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凡立庙,听于京师或所居州县。其在京师者,不得于里城及南郊御路之侧。
  既如奏,仍别议袭爵之制,其后终以有庙者之子孙或官微不可以承祭,又朝廷难尽推袭爵之恩,遂不果行。
  戊子,遣官祈雪。
  己丑,诏知制诰曾公亮、李绚,看详诸州军编配罪人元犯情理轻重以闻。
  初,戎州人向吉等操兵贾贩,恃其觽,所过不输物税,州县捕逐,皆散走。成都钤辖司奏请不以南郊赦除其罪。从之。逮捕亲属系狱,至更两赦。有诣阙诉者,刑部详覆官以为特敕遇赦不原者,虽数赦犹论如法。同判刑部孙锡独奏释之,凡释百二十三人。旧制,判刑部者多持事往决于中书,锡独不往,视法何如耳。锡,真州人也。孙锡事,据王安石墓志,附见。锡先见庆历八年。
  甲午,知制诰胡宿言:「事神保民,莫先祭祀。比年以来,水旱相仍,窃意有所未至也。望令天下具名山大川能兴云雨者,增秩之,春秋以时祷祀。」诏可。
  戊戌,邈川首领保顺、西河等军节度使唃畼啰遣使来贡方物。
  丙午,雪。
  丁未,遣官谢雪。
  赐念书童子曾天麟等四人出身。
  戊申,契丹国母遣崇仪节度使萧燍、四方馆使榆州团练使刘从正,契丹遣昭德节度使耶律素、太常少卿李韩等,来贺正旦。
  是岁,天下上户部,主户六百九十一万二千九百九十七,口一千五百四十九万三千五百四十一;客户三百八十三万四千九百五十七,口六百五十六万四千一百二十一。
  注  释
  【一】用言者而罢尧佐则伤恩「用」原作「听」,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鉴卷五一改。
  【二】今以亲老「亲老」原作「老亲」,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乙正。
  【三】俯从公论「公」原作「心」,据同上诸本改。
  【四】以奏荐亲疏为等降「亲疏」,同上诸本均作「疏数」。
  【五】称其学业优博「称」原作「观」,据同上诸本及续通鉴卷五一改。
  【六】且藉以鹿皮「且」原作「具」,据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九改。
  【七】帝配宋会要礼二四之二四作「常配」。
  【八】太子少傅致仕任布陪祀明堂「少」原作「太」,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礼二四之二七、宋史卷二八八任布传改。
  【九】有传赦书语百官皆迁官者「语」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续通鉴卷五一补。
  【一○】王守忠以出入禁闼被宠「闼」原作「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续通鉴卷五一改。
  【一一】保畜其臣「其」原作「官」,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一六论麦允言给卤簿状改。
  【一二】侄孙十九「侄」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三】先是其下,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有「祭明堂上」四字。
  【一四】守臣得便宜从事「守臣」,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二九二田况传均作「守」。
  【一五】孝孙文收定钟律本句原作「祖孝孙改定钟律」,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一二七乐志二、宋会要乐四之二二、宋大诏令集卷一四九议乐诏改。
  【一六】学士罕专同上宋史、宋会要及宋大诏令集均作「学者罕传」。
  【一七】按古合今调谱中和宋本、宋撮要本均无「合」字;「谱」,同上宋史、宋会要及宋大诏令集均作「谐」。
  【一八】其父居业从事方州「方州」,续通鉴卷五一作「坊州」;宋史卷二九二张观传此句作「其父方为州从事」。
  【一九】毋得除二府职位「位」原作「任」,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宋史卷一二仁宗纪改。
  【二○】又一年乃除节度使「一年」原作「二年」,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宋包孝肃公奏议卷六再弹张尧佐作「踰年」。
  【二一】真清朝之秽污「真」原作「其」,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四贵妃张氏宠幸改。
  【二二】氛雾继起此句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宋史全文卷九上补。
  【二三】窃以尧佐素乏材能「窃」原作「均」,据同上两本及同上书改。
  【二四】未即祗受「即」字原无,据同上长编纪事本末补。
  【二五】昔汉元帝时「时」字原无,据同上书补。
  【二六】陈旭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宋史全文卷九上补。
  【二七】卒夺尧佐二使「二」原作「三」,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三一六唐介传、续通鉴卷五一改。
  【二八】按陈升之此时作左司谏「按」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四贵妃张氏宠幸补。
  【二九】仍令入内内侍省选差廉谨稳当之人「内」下原不重「内」字,据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志及宋会要职官四一之一二二补。
  【三○】许嫡子孙袭爵世降一等编年纲目同。宋史卷一○九礼志一二、宋会要礼一二之一、通考卷一○四宗庙一四此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