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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后汉纪-晋-袁宏-第218页

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 几”亦作“机”,黄本及裴注引袁纪均作“机”。
〔四〕 见易系辞上。
  涣说操曰:“夫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一〕。鼓之以道德,征之以仁义,兼抚其民,而除其害。夫然,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自大乱以来,十 数年矣,民之欲安,甚于倒悬,然而暴乱未息者,何也?岂政失其道与〔二〕?伏闻明君善于救世,乱则济之以义,伪则镇之以朴,世异事变,治国不同,不可不察 也。夫制度损益,此古今之不必同者也。若夫惠爱天下,而反之于正,虽以武平祸乱,而济之以德,诚百王不易之道也。公明哲超世,古之所以得其民者,公既勤之 矣;今所以失其民者,公既戒之矣,海内赖公,得免于危亡之祸,然而民未知义,唯公所训之,则天下幸甚。”操重涣言,以为军谘祭酒〔三〕。涣常谓人曰:“夫 居兵乱之间,非吾所长。”每〔谦〕(让)不敢处也〔四〕。
〔一〕 老子道经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又吕氏春秋曰:“凡兵,天下之凶器也。勇,天下之凶德也。兴凶器,行凶德,不得已也。”
〔二〕 黄本无“岂”字。三国志袁涣传“岂”作“意者”。
〔三〕 按三国志本传作“拜为沛南部都尉”。拜军谘祭酒,乃以病去官,复任谏议大夫后之事。又“谘”原作“师”,避晋讳而改。此职始置于建安三年。
〔四〕 据黄本及裴注引袁纪改。
  张济自关中走南阳,为飞矢所中死。从子绣领其众,屯宛。天子既免于曹阳,贾诩去李傕,讬于段煨。顷之,复归张绣。
二年(丁丑、一九七)
  春正月,曹操征张绣,绣降。其季父济妻,国色也,操以为妾。绣由是谋叛,袭操七军,大破之,杀其二子。
   自曹操之迎乘舆也,袁绍内怀不服。绍既兼河朔,天子畏其强。操方东忧吕布,南距张绣。及绣败操军,绍益自骄,而与操书悖慢。操大怒,动止变于常,众皆以 为失利于绣故也。仆射钟繇以问尚书令荀彧,彧曰:“公以明哲,必不追咎往事也,殆有他虑乎?”遂见操以问焉。操以绍书示之,且曰:“今将征不义,而力不 敌,如何?”彧对曰:“古之成败,诚有其材,虽弱必强;苟非其人,其强易弱,刘项之事足以观矣。今与公争天下者唯袁绍。绍貌外宽内忌,任人而疑其心。公明 达不拘,唯材所宜,不问疏贱,此度胜也。绍迟重少决,失在后机。公能断大事,应变有方,此谋胜也。绍御军宽缓,法令不一,士卒虽众,而实难用。公法令严 明,赏罚必行,士卒虽寡,皆争致死,此武胜也。绍凭世资,从容饰智,〔以〕收名誉〔一〕,故士之寡能好闻者归之。公以至仁待士,又推诚心,不为虚美,行己 谦恭俭约,而与有功者无吝,故忠正杀身之士,咸愿为用,此德胜也。夫此四胜,仗义征伐,谁敢不从!绍以四失,背忠自专,强何能为!”操悦。
〔一〕 据三国志补。
  秋七月,即拜太尉袁绍为大将军。
  于是马日磾丧还京师,将欲加礼,少府孔融议曰:“日磾以上公之尊,秉旄节之使,衔命直指〔一〕,宁辑东夏。而曲媚贼臣,为所牵率,章表署用,辄 使首名〔二〕,附下罔上,奸以事君。昔国佐当晋军而不挠〔三〕,宜僚临白刃而正色〔四〕,王室大臣不得以见胁为辞。郑人讨幽公之乱,斫子家之棺〔五〕。圣 人哀矜,未忍追治。不宜加礼。”
〔一〕 李贤曰:“直指,无屈挠也。前书有绣衣直指。”周寿昌曰:“直,径也,言衔命径指其地也。若云无屈挠,则与下‘曲媚奸臣,为所牵率’语相背。马日磾官太傅,较绣衣直指为尊,示不得以直指二字相同引为训也。”周说是。
〔二〕 李贤曰:“所上章表及署补用,皆以日磾名为首。”
〔三〕 成公二年公羊传曰:“鞍之战,齐师大败。齐侯使国佐如师,郤克曰:‘与我纪侯之甗,反鲁卫之侵地,使耕者东亩,且以萧同侄子为质,则吾舍子 矣。”国佐曰:“与我纪侯之甗,请诺。反鲁卫之侵地,请诺。使耕者东亩,是则土齐也。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齐君之母,犹晋君之母也,不可。请战,壹战 不胜,请再;再战不胜,请三;三战不胜,则齐国尽子之有也,何必以萧同侄子为质!’揖而去之。”
〔四〕 左传有两宜僚。昭公二十一年载宋之宜僚,华貙承之以剑讯之,惧尽以告,貙遂杀多僚,劫司马以叛。哀公十六年载楚之熊宜僚,白公胜欲作乱,欲 得勇可当五百人者,遂至市南见宜僚。说之,宜僚辞;承之以剑,不动,胜曰:“不为利谄,不为威惕,不泄人言以求媚者,去之。”则融所言,熊宜僚也。
〔五〕 宣公十年左传曰:“郑子家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以其弑郑幽公也。
  冬十月,谒者仆射裴茂督三辅诸军讨李傕也〔一〕。
〔一〕 范书系于三年夏四月,三国志与袁纪同。按傕之诛族当在三年,然诸军出讨日之当以袁纪为是。
三年(戊寅、一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