公辅,中外以为太重,今又出镇,而众莫知其所谓。臣恐自此各怀疑惧,莫敢为陛下尽忠者矣!」
  癸酉,契丹改国号曰大辽。案续纲目及宋史俱无「大」字。
  乙亥,宣徽南院使、武安节度使程戡卒【三】。戡守延州凡六年,比侪辈名习事,然无他智略,不为言者所与。初,覃恩蕃官例不序迁,用戡奏,始皆得迁。又言:「诸族首领、把截军员、弓箭手人员皆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