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车二千,得尸三万,以为二京。’《孔丛子·顺势》:‘齐攻赵,围□丘,赵使孔青师五万击之,克齐军,获尸三万。’即记是役,孔青亦即孔屑。
  [八0]《竹书》云:烈公十二年,王命韩景子、赵烈子、翟员伐齐,入长城。《水经·汶水注》
    案:《吕氏春秋·下贤》:‘(魏文侯)故南胜荆于连堤,东胜齐于长城,虏齐侯,献诸天子,天子赏文侯以上闻。’与《纪年》所记为一事。翟员即上条之‘翟角’,魏帅。晋烈公十二年当魏文侯四十二年。时三晋之中,文侯最强,此役实以魏为主,故《吕氏春秋》仅举文侯。金文有《○羌钟》铭文为:‘唯廿有再祀,○羌作戎,厥辟韩宗○率征秦迮齐,入长城,先会于平阴。武侄寺力,○敚楚京。赏于韩宗,命于晋公,邵于天子。用明则之于铭。武文咸刺,永○毋忘。’(《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页二三四)此‘廿有再祀’为周威烈王二十二年,当晋烈公十二年。据前条,晋烈公十一年当齐宣公五十一年;又据《史记·六国年表,齐宣公五十一年当周威烈王二十一年,则威烈王二十二年正当晋烈公十二年,《纪年》与《○羌钟》所记全合。○羌,韩将。所谓‘赏于韩宗’指韩景子,‘命于晋公’指晋烈公,‘邵于天子’指周威烈王。由《纪年》可以释《○羌钟》之文,由《○羌钟》亦可以证《纪年》之确。
  [八一]《纪年》……作景子,名处。《史记·韩世家》索隐
    案:《史记·韩世家》:‘十六年,武子卒,子景侯立。’索隐:‘《纪年》及《系本》皆作景子,名处。’诸本皆作‘处’,明凌稚隆本、清殿本改作‘虔’(见《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四五页八)。《史记·六国年表》及《韩世家》皆作‘虔’。《史记》作‘景侯’,名‘虔’,《纪年》、《世本》则作‘景子’,名‘处’,与之异,索隐之释本在于此。如改为‘虔’,与《史记》同,则与索隐原意不合。《存真》、《辑校》作‘虔’,非是。现从《存真》、《辑校》列于晋烈公十二年。
  魏 纪
  [一]按《纪年》:……(燕)简公立十三年,而三晋 命邑为诸侯。《史记·燕世家》索隐
    案:《存真》、《辑校》列于晋烈公九年,《订补》云:‘当在晋烈公十三年。’案应列于魏文侯四十三年。
    《太平御览》卷八七九引《史记》云:‘晋烈公二十三年,(诗铭案:《存真》、《辑校》作‘二十二年’,未详何据。)国大风,昼昏,自旦至中。明年,太子喜出奔也。’《存真》、《辑校》入辑,以‘今《史记》无此文,当出《纪年》’。《辑校》云:‘《史记·晋世家》索隐引《纪年》:“魏武侯以晋桓公十九年卒。”以武侯之年推之,则烈公当卒于是年。(诗铭案:即二十二年。)烈公既卒,明年,大子喜出奔,立桓公,后二十年为三家所迁。是当时以桓公为未成君,故《纪年》用晋纪元盖讫烈公。明年,桓公元年,即魏武侯之八年,则以魏纪元矣。《御览》引晋烈公二十二年,知《纪年》用晋纪元讫于烈公之卒。《史记》索隐引魏武侯十一年、二十二年、二十三年、二十六年,而无七年以前年数,知《纪年》以魏纪元自武侯八年后始矣。’《辑校》以《御览》所引《史记》为晋纪最后一条,其下即为魏纪。《存真》亦引《史记》此条,云:‘误衍一“二”字。’列于晋烈公十二年,因以魏纪始于武侯元年’。案所引《史记》决非《纪年》,原作‘二十三年’亦非‘二十二年’,详本书附录,不足以证魏纪起于何时。《晋书·束皙传》:‘三家分[晋],仍述魏事。’束皙亲预整理之役,当以其言为可据,魏纪应始于晋烈公十三年,即本条燕简公十三年‘三晋命邑为诸侯’条。此说本甚分明,然以《存真》、《辑校》误系此条于晋烈公九年,复见其后尚有烈公十一年、十二年诸条,遂避而不论,徒兢兢于魏武侯元年或八年为魏纪始年之争。至于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所谓‘晋国灭,独记魏事’,盖以晋桓公之前,《纪年》仍记晋事,以后方独记魏事,与诸书所引《纪年》之文亦合。《纪年》魏纪应从魏文侯四十三年开始,当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晋烈公十三年,即《资治通鉴》之第一年,旧时所谓战国之始。
  [二]《纪年》齐康公五年,田侯午生。《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索隐
    案:《存真》列于晋烈公十二年,盖误以齐宣公卒年当烈公七年,见上。《辑校》改列于烈公十六年,是。此应列于魏文侯四十六年。
  [三]《纪年》云:(魏文侯)五十年卒。《史记·魏世家》索隐
    案《存真》、《辑校》列于晋烈公十五年,误。案文侯初立在晋敬公六年,逾年改元,为敬公七年。敬公在位十八年,幽公亦十八年,合共三十六年,减六年则为三十年,是烈公元年为文侯之三十一年。由此下推十九年,文侯五十年卒时应在烈公二十年。
  [四]按《纪年》云:(魏)武侯元年,封公子缓。 《史记·魏世家》索隐
    案:《存真》云:‘公子缓,武侯之子、惠成王之弟公仲缓也。’列于魏武侯元年。《辑校》以为系‘当作惠成王元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