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5-史藏 -15-志存记录

808-风俗通义校注-汉-应劭*导航地图-第62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一0〕“适”,意林作“儿”。
  〔一一〕札移曰:“案‘加’当作‘ 嘉’。”器案:何本、胡本、意林、后汉书注俱作“嘉 ”,当据改正。
  〔一二〕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掌人民事,凡教民孝弟,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濯,大丧则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一三〕易蹇卦象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一四〕诗大雅烝民序:“烝民,尹吉甫美宣王也;任贤使能,周室中兴焉。”纲目集览二九:“凡王室中否而再兴,谓之中兴。春秋序:‘绍开中兴。’注:‘中,直仲反。’”
  〔一五〕尚书大诰:“若考作室,既底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伪孔传:“以作室喻政治也。父已致法,子乃不肯为堂基,况肯构立屋乎? ”
〔一六〕器谨案:夷、叔谓伯夷、叔齐也,此为错举人名之例。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注引汉晋春秋:“袁绍与瓒书:‘爱过夷、叔,分着丹青。’”又王昶传:“昶戒子书:‘若夫山林之士,夷、叔之伦,甘长饿于首阳,安赴火于绵山。”书钞引应璩与扬州刺史刘文爽书:“足下内挹夷、叔之清节,外播二南之惠政。”乐府诗集引魏明帝步出夏门行:“步出夏门,东登首阳山,嗟哉夷、叔,仲尼称贤。”三国志蜀书郤正传:“释讥云:‘褊夷、叔之高怼。
’”又魏书刘廙传注引傅子:“夷、叔忤武王以成名。”治要引傅子重爵篇:“不知所以致清,则虽举夷、叔,必犯其制矣。夫授夷、叔以事而薄其禄,……使夷、叔有父母,……则夷、叔必犯矣。”文选辨命论:“夷、叔毙淑媛之言。”注引崔玮七蠲:“三王行化,夷、叔隐己。’晋书羊祜传:“武帝听羊祜不以侯敛诏:‘此夷、叔所以称贤,季子所以全节也。’”又杜预传:“预遗令曰:‘北望夷、叔。’”弘明集正诬论:“夷、叔馁死。”广弘明集释疑论:“夷、叔至仁,饿死西山。
”陶渊明饮酒诗:“夷、叔在西山。”鲍照拟古诗:“徒称夷、叔贤。”南齐书张敬儿传:“太祖报沈攸之书云:‘比踪夷、叔。’”梁书刘显传:“刘之遴乞皇太子为刘显志铭启:‘之遴尝闻夷、叔、柳惠,不逢仲尼一言,则西山饿夫,东国黜士,名岂施于后世。’”王敬则与齐太祖书:“卿尝比迹夷、叔,何一旦行过桀、纣。’”姚思廉梁书袁昂传论曰:“及抗疏高祖,无亏忠节,斯亦存夷、叔之风矣。”法苑珠林五五:“夷、叔至仁而饿死。”陈师道徐州学记:“治始于伏羲,更虞、夏、商至周而大备;
行始于伊尹,更夷、叔、柳下惠至孔子而大成。”皆称伯夷、叔齐为夷、叔也。
  〔一七〕论语先进篇:“政事:冉有,季路。”
  〔一八〕“三郡”疑当作“二郡”,积画之误也,传言:“历广汉、南阳太守。”
  〔一九〕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大府,秩二千石。”上列者,盖指二千石以上之大吏也。后汉书赵典传:“身从衣褐之中,致位上列。”典时为太常,太常卿中二千石。曹植求自试表:“爵在上列。 ”江淹陆平原羁宦诗:“服义追上列,矫迹侧宫臣。”
  〔二0〕意林删“贺”名,作“早丧妻,不肯娶”,盖蒙上“伯楚”言。
  〔二一〕大德本“尹”误“用”。
〔二二〕家语弟子解:“曾参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及其妻以藜蒸不熟,遂出之,终身不娶妻,其子元请焉,告其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及吉甫,庸知其得免于非乎?’”汉书王吉传:“骏为少府,时妻死,因不复娶,或问之,骏曰:‘德非曾参,子非华、元,亦何敢娶?’”如淳注:“华与元,曾参之二子也。韩诗外传曰:‘曾参丧妻不更娶,人问其故,曾子曰:‘以华元善人也。’”颜氏家训后娶篇:“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闲之,伯奇遂放。
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并终身不娶。”琴操:“尹吉甫子伯奇,母早亡,更娶后妻,乃谮之吉甫曰:‘
伯奇见妾美,有邪念。’吉甫曰: ‘伯奇慈心,岂有此也?’妻曰:‘置妾空房中,君登楼察之。’乃取蜂置衣领,令伯奇掇之,于是吉甫大怒,放伯奇于野。宣王出游,吉甫从,伯奇作歌以感之