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办之【一七】。
  御史何郯言:「伏睹朝廷昨降指挥,废罢迎送北使三番使臣,只令河北州郡逐处供应。议者谓于事便利,莫兹为大。近知有臣僚上言,请尽复旧,此不恻民隐之甚者。缘河北州郡,自积年供应三番往来,为诸司上下乘便刻剥,其勾当公人破败家产及死亡流移者,不可胜数。况今累岁灾伤,民力不堪其弊,幸而朝廷优恤,特行更改。若复仍旧弊,但以数郡生灵性命,奉三番诸司上下诛求尔,于事何益?朝廷前诏罢之,善矣!伏望明圣坚断,不为浮议所移,庶一路之民有息肩之望。」何郯奏议,今附见。□奎明年十月,云罢三番才两月间,辄复纷纷。当指此也。
  丁酉,明堂礼仪使言:「将来行礼,请皇帝初诣昊天上帝位,次皇地祇、青帝、赤帝、黄帝、白帝、黑帝、神州地祇位,奠玉币。次诣太祖、太宗、真宗位,奠币。其酌献之序亦如之。」又言明堂所用乐,皆当随月用律,九月以无射为均,而五帝各用本音之乐。并从之。
  壬寅,置岢岚军草城川天窊村巡检使臣一员。
  戊申,广南西路转运司言,交趾发兵捕广源州贼侬智高,其觽皆遁伏山林,诏本路严备之。
  己酉,内出明堂乐曲及二舞名:降神曰诚安;皇帝升降行止曰仪安;昊天上帝、皇地祇、神州地祇位奠玉币曰镇安,酌献曰庆安;太祖、太宗、真宗位奠币曰信安,酌献曰孝安,司徒奉俎曰饎安;五帝位奠玉币亦曰镇安,酌献曰精安,皇帝饮福曰胙安;退文舞、迎武舞、亚献、三献皆曰穆安,彻豆曰歆安,送神曰诚安,归大次曰憩安。文舞曰右文化俗,武舞曰成功睿德。御撰乐章镇安、庆安、信安、孝安四曲,余诏辅臣分撰。
  庚戌,诏所撰乐曲名与常祀同者更之。遂更常所用圜丘寓祭明堂诚安之曲曰宗安,祀感生帝庆安之曲曰光安,奉慈庙信安之曲曰慈安。
  六月己未,内出御撰明堂乐八曲,以君、臣、民、事、物配属五音,凡二十声为一曲;用宫变、征变者,天、地、人、四时为七音,凡三十声为一曲;以子母相生【一八】,凡二十八声为一曲。皆黄钟为均。又明堂月律,五十七声为二曲,皆无射为均;又以二十声、二十八声、三十声为三曲,亦无射为均,皆自黄钟宫入无射。如合用四十八或五十七声,即依前谱次第成曲,其彻声自同本律。及御撰鼓吹警严曲、合宫歌,并肄于太常。
  丙寅,翰林学士承旨王尧臣等言:奉诏与太常参议阮逸所上编钟四清声谱法,请用之于明堂者。窃以律吕旋宫之法,既定以管,又制十二钟,准为十二正声,以律计,自倍半。说者云:「半者,准正声之半,以为十二子声之钟,故有正声、子声各十二。」子声即清声也。其正管长者为均,自用正声;正管短者为均,则通用子声,而成五音。然求声之法,本之于钟,故国语所谓「度律均钟」者也【一九】。
  其编金石之法,则历代不同,或以十九为一虡者盖取十二钟当一月之辰,又加七律焉;或以二十一为一虡者,以一均声更加浊倍;或以十六为一虡者,以一均清、正为十四,宫、商各置一副,是谓「县八用七」也;或以二十四为一虡者,清、正之声备。故唐制以十六数为小架,二十四为大架,天地、宗庙、朝会等各有所施。
  今太常钟县十六者,旧传正声之外,有黄钟至夹钟四清声,虽于图典未明所出,然考之实有义趣。盖自夷则至应钟四律为均之时,若尽用正声,则宫轻而商重,缘宫声以下,不容更有浊声。一均之中,宫弱商强,是谓陵僭,故须用子声,乃得长短相□。自角而下,亦循兹法。故夷则为宫,则黄钟为角;南吕为宫,则大吕为角;无射为宫,则黄钟为商、太簇为角;应钟为宫,则大吕为商、夹钟为角。盖黄钟、大吕、太簇、夹钟,正律俱长,并当用清声。如此,则音律相谐而无所抗,此四清声可用之验也。至他律为宫,其长短尊卑自序者,不当更以清声间之。
  自唐末多故,乐文坠缺,考击之法,久已不传。今若使匏、土、丝、竹诸器尽求清声,即未见其法。又据大乐诸工所陈,自磬、箫、琴、和巢笙五器本有清声,埙、箎、竽、筑、瑟五器本无清声。五弦阮、九弦琴,则有太宗皇帝圣制谱法。至歌工引音极唱,止及黄钟清声。
  臣等参议,其清、正二声既有典据,理当施用。自今大乐奏夷则以下四均正律为宫之时,商、角依次并用清声,自余八均尽如常法。至于丝、竹等诸器旧有清声者,令随钟石教习【二○】,本无清声者,案原本脱去「令随钟石教习,本无清声者」二句,文义未完,今据宋史乐志及薛应旗续通鉴增入。未可创意求法,且当如旧。惟歌者本用中声,故夏禹以声为律,明人皆可及。若强所不至,足累至和。请止以正声作歌,应合诸器亦自是一音,别无差戾。其阮逸所上声谱,以清浊相应,先后互击,取音靡曼,近于郑声,不可用。
  诏可。
  丁卯,以御撰黄钟五音五曲,凡五十七声,下太常肄习之。
  戊辰,赠贵妃张氏母越国夫人曹氏曾祖旭为秘书丞,祖靖为祠部员外郎。
  己巳,再颁先朝祈雨雪法,令所在置严洁处。
  庚午,诏:「举官为县令,自今河北、陕西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