裒坐之,融由是显名。
〔一〕 裒,范书作“褒”。按尔雅释诂,裒古字本作褒。
年二十八,为北海太守。先是黄巾破青州,融收合〔吏〕(夷)民〔一〕,起兵自守。贼张余等过青州〔二〕,融逆击,为其所败,收余兵保朱虚。称诏 诱吏民,复置城邑,崇学校庠序,举贤贡士,表显耆儒,以彭璆为方正,邴原〔为〕有道〔三〕,王修为孝廉,告高密县为郑玄特立乡名曰郑公乡。又国人无后及四 方游士有死亡,皆为棺木而殡葬之。使甄子然临配食县社〔四〕,其礼贤如此。
〔一〕 吏、夷形近而讹,今正之。
〔二〕 范书孔融传作“张饶”。
〔三〕 据裴注引续汉书补。
〔四〕 陈璞曰:“范书:甄子然临孝存知名,早卒。似是两人。魏志注云:郡人甄子然孝行知名。早卒,融恨不及之,乃令配食县社。据此则一人,‘临’ 字当衍。”按惠栋曰:“孝存名硕,注见郑玄传。”然查玄传并无此注,而有“答临孝存周礼难” 之作,则临孝存当是人名,疑袁纪“临”下脱“孝存” 二字。又沈家本亦以为魏志注引续汉书当据范书改之。
刘备表融领青州刺史。年余,为群贼所攻,不能自守,建安初,征为将作大匠,迁少府。每朝会访对,辄为议主,诸卿大夫寄名而已。
初,颖川陈纪论复肉刑:〔一〕“书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二〕易着劓、刖、灭趾之法,所以辅政助教,惩恶息杀也。且杀人偿死,合于古 制;至于伤人,或残毁其体,而才翦毛发,非其理也。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蚕室,盗者刖其足,永无淫放穿窬之奸矣。”融难之曰:“古者吏端刑清,治无过差,百 姓有罪,皆不之滥。末世凌迟,风化坏乱,法害其民。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之矣。而欲绳之以古刑,投之以残弃,非所谓与时消息也〔三〕。纣斩一朝涉之胫, 〔四〕天下谓之无道;九牧之地,千八百居〔五〕,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纣也。求世休和,不可得已。且被刑之人,虑不全生,志在思死,类多趋恶。夙沙 乱齐〔六〕,伊戾祸宋〔七〕,赵高、英布,为世大患〔八〕。虽忠如鬻权〔九〕,信如卞和〔十〕,智如孙膑〔十一〕,冤如巷伯〔十二〕,才如史迁〔十三〕, 违如子政〔十四〕,一离刀锯,没世不齿。是太甲之思庸〔十五〕,穆公之霸秦,〔十六〕陈汤之都赖〔十七〕,魏尚之边功〔十八〕,无所复施也。”曹公将复肉 刑,以众议不同乃止。
〔一〕 按三国志陈群传,此议乃陈群发挥其父陈纪之论而封曹操之议复肉刑令。袁纪文义不清。
〔二〕 见书吕刑。注曰:“以成刚、柔、正直之三德也。”
〔三〕 易丰卦曰:“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四〕 书泰誓下:“斫朝涉之胫。 ”传曰:“冬月,见朝涉水者,谓其胫耐寒,斩而视之。”
〔五〕 汉书贾山传曰:“昔者,周盖千八百国,以九州之民养千八百国之君,用民之力不过岁三日,什一而籍,君有余财,民有余力,而颂声作。”
〔六〕 襄公十九年左传曰:齐灵公废太子光,徒之东鄙,使高厚传新太子牙,夙沙卫为少傅。灵公卒,崔杼迎太子光即位,是为庄公。以夙沙卫易己,卫奔高唐以叛。十一月,庄公醢卫于军。
〔七〕 襄公二十六年左传曰:太子痤美而很,合左师畏而恶之,寺人伊戾为太子内师而无宠。秋,楚客聘于晋,过宋。太子知之,请野享之,公使往。伊戾 请从之。至,则欿,用牲,加书,征之,而骋告公,曰:“太子将为乱,既与楚客盟矣。”公使视之,则信有焉。公囚太子,太子乃缢而死。公后闻其无罪也,乃亨 伊戾。
〔八〕 赵高,秦之阉臣;英布,秦时被黥。高惑二世而乱秦,布于汉初据淮南以叛故融举以为例。
〔九〕 庄公十九年左传曰:“初鬻拳强谏楚子。楚子弗从。临之以兵,惧而从之。鬻拳曰:‘吾惧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
〔十〕 卞和,楚献和氏璧者。详见前。
〔十一〕膑尝与庞涓俱学兵法。涓事魏为将军,阴忌膑贤于己,则以法断其两足而黥之。后齐侯阴载膑之齐,以计诱庞涓入马陵道而诛之。又银雀山出土之孙膑兵法擒庞涓篇言擒涓于桂陵之役,与史记孙子吴起传异。
〔十二〕诗小雅巷伯序曰:“巷伯,刺幽王也。寺人伤于谗,故作是诗也。”
〔十三〕史迁以李陵事下蚕室,发愤而着史记。
〔十四〕子政,刘向之字。汉书楚元王传赞曰:“博物洽闻,通达古今。”传文曰:子政幼诵枕中鸿宝苑秘书,言黄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铸作事,贵甚,多方不验。上乃下向吏,系当死。上亦奇其材,得逾冬减死论。
〔十五〕书太甲上曰:“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复归于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思庸,念常道也。
〔十六〕文公三年左传曰:“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又史记秦本纪曰:“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