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言之,无物不算。”算,税也,一百二十钱为一算。此系资产税。
〔五〕 蒋校曰:“以隔南羌,一本作以隔两羌。”而“南”字阙而不刊。黄本作“两羌” ,龙溪精舍本作“戎羌”。按汉书西域传赞、范书西域传均作“南羌”,以羌在四郡之南故也。四郡如利刃,直插匈奴及婼羌之间,截断了他们联系。作“两”,作 “戎”皆误,故迳补“南”字。
〔六〕 诗大雅召旻曰:“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于乎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
  夏四月戊子,爵乳母王圣为野王君,圣女婿刘瑰为朝阳侯。
  司〔徒〕(空)扬震诣阙上书曰〔一〕:“臣闻高祖与群后约,非功臣不得封。攻城野战,弃身沙漠,降服百蛮不羁之虏,然后得受茅土。故经制父死子 继,兄亡弟及〔二〕,所以别亲疏,殊适庶,尊国体,重继嗣,防淫篡,绝奸谋,百王不易之道。天子(不)专封,封有功;诸侯(不)专爵,爵有德〔三〕。今瑰 无他功德,但以配阿母女,既忝位侍中,一时之间,超至封侯。稽之旧制〔四〕不合经义,行人喧哗,百寮不安。臣诚知言与罪俱,辞与辜会,忝当台翰之任,故不 敢不尽言之。”上不从。
〔一〕 前明言刘方为司空,下文有言“司徒杨震为太尉”,此作“
司空”,误也,故正之。范书、通鉴均系此事于建光元年未改元之前。
〔二〕 见昭公二十二年公羊传。
〔三〕 据范书及通鉴删。
〔四〕 范书杨震传作“不稽旧制” 。
  又为阿母起第舍,震复上疏曰:“臣闻古者三年耕,有一年之储;九年耕,有三年之储。故尧之遭洪水,民无菜色。传曰:‘国无三年之储,非其国也。’〔一〕故丰年知礼,凶年减除。臣伏念灾害发起,弥以滋甚,百姓空虚,不能自赡。重以羌虏抄掠,二边云扰〔二〕,战斗之役,至今未息,兵甲军粮,恒不足 给,殆非社稷安宁之术。伏见兴起津城门内第舍〔三〕,雕缮之饰,穷极巧妙,使者将作,转相逼促,盛夏土王,攻山采石,百姓布野,农民废业。臣闻‘上之所 取,财尽则怨,力尽则叛’〔四〕。怨叛之民,不可复使。故曰‘ 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五〕。”上不从。
〔一〕 见庄公二十八年谷梁传。其文曰:“国无九年之畜曰不足,无六年之畜曰急,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又淮南子主术篇曰:“二十七年而有九年之储。”,亦三年一储之意也。
〔二〕 范书、通鉴均作“三边云扰 ”,胡注曰:“三边,东、西、北也。”
〔三〕 李贤曰:“洛阳南面西头门也。”
〔四〕 见庄公三十一年谷梁传。“ 叛”作“怼”。注曰“怼,恚恨也。”
〔五〕 见论语颜渊有若对哀公问。
  冬十月辛未,太尉恺久病罢,司徒杨震为太尉。
  是时京都、郡国三十七地震〔一〕。
〔一〕 范书安帝纪作“京师及郡国三地震”。续汉志作“京都、郡国三十二地震”。未知孰是。
三年(甲子、一二四)
  春二月丙寅〔一〕,上与太子行幸泰山,复济阳今年田租。
〔一〕 范书安帝纪作“丙子”。
  戊子,凤皇集济阳,赐见者帛二十匹,凤皇所过亭部,无出今年租。赐天下男子爵二级。
  壬辰,祠五帝于汶上明堂。
  戊戌,祠孔子于阙里,及七十二弟子〔一〕。
〔一〕 按戊戌上当脱“三月”二字。
  遂幸东平、魏郡、河内。
  壬戌,太尉杨震策免。
  初,河内人赵腾诣阙上书陈得失〔一〕,收考治,诏下狱。震隐其狂直,上疏曰:“臣闻尧、舜之朝,设直谏之鼓,诽谤之木〔二〕,盖欲辟广四门 〔三〕,开直言之路,〔博〕(转)采负薪〔四〕,尽贤愚之情也。乞全腾性命,以纳□荛之言〔五〕。”不从。腾竟死于都市。中常侍樊丰等由是共称赞震,腾死 之后深用怨怼。乃策免,收震印绶,遣归本郡。到洛阳沈亭〔六〕,震顾诸子,谓门生曰:“
人非金石,死者士之常。吾蒙恩居上司,疾奸臣樊丰之狡猾而不能诛,恶□女王圣之倾乱而不能禁,知帑藏虚竭,赏赐不节而不能实,何面目见日月!身死之日,但杂木为棺,勿漆,布单衣,才足盖形,勿归冢次,勿设祭祀。”遂仰鸩而死。
〔一〕 赵腾,范书作“河间男子” 。钮永建曰:“袁纪盖涉上河内而误。”
〔二〕 李贤曰:“帝王纪曰: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
〔三〕 书舜典曰:“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乃广致众贤,极视听于四方之意。
〔四〕 据范书改。又李贤曰:“负薪,贱人也。”详见“□荛”之注。
〔五〕 诗大雅板曰:“先民有言,询于刍荛。”注曰:“刍荛,薪采者。”疏曰:“我有疑事,常询谋于刍荛薪采者。以樵采之贱者,犹当与之谋,况我与汝之同寮,得弃其言也!”
〔六〕 沈亭,东观记作“雒阳都亭 ”。范书标点本作“城西几阳亭”,汲本、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